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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隊長,全名梁仲春。

這小子的確不是什麼科班出身,能混上刑警,完全靠得是自己的副局老爸舔著臉讓鍾建帶一帶。

當然,這小子天生惹事精,三天兩頭,不是出錯,就是闖。搞得鍾建那一段時間精神衰弱,梁爸心裡過意不去,就決定自己帶兒子。

這一帶,才知道,自己的種活生生就是個混世魔王,才短短一個月,心肌梗塞住院兩次。

最後想想,還沒抱到孫子呢,還是別管這個臭小子了。眼不見為淨,把他下放到完全沒事做的地方吧,讓他消停消停。

s市的平安區,由於是旅遊區,刑事案件幾年都不一定有一件。所以,自然而然這位公子哥就被下放到這來了。

而且,他也根本不是什麼刑警,完完全全都是一些鬼把式,只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片警。

……

知道真相的我,呵呵冷笑,我都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了!

打獵的被鷹啄了眼睛倒還好,不過是不小心失手了而已,可我這是打獵的被同一條大狼狗連咬了兩次!

警車上,梁仲春給我端茶遞水,捶腿揉肩,“師傅,您消消氣?徒弟我這是有眼不識泰山,我掌嘴掌嘴。”

我搖了搖頭,說道,“別做這些沒用的。快一點,趕緊去現場。”

然後我對著這小子說道,“你等會也別煩我,等你什麼時候告訴我現場勘查的順序應該是怎樣的,我再當你師傅。”

梁仲春哀嚎道,“師傅,你這個太難了,換個簡單點的吧。”

我冷笑一聲,“那就現場勘查的作用!”

中國16億的人口也才只養了十幾萬的刑警,可想而知刑警的嚴苛。

而如梁仲春這樣,一點專業知識都不過關的傢伙,只有那一腔熱血,除了惹事還能做什麼?

一個案件,如果連現場勘查都不做到,這個案子可以說就有很大可能成為懸案。要知道現場在刑偵之中的地位,實在是太重要了。

側寫,反推等等一系列的推理手段,若是沒有現場線索的依據,恐怕都沒有辦法進行。

首先現場能為刑偵人員提供破案線索。

案發的現場,死者和兇手之間一定會存在物質交換,而兇手又會和案發現場存在物質交換。

如果兇手和死者有過爭論打鬥,那麼現場一定會出現些許的蛛絲馬跡。

所謂的蛛絲馬跡,不僅僅是血跡等等,有時候就連一根頭髮,或者衣服上的一片,甚至是一個腳印都是至關重要的。

同樣的,如果案發現場留下了腳印,不得不說,這簡直就是最棒的發現!

透過腳印,我們可以推測出一個人的性別,身高,體重!

而這些僅僅只是一個腳印就能提供的線索,而直到了兇手的外貌特徵,篩選排查的時候,又是省了多大的力?

另外,現場有許多微物證據可供收集。

萬事萬物都有它的固定規律,和生活習性。例如,到了冬天蜘蛛就不結網了,不要以為蜘蛛不結網不過是小事而已。

曾經有一個案件,兇手可以說仔細地令人髮指,不僅抹去線索,還設下了誤導的陷阱。

警察找不到絲毫的線索。最後就是透過蜘蛛網上的一滴血絲,抓獲的兇手!

刑偵工作,需要的耐心和細心是遠超旁人所想象的。

同時現場總是能為破案帶來意外收穫!

現場不是為了去領死者這麼簡單,在現場勘查的時候,所有的一切都可能與兇手有關。

在如今這個社會,國民素質提升以後,越來越多的兇手掌握了反偵察技巧。

就像陳松和金恆,無論我們躲得再隱秘,他們都能發現我們。

現場勘查,是要查詢有關嫌犯身份的證據,就算是蒼蠅、蛆都要重視。

要知道有時從蛆體內還可以發現人類的dna,現場的任何一點細節,都可能是兇手致命的破綻!

然而這些東西,真的是能教會的?

就連鍾建和他老爸兩個人都沒能讓這個小子學會一點,我又怎麼可能做得到?

更何況梁仲春,打心眼裡他瞧不起警察這個職業!

即便他不說,我也能感到他對自己工作的不滿。

年輕人總是好高騖遠著,喜歡高高在上的生活,而區區片警,一個月的工資就那幾千怎麼可能揚眉吐氣?

然而,我真正不喜歡梁仲春的原因是,他對刑警這個職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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