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大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章 遊樂園設想,重生之高喊666,金手指大王,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1999年4月3日,週六,一大早,李小明便和老爸老媽一起出了門。頂

小區門口是一條不算很寬的河,往門口右邊走就會慢慢陡峭起來,這裡有個公園,在這個年代這個公園是小孩子最愛來玩的地方,這裡有全縣城唯一一個兒童遊樂園,雖然只有寥寥幾個遊樂專案。繼續往上就會看到一座長得很像大象的山,當地人都叫這座山象鼻子山,這座山要想爬上去,只有順著象鼻子的一條一人寬的小路,李小明記得曾經還爬上去過,山頂有個天然的洞穴,洞穴裡因為有暗河的關係,常年傳來潺潺的流水聲,加上山洞的迴音效果,就像仙人講經,於是山裡人覺得裡面住著仙人,便把這個洞取名叫仙人洞。這條河的源頭就是在這座山上面。

順著門口的河往下走不了多遠有座橋,在橋頭的兩邊有不少兒時覺得東西很好吃的小店,而這條路就是橫穿整座縣城連線安雅市裡和南方更遠的昌西市的國道108線。這條路也是縣城的經濟命脈和交通要道。

三人走到橋頭這裡,來到一家特色面餐館,李小明要了一碗大碗的牛肉麵,在這個年代的物價真的非常便宜,大碗三兩的牛肉麵,牛肉又大又多,也僅僅只要五元。這個館子也是x縣城搬遷後李小明找到的為數不多的還繼續營業的館子。也是他自己所認為的這輩子無論怎麼比,都是最好吃的麵條。畢竟,家的味道,無可替代。

麵碗裡滿滿的麵條和牛肉,再撒上一把香菜,配著紅豔豔的紅油,如此美味,直讓人食指大動。李小明拿了一雙筷子,吸溜吸溜地吃了起來,直吃得滿頭大汗,還把湯都給喝完了。

李爸特別詫異地看著李小明:“小子,怎麼像餓死鬼投胎似的?平時中碗二兩你都吃不完,今天這碗吃得這麼幹淨?”

“好久沒……哦不是,就是覺得太太太好吃了,以後每天吃我都不會膩!”李小明抹抹頭上的汗,差點說漏嘴……

“是嗎?那要不以後你早飯來這裡吃?我跟你馬叔打個招呼以後簽單?”

“好啊!順便陳伍我也把他拖過來以後咱倆就在這吃了。”

“行,回頭我跟他爸說。”

“好嘞!老爸最帥!”

“呵呵,你小子。”

“行了,你也快吃吧,我都快吃完了,吃完了咱們去買菜,看咱們兒子今天準備給咱們做什麼好吃的!”李媽樂滋滋地說道。

吃完麵條,一家三口往縣城唯一的一個菜市而去。老縣城就是這點比較好,縣城不大,很多地方都捱得特別近,在縣城裡就算家裡有小車的人,基本出門也都是走路,除非出遠門才會選擇開車。

到了菜市,李小明心裡琢磨起來了:“老爸愛吃肥肉,那今天弄點五花肉回去做個梅菜扣肉,再買兩個豬蹄和海帶,燉個豬蹄給老媽吃,這個季節椿芽不錯,弄點回去攤個蛋也挺好的,然後買幾個番茄回去,再弄點瘦肉搞個番茄丸子湯。”

這個年代的小縣城,還沒有後世那些所謂的大棚反季蔬菜,番茄粉紅粉紅的,味道特別甜,而且特別軟爛,不像後世的,看著紅豔豔挺大個的,扔出去硬得能砸死個人。

本來李小明還想買點水果回去給爸媽切個果盤,想了想還是算了,這在家幾乎從來不做飯的人展現出來一個如此高超的刀工,怎麼都說不過去。還是徐徐圖之吧。

回到家裡,李小明使出後世那爐火純青的廚藝,讓李爸和李媽那是大開眼界,大飽口福。甚至李爸還說:“做得比你媽弄的菜還好吃,以後你做飯得了!”

結局不難想象。看李媽那鐵青的臉就知道李爸這是攤上事了……

吃完午飯,李小明突發奇想地想去公園裡玩玩,畢竟公園也因為縣城的搬遷只有模糊的記憶了。

“好啊,咱們一家三口一起去吧,下午太陽正好,去曬曬太陽。”李爸說道。

“嘿,系統,這不就如了你的意了,可以光合作用了。”

“……智障。”

“orz。”

一家三口悠閒地溜達到公園,李小明看著空曠的公園廣場上寥寥幾個小電動車,還有一個旋轉木馬,突然想到一個商機。

他記得以前不知道哪年這裡突然多了一個充氣的城堡,二十塊玩一個小時,裡面小朋友都擠爆了。既然現在還沒有,不知道可不可以琢磨琢磨。

正好爺爺奶奶退休在家,老人家一閒下來身體就出毛病,不如找個事情給老人家做做,就搬個小板凳坐那收錢就行,多好。

正好自己手上那三千塊錢,肯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黃金年代,我靠文娛立命

紅燒肉燉牛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