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滄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325.八卦升級,離婚,七零佛系小媳婦,雲滄月,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能夠離婚不成?
結果沒兩天又出新聞了,這花嬸子也是個人物,直接去公社提交了離婚申請。
公社要求村子裡人調節,可是花明珠就是婦女主任,這事情就落在了馬大蘭的身上。
馬大蘭看著坐在自己面前的兩口子,一臉的不開心。
那表情也夠難看。
“沒法過了?”
馬大蘭被安排了這麼個工作,很是不滿。
雖然說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
可是馬大蘭還真的想給拆了,這種男人要了做啥?
沒啥用。
花明珠捂著眼睛,不想再掉眼淚了,要不是家裡的兩個孩子支撐她離婚,她也不會這麼幹脆。
這日子沒法過了。
家裡簡直都成了這個男人跟小寡婦和馮愛華亂來的地方,兩個孩子也被人戳脊樑。
“嬸子,過不下去了,他不給我活路!”
而她男人則是:
“過不下去?你找男人的時候怎麼不說?我才找了幾個?”
這理由。
就算是現在,這個男人都認為花明珠不敢跟自己離婚,她是沒有人要的。
神奇的自信心呀。
馬大蘭一看,還調節啥呀,看不上花明珠歸看不上,但是還真的沒有說她個人作風上有毛病。
“成吧,那就離,我給簽字!”
調解人要簽字的,同意還是不同意。
馬大蘭這叫一個乾脆,花明珠難得對馬大蘭有了感激之情。
而她男人這是一臉錯愕的看著馬大蘭:
“嬸子,不是,您怎麼就同意了?我都不嫌棄她,她有啥臉嫌棄我?”
馬大蘭:
“嗯,那就別過了唄,你不是有相好的,那就跟相好的過唄!”
多簡單的事情。
而且這次花明珠是明確要兩個孩子跟她的。
即便鄉下都講究孩子跟爹,可是花明珠可是當員,這是國家幹部來著,何況現在提倡婦女半邊天的說法。
就衝著這個男人的作死樣子,兩個孩子也是要帶走的。
拿著馬大蘭簽字的條子,兩人就離開了孫家。
孫思妙則是好奇的問馬大蘭:
“奶奶,您咋就這麼爽快?”
馬大蘭拍拍孫女的腦袋說:
“這女人呀不容易,妞妞記得,以後要是想成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一定找個疼媳婦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