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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見到大狗、兇狗,手無寸鐵之下,從心理上先怵三分。
被咬到腰、腿等部位,更是光顧著喊疼了,當然就剩下被狗虐的份。
喪屍不一樣,它不怕疼。
狗想啃它,它也呲牙咧嘴的,想咬狗。
你一口,我一口……這種戰鬥,旁觀起來比較牙疼。
摸清楚警犬的作用就算是達成目的了。
總體而言,它比較適用於吸引喪屍群,幫助分隊轉移目標。
同時,它能在關鍵時刻發動襲擊,以及……遂行搜救和追蹤任務。
狗厲不厲害,其實不是最關鍵的,主要是……它可不便宜呀。
你看,後面站著的那倆……壯的跟牛似的,還抱著槍的人。
一個,跟狗一個價,另一個……算了,不說了。
人要學會知足,上哪去找給一百塊錢就願意當兵上戰場的傻大個?
吹動口哨,警犬很聽話,輕搖尾巴跑回來,退到一邊伸長舌頭蹲著。
微微屈起腰,那麼接下來,就該自己上場了。
眼眸中積著殺機,王徒邁動雙腿,開始加速。
他的身體在短距離內展開衝刺。
腳掌扒地,借用從腰、胯、大腿等部肌肉中釋放出來的強勁力量,整個人彈射而起。
彷彿是一根銳不可當的長槍,向前方貫穿。
來不及反應的喪屍被撞倒在地,三四個跌滾成一團。
最前面的那個,被一把反向而握的鋒利軍刺掠過,自眼窩中爆起一攤黑紅色粘液。
它的死未能過多耽誤這把殺器的停留,瞳孔晶體被帶走,在下一刻,送入另一名喪屍顱內。
接著,是第三個……從地上站起的王徒,側身躲過數只利爪的同時,以軍刺靠近握柄處的刃面,重重切斷了第四個喪屍的喉嚨。
它彷彿是有生命的,張大嘴巴,緊緊捂住皮肉綻開的缺口,發出由於紅黑色液體噴湧而變得拉扯的呼吸聲,眼球凸出前所未有的大。
一腳把它踹倒,王徒踏著它青筋暴起的頭,用鞋跟狠狠一抿,把半張腐臭的臉撕扯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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