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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無法驅逐黑暗,只有光明才能做到!
身陷囹圄?
現在的我,恐怕身處煉獄。
猶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存在著死神擦肩而過的痕跡。
一切都按照喬佳雨設想的劇本在進行著。我們都成了她花大價錢所請來的專業演員。
我或許就是那個臨時反悔的小角色。而對於我這樣的,自然我的戲份就應該殺青了。
可我不想這麼快就結束了!
或者說,就算結束,也不希望這麼窩窩囊囊地,像是困獸一樣地徒勞無功地毫無意義地死去。
當我決定回到最危險的樓層時,我就已經在賭。用自己的性命做賭注,放棄那不到一成的生還希望,來坐實喬佳雨殺人的罪證。
那麼,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最想要的東西?
在火海與廢墟之中,如何能夠找到自己需要的?
首先,我得確定我需要的是什麼!
最有力的證據便是指紋。那麼,指紋需要透過什麼才能成為證據?
兇器!
殺死楚守源的是一條領帶!而被處理過的領帶並沒有喬佳雨的指紋,反而還有死者呂純的頭髮。
在這裡有關於楚守源的恐怕都已經被處理得乾乾淨淨。那麼,她為什麼還這麼害怕這裡。比呂純的單身公寓還要害怕。
恐懼讓她甚至都忍不住要摧毀這裡?
一個蓄謀已久的謀殺,堪稱天衣無縫,將酒店的一切都熟記於心。
所有的人和物全在掌控之中,又有什麼不放心的呢?
不!不是全在她的掌控之中。
有一個意外!
王守旭!
不對,王守旭雖然不在她的掌控之中,可是,當他在替她掩飾銷燬證據之時,即便她再不相信這個人,也不得不被他掣肘著。
甚至,不得不選擇相信他。
所以,王守旭雖然是意外,可是,並不是讓她慌亂甚至自亂陣腳的意外。
那麼,真正的意外是什麼?
突然間,我好像想到了一個可能。
如果說這裡,並不是只有楚守源一件命案呢?還有一件至今未被發現的命案呢?
而且,那件命案很可能是她處理不了。而王守旭也無心處理的呢?
我之所以去而復返,是為了找到王守旭如何在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出現在二樓,甚至目睹了命案的發生。
很可能,目睹命案的不止是王守旭一人。
不對,王守旭那天喝得爛醉如泥,就算還能走路,神智肯定已經不算清醒。如果說醉酒的他看到了這一幕,恐怕也只會當做噩夢一場。
喝斷片的人可並不少見。
那麼……我突然聯想到一個可怕的事實。
變化的神情,莫名其妙的情感變換,還有租房的狼藉惡臭。宛如垃圾場一般都住宿房間。
也許,我所見到的王守旭並不是真的。或者說,那天大鬧酒宴的的的確確是王守旭,可是,之後我所見到的,不是了!
當遇到兩個目擊證人,一個已經喝得不省人事,另一個卻神志清醒,甚至眼神輕蔑而嘲諷。
對自己最有利的辦法便是將兩個人全部殺人滅口。可一個女人即便再強大,也不可能在所有人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可以將一個男人給殺害。
只有合作。
被逼無奈的合作!
這種合作也許伴隨著屈辱的交易,可絕對也摻雜著血腥。
沒有誰能保證喝斷片的,也就是真正的王守旭會沒有一絲一毫的意識,在看到那一切之後的第二天沒有一點記憶。
於是,動手了麼?
可是,殺死一個醉漢根本不需要勞師動眾。或者說,喬佳雨並不需要害怕。所以說,為什麼會妥協?為什麼會害怕?
想到這裡,我的眼睛慢慢遊離到電梯的那個過道。
是在那裡嗎?
被喬佳雨大費周折隱藏的電梯嗎?
我有些猶疑,這一次的選擇至關重要。我已經生死一線,所要做的是將喬佳雨拖入地獄。
可是,一旦我選擇的是錯誤的。那麼,我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將毫無意義。
沒錯,毫無意義。
我之所以沒有做出選擇,更主要的原因是,存在著矛盾。
第一,真的王守旭是如何出現在二樓的?
攝像頭中,沒有任何關於他的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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