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醫小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0章 楊伯,boss偵探,怪醫小妖,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一行三人走出酒店,順著小道走了大概五分鐘,就來到了杏花池。
“這裡有什麼好看的。”博依委屈的嘟噥著。她覺得跟著哥哥忙了一下午,對方卻什麼也不告訴自己。
“噓,別打擾你哥,他思考問題的時候就這樣,你從小和他一起長大,難道還沒習慣?”趙進低聲道。
“哼!知道啦,我只是抱怨一下而已嘛。”翹著嘴,博依索性來到木質樓梯上,坐下休息。
“啊,怎麼這麼溼!”剛一屁股坐下,博依就跳了起來,趕緊摸了摸屁股,原本乾燥的牛仔褲已經打溼了,風一吹,涼颼颼的。
“你又怎麼了。”聽見博依的尖叫,趙進快步走了過來。
“我褲子溼了,回去換一條,待會我就不過來了,你好好陪我哥啊。”說完,博依一溜兒小跑走了。
“依依怎麼了?”博洋從思緒中回過神來,奇怪道。
“她剛才想坐下休息,誰知把褲子給打溼了,哈哈。”想想剛才博依摸屁股窘迫的樣子,趙進就忍不住大笑。
“哦。”只答了一個字,博洋就又繼續剛才的思考。
屍體在這裡被發現的,為何紙條上兇手卻約在水仙花池見面呢?到底李羽是在這裡被殺的,還是在水仙花池被殺的?
想到這裡,博洋拿出地圖,看了看。杏花池到水仙花池最近的只有三條路,第一條是沿著木質走廊經過6號林志森和劉強(胖子強)的房間,大概有200米左右;第二條是沿著碎石小路經過蓮花池,由於有拐角,所以比第一條略長;第三條是沿著木質走廊經過8號霍峰的房間和蓮花池,此條路最長。
將每條路標記出來,博洋目不轉睛盯著地圖看了會,然後向第一條路走去。
“誒,你要去哪裡?”趙進覺得今天問的最多的就是這句話,已經不下問了五遍。
“去水仙花池看看,你給我記一下時間。”說完,博洋保持著正常步速走上了第一條路的木質走廊。
過了將近一小時,兩人將三條路來來回回走了個遍,來到了水仙花池。
由於過程中沒有停歇,兩人都有些微的喘氣。
“噓!終於完了,怎麼樣,都寫好了嗎。”趙進累的彎下腰,弓著背,撐著膝蓋。
“嗯,行了。”博洋將地圖攤開,放在花壇的邊沿,剛一放上去,就浸溼了一大塊,於是趕緊將地圖拿起來,半舉在空中。
“這個季節就是潮溼啊。”看著被水打溼的地圖一角,趙進搖了搖頭。
兩人看著地圖,只見上面三條路按順序分別標記了時間:第一條路三分半鐘,第二條路四分鐘,第三條路五分鐘。
“我覺得兇手在這裡把李羽殺死再移去杏花池去的可能性不大。”趙進邊看地圖,邊搖了搖頭。
“為什麼?”博洋不太贊同的皺了皺眉。
“首先,兇手根本沒必要這麼做。這裡四通八達,來回也就幾分鐘、十幾分鐘的事,沒必要在水仙花池殺人之後,再辛苦移到杏花池,他圖什麼?別忘了,昨晚我們可都沒有不在場證明!”說完,趙進目光明亮,覺得自己分析的很正確。
“誰說昨晚沒有人有不在場證明。”博洋看向趙進,翻開筆記本,繼續道:“林志森、劉強、宋溪雨、霍峰四人都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花婷和歐陽丹丹兩人除了10點半至11點之間沒有不在場證明外,其他時間也都能互相證明。”
“那就對了,你想啊,除開有不在場證明的幾人外,其他人無論在水仙花池還是杏花池殺人,結果都一樣。所以,我覺得李羽的案發現場就在杏花池,至於這裡,就是兇手放的煙幕彈!”趙進得意的說道。
“你的意思是說,兇手故意在李羽身上放下這個紙團,並透露出他和李羽的相約地點-水仙花池,是故意擾亂我們視線?”博洋拿出紙團,看著上面的內容,問道。
“對!如果我是兇手,將李羽殺死之後,為何不將暴露兇殺現場的證物毀掉,還等著被人發現?!”趙進抱著手臂,學著電視裡的名偵探逐步分析著。
“但是,李羽的確就是在這裡被殺的,這裡才是第一案發現場啊。”博洋同樣起身,嘴角勾起,微笑看著一旁的趙進。
“嗯……啊?!你說什麼?我剛才說了半天,都是對牛彈琴啊。”不屑的瞟了眼一旁一臉笑容的博洋,趙進揉了揉脹痛的太陽穴。
博洋無所謂的笑道,“你先看看這個。”
說完,拿出一個摺疊好的紙條,一層層開啟。
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