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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理會了,他就這樣醉生夢死的,直到十八歲生辰時,他的正妻趙氏,為他誕下一子,這時候的他,開始有所收斂了,為人父的喜悅,讓他有了重新的追求。

他的生母周太后,更是歡喜,長孫降臨,如果奪回皇位,即使她的兒子因身有殘疾不能為帝,但她的長孫也可以名正言順了!阿訓知道他的母后所存的心思,他不會多加理會的,只願懷中小小的孩兒,能健康成長就好了。

十八歲的生辰,阿訓還在宴席上碰到一個年輕的男子,據說是新上任的縣官,這個州官的年紀並沒有比他大多少,他之所以能引起阿訓的注意,是因為他同樣是殘敗之軀,這個身穿華服的年輕男子,眼瞎腿殘,但他始終掛著一抹微笑。

儒雅清俊的氣息,自身上緩緩湧出,周圍之人也紛紛誇讚這個年輕男子。

“真真是好風采啊……”。

這是阿訓在自己的生辰宴席上,聽到的最多的話,但這句話卻不是在說他。

如此殘敗之軀,為何能笑得這麼灑脫呢?整個宴席,阿訓一直在注意這個年輕的男子,在別人的口中,知道他的名字,他叫“慕華”。

阿訓關注著他,最後真的是被這個慕華的風采折服,忍不住的,去接近他。

“縣官大人,能和你喝一杯嗎?”

“恭敬不如從命,給卑職再大的膽,都不敢拒絕鄭王的酒啊!”慕華舉起手中的酒杯,一飲而盡。

聽到這話的阿訓,到真的有些好奇了,面前這個年輕的縣官,不是看不見嗎?怎麼會這麼快就能知道他的身份呢?正打算問個究竟。

年輕的縣官,卻開口解答了他的疑問:“您一定很奇怪,下官怎麼就知道你的身份,其實呢,眼睛看不見的人,會對聲音和氣味敏感,您走路、說話,包括您衣服上的薰香,足以能判斷出您的身份,”

阿訓聽了,聞了聞衣服上的氣味,又看了看自己的站不穩的右腳,瞬時對這個慕華,多了好感。

“慕華兄,今後你我二人,就以兄弟相稱吧!來,再喝一杯!”人生難得一好友,阿訓真的覺得,這個慕華是值得深交的朋友,阿訓對他有莫名的親切感。

“好,捨命陪君子,鄭王爺,尊卑有序,慕華今後還是這樣稱呼您吧,亂了禮數可不好,”

“都可以,都可以,慕華兄,”

說著,這兩人哈哈大笑,一邊喝酒一邊暢談,這兩個年輕的男子,都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阿訓知道,自己真的交到了朋友。

自那日的宴席後,阿訓與慕華兩人,一來二往的,到真的成為了摯友。阿訓對於慕華,是欣賞也是敬佩,更是惺惺相惜,同為身有殘疾之人,這兩人的相處幾乎沒有過沖突。

這些日子,周太后很是繁忙,她知道親兒子與這個縣官的事情,因著身份尊卑,她不願兒子與縣官之流的人過多交往,本打算出面去幹涉,打發掉這個縣官,但有一日,在鄭王府中,她遠遠地瞧見那個縣官,便改變了自己的想法。

這個名叫慕華的縣官,確實是個出彩的人物,她覺得兒子應該多與這樣的人相處,有才華之人,從來都是受人敬重的。

阿訓從來不知道,自己所交的這個摯友,竟然畫得一手丹青。眼盲之人,竟也能畫出這麼漂亮的山水畫,阿訓再一次被驚豔了。

這一日,在郊外的亭子裡,這兩個年輕男子的家僕們,都在亭子外頭恭候著,慕華朝他的僕人做了一個手勢,僕人領命,將馬車裡頭的畫具,端到了亭子。

“怎麼,這是?慕華兄要作畫嗎?”

“是,鄭王爺喜歡什麼樣的畫?慕華非驚世之才,但一手丹青還是能見人的,”

阿訓哈哈一笑,看著慕華,脫口而出:“花鳥畫,請動筆,”

慕華點了點頭,挽起袖子開始動筆,一點一抹,一筆一劃,在這薄薄的四方紙上,他行雲如水的動作,著實是讓人一驚。

阿訓甚至開始懷疑,慕華的眼睛是能看得見的,不然,他怎麼能輕輕鬆鬆地畫出這一幅花鳥畫,而且還這麼的好看。

“慕華兄,或許,我真的得拜你為師了,”阿訓對著這幅花鳥畫驚歎不止,無論是從色彩、意境,這一幅畫都是上乘之作。

“鄭王爺,喜歡就好。”

後來,宮中逃出的舊人,將那一幅很多年前的畫,拿給了阿訓,阿訓將那幅未完成的花鳥圖,與慕華為他所畫的這一幅,相互對比,他才知道,慕華原來是他的三哥哥,那個在幼時,疼愛他的宜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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