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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緩和氣氛,閆寸趕緊將話題往回拽:

“若這案子換您來辦,您能任憑他逍遙法外?不會的,您不過就是輾轉幾日再下決心。這是我與您唯一的差別。

我殺了他,一了百了,上頭若有人追究,將我一人推出去即可……”

縣令一拍桌,“逞英雄是不是?我管不了你了?好……明兒你別來了,我這廟小,容不下……”

“老拿這個要挾人,沒意思了啊。”閆寸道:“您還是說正事兒,這回又怎麼了?”

“這回……杏花能碰嗎?你想過沒,她若真是被太子劫走的怎麼辦?”

“想過,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閆寸道:“況且,若人真是太子劫走的,對您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到時您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將案子移交京兆府、刑部。

他們現在之所以不接受您的移交,死死將案子壓在咱們縣衙,理由說得冠冕堂皇,什麼人命案應當由縣衙初審……不就是等您判李孝節有罪嗎。

換了誰這案子都只能這麼判,兩邊都吃罪不起,唯一的出路就是實事求是。

李孝節殺了人,按律自然有罪。

至於皇親國戚的法外開恩,那是聖上的事兒,誰要是搶了聖上的特權,誰就要倒大黴。

京兆府和刑部現在往後縮,等您判完了再看,那群人準得削尖了腦袋往前湊,替李孝節求情。

誰都知道,聖上絕不會拿自己的侄兒開刀,就算為了皇室臉面也不行,他們樂意給聖上這個臺階。

得罪人的事讓您幹,好處都是他們的,您這兩天不正為這個上火嗎?

若我能查出太子劫走杏花的證據,此事必然會在第一時間上達天聽,也必然會以“皇室兄弟之間的誤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蕭丙辰只能白死,且蕭家怨不到您頭上。您的困境自然就解了。”

“臭小子。”

衙役送來一杯茶,很快退下,縣令神色依舊嚴肅,道:“你想得太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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