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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接走杏花的是一名女子,她戴著斗笠,斗笠外有紗遮面,完全看不出面貌,只能聽見聲音。

女子來這院閣之地,也算一樁奇事,僕役報我,我怕是哪家的夫人尋來鬧事……雖然罕見,但從前別家院閣確實出過此類情況。

於是我親自接待了那名女子。

她氣質絕世獨立,定是來自大戶人家,她說是主人命她來接杏花姑娘,且她一出手就是兩塊銀鋌,十分闊綽,我便知道,這位的主人一定十分顯赫,說不定是不方便露面的王宮貴胄。

但我也記得,清河王長買了杏花姑娘,擋下其它客人乃是小人的本分,亦是此行規矩。

因此,小的說明了情況,請對方另選她人。

結果,那女子亮出了一塊玉佩……”

“什麼玉佩?”縣令問道。

“一枚……刻有李樹花的玉佩……”

在大唐,李代表什麼,每個人都心知肚明。

閣主繼續道:“那女子見我遲疑,便又說了一句……她說……”

閣主怯怯地看向站在一旁的李孝節。

李孝節冷哼一聲道:“說你的,看本王作甚?”

倒好像審案的是他。

閣主趕緊賣乖道:“那女子說:‘難不成,清河王比東宮那位還要尊貴?’這不就挑明瞭嗎,東宮那位不就是……”

閣主的話留了一半,他噤了聲,伏身,將頭埋在膝上。

李孝節接話道:“太子殿下乃是本王堂兄,旁人不知道,本王卻清楚得很,殿下向來勤勉,專注軍國之事,從不留戀女色……”

他斜睨了閣主一眼,問道:“本王的父親、兄弟,現在就可入宮,與太子對質,你敢拿腦袋擔保嗎?”

閣主抖成了篩子,聲音也發著顫,但他還是勉力解釋道:“諸位貴人,小的不過經營一方院閣,哪位都吃罪不起,更不敢撒如此彌天大謊,這……對小的有何好處啊?若接走杏花的不是……不是那位,那小的也被騙了啊……請縣令明察。”

縣令捋著小鬍子,沉吟片刻,終於道:“暫且不管是誰接走了杏花。”

眾人一起長舒了一口氣。

縣令繼續對閣主道:“你只說清河王到環彩閣之後的情形。”

“哎哎,”閣主抬起頭來,繼續道:“杏花被接走約莫一個時辰,清河王來了,小的知道此番壞了規矩,陪著一萬個小心,還提前為清河王選了個姿容、藝技均不輸杏花的姑娘。但清河王……”

李孝節向閣主走了一步,抬腳想踹,想起父親叫他莫再生事,便收了腳,只罵道:“本王會在乎一個院閣女子?本王在乎的是皇室臉面。於公於私,本王都要將杏花搜出來,為太子殿下正名。”

李孝節應對堂審的策略已經明瞭。他要死拖東宮下水。

無論杏花是否被太子接走,太子都不會承認。只要汙衊太子的罪名坐實,皇室出於愛惜羽毛,一定會大事化了,蕭瑀的侄兒又如何?能跟太子的名譽相提並論?介時蕭丙辰只能白死。至於環彩閣這條池魚的生死,李孝節才不在乎。

聽話聽音,環彩閣閣主明白了李孝節的意圖,眼淚登時淌了下來,他知道,此番自己怕是凶多吉少。

蕭伯自然也聽出了端倪,他直接自椅子上滑著跪到了地上,指著李孝節道:“你……分明就是公報私仇,我看你才是打著太子旗號行兇作惡之人。”

蕭伯轉向縣令,訴苦道:“我兒被人活活打死啊,這是在我心頭挖肉,您給我做主啊……”

縣令衝蕭伯擺手,示意他先別激動。

蕭伯哪兒管這些,再也受不住聲。

衙役只好將他扶坐起來,遞了茶,又好言相勸幾句。

天本就熱,看著蕭伯臉上黏黏糊糊的鼻涕眼淚,縣尉只覺熱得連氣都喘不上來了。

得了,原告被告一開口就要炸,他實在吃罪不起,還是繼續審證人吧。

“閣主蘇旺,本縣問你,死者蕭丙辰當日在環彩閣是何情形?”

閣主擦擦眼淚,答道:“蕭郎有個相好,是本閣的秋華姑娘,他常來跟秋華飲酒作詩,那日亦是如此。

我知道清河王跟蕭郎素有過節,就怕兩人打照面,好攔歹攔,卻……哎!清河王闖進房間時,屋內只有蕭郎和秋華,清河王便……”

閣主又不敢說了。讓他當著一位王公的面說其壞話,而且是三番五次,閣主只覺得腹痛,彷彿肝膽俱裂。

李孝節正好不屑於被人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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