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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話,我很討厭走夜路。

那是因為我很膽小,我擔心在夜裡獨自行走,會被心懷歹意的惡人尾隨。

你們知道的,在像今天這樣的大黑天裡,被人尾隨,這將會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啊,光是想想就足夠讓人毛骨悚然。

即使是在萬城之城——迪爾慕,也一樣。

你會理解我的,對吧?

當然,我相信你會理解的。

今晚,我再說一遍,我討厭走夜路,更討厭被尾隨。

但是:

我不討厭尾隨別人。

就像現在這樣。

迪爾慕邊緣的小徑上,我正在尾隨一名黑正裝的先生,他看起來很有迪爾慕中產階層的風範。

但願他身上帶的錢能夠我再抽一個月的煙。

相信我,今晚過後,這位先生也一定會像我一樣。

變得討厭走夜路。

迪爾慕邊緣總是不像它的中央那麼熱鬧,小徑上挺冷清的,而且這路燈也總是不怎麼亮。

多麼幸運啊,今晚,這幾根沒精神的燈,還有沒有月亮和星星的夜空,就是這種時候,正適合尾隨別人。

比如像我這樣。

哦!混蛋!

他好像加快了腳步,不多說了,我想我得趕快跟緊他,因為這是一位尾隨者最起碼該有的素質。

那位先生一下子就加快步伐了。

他是發現我了嗎?

為什麼要走這麼快?!

不,不是的。

他不會發現我,因為我藏在他身後很遠的地方,站那麼遠,別說他察覺到我在尾隨他,連我都有點快察覺不到他了!

哼,估計是害怕讓他家裡的女人等太久寂寞吧?

我最討厭這種白天裝紳士,晚上就變野獸的混蛋。

如果三年前我的女人沒有離開我的話……婊子。

哼哼哼……今晚過後,我想他的女人將會因為他的無能感到煩悶,再加上他很快就會遭遇的窘迫,還有貧窮,他的女人一定會離開他。

沒有女人會喜歡窮鬼,特別還是無能的傢伙。

哦!他趁著我在想事情的時候繞了一個彎!

敲,他的公文包和他的亮皮鞋一塊消失在拐角了。

我想我真應該離他近一點。

呼……呼……

他走得真快,不過還好我對尾隨人這件事一直都很有經驗。

瞧!他的公文包和亮皮鞋又出現在了我的眼裡。

嘿,我想我比那些在公司裡監視他的老闆和外面視奸他的情人都更具備執行力!

畢竟,這可不僅僅關係到我下個月的煙。

迪爾慕的菸酒,完全稱得上是德里沃最棒的菸酒,唯一的缺點就是貴了一點。

為了不斷掉我可愛的寶貝兒們,我不得不冒著走夜路的危險去尾隨別人。

你能理解我的對吧?

我知道你會。

假如我能接受迪爾慕的高等教育,我想我也能像他一樣,不用整天都為菸酒愁眉苦臉。

唉,這小徑邊的路燈越來越少了,為了不被甩掉,我想我應該離他再近一點。

不得不說,他家離得可真遠。

前幾天我尾隨的那幾個男人女人,在這段時間裡也早該讓我從他們身上索取點好處了。

偏偏這混蛋傢伙,狗吃屎的住那麼遠。

這一地帶的小徑白天就挺偏僻的,本來就沒有幾個行人,哪怕在夜晚也看不見一個酒鬼。

嘿!我不討厭這樣,沒有人就不會被別人尾隨了,而且,我想我不需要再等其他時機了,沒有什麼時機比現在動手更加合適。

這不?現在路邊除了我還有急於回家的那混蛋,再沒有其他人了。

我是一個很有尾隨經驗的人,包括強大的反偵察能力。

我完全能保證在自己尾隨其他人的時候不被路邊的行人發現。

現在,我前面那男人終於把步子走慢下來了,剛才我真差點跟不上。

嘿,開玩笑的,我是尾隨別人的高手,不可能跟不上。

離近點,我也終於看清了,那混蛋長得一頭鋥亮的黑頭髮,在這麼黑的晚上看起來都是那樣的亮,這很讓人火大!

哦,你看啊!我敢在這裡打賭,他的黑正裝和配套的黑褲子至少能值三十金幣。

黑皮靴就更漂亮了,肯定也值不少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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