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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離婚不成?

結果沒兩天又出新聞了,這花嬸子也是個人物,直接去公社提交了離婚申請。

公社要求村子裡人調節,可是花明珠就是婦女主任,這事情就落在了馬大蘭的身上。

馬大蘭看著坐在自己面前的兩口子,一臉的不開心。

那表情也夠難看。

“沒法過了?”

馬大蘭被安排了這麼個工作,很是不滿。

雖然說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

可是馬大蘭還真的想給拆了,這種男人要了做啥?

沒啥用。

花明珠捂著眼睛,不想再掉眼淚了,要不是家裡的兩個孩子支撐她離婚,她也不會這麼幹脆。

這日子沒法過了。

家裡簡直都成了這個男人跟小寡婦和馮愛華亂來的地方,兩個孩子也被人戳脊樑。

“嬸子,過不下去了,他不給我活路!”

而她男人則是:

“過不下去?你找男人的時候怎麼不說?我才找了幾個?”

這理由。

就算是現在,這個男人都認為花明珠不敢跟自己離婚,她是沒有人要的。

神奇的自信心呀。

馬大蘭一看,還調節啥呀,看不上花明珠歸看不上,但是還真的沒有說她個人作風上有毛病。

“成吧,那就離,我給簽字!”

調解人要簽字的,同意還是不同意。

馬大蘭這叫一個乾脆,花明珠難得對馬大蘭有了感激之情。

而她男人這是一臉錯愕的看著馬大蘭:

“嬸子,不是,您怎麼就同意了?我都不嫌棄她,她有啥臉嫌棄我?”

馬大蘭:

“嗯,那就別過了唄,你不是有相好的,那就跟相好的過唄!”

多簡單的事情。

而且這次花明珠是明確要兩個孩子跟她的。

即便鄉下都講究孩子跟爹,可是花明珠可是當員,這是國家幹部來著,何況現在提倡婦女半邊天的說法。

就衝著這個男人的作死樣子,兩個孩子也是要帶走的。

拿著馬大蘭簽字的條子,兩人就離開了孫家。

孫思妙則是好奇的問馬大蘭:

“奶奶,您咋就這麼爽快?”

馬大蘭拍拍孫女的腦袋說:

“這女人呀不容易,妞妞記得,以後要是想成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一定找個疼媳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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