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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走了髒辮男人之後,艾弗森拉著楊天來到自己的vip包間,又撒了一把鈔票,似乎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託尼·陳和大劉此刻都目瞪口呆。只不過託尼·陳是被他的土豪氣質所折服,而大劉則是因為看到了那些脫衣舞女的肉體。

楊天尷尬地看了一眼薩沙,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而薩沙會心一笑:“他是這個樣子的,這裡都人都知道,我先回去了,你自己小心一點。”

楊天將她送到外面,正準備給他叫一輛計程車,卻沒想到她打了個電話,司機開著一輛紅色的法拉利ff用一個飄逸轉過路口停在了他們的面前。

聽著那馬達的轟鳴聲,楊天正開始覺得這個女孩高不可攀的時候,薩沙突然抱著他的脖子親了一口:“明天見,大明星!”

這個此時遊離在nba邊緣的次輪新秀,感覺心臟似乎被打了一針強心劑,一種屌絲逆襲的感覺油然而生。

艾弗森看到滿臉桃花的楊天,湊到他身邊說了句:“嗨,哥們,你馬子很正點!”

楊天聽他這麼一說,露出了一個邪惡的笑容,當立即又恢復了正經,倒了一杯香檳,鄭重其事地說道:“今天多虧了,要不然我的籃球生涯可能就要廢了!”

艾弗森忍不住一笑,拿著酒瓶猛地灌了一大口,然後又朝著那些舞女身上潑了過去,用一種很不可思議的表情說道:“職業生涯,別開玩笑了,兄弟,我們現在才剛剛開始,才打了一場常規賽,接下來還有漫長的賽季,以及季後賽,然後下個賽季,下下個賽季,下下下個賽季......”

“我知道。”楊天有些難為情地說,“我是說要不是你幫我擺平了那些黑幫分子的話,我想他們會打斷我的腿的!”

“有我在,沒人敢動你一根汗毛的。”艾弗森說著又點了一瓶700美元的香檳,此時已經是凌晨時分,但是人們似乎沉醉在紙醉金迷的夜生活裡不願離去。

“少喝一點,這樣會影響到你的競技狀態的。”楊天看著此時的艾弗森,不經想起了他退役後不久便因為破產還傳出了“連一個漢堡都買不起”的訊息。

艾弗森明顯有些喝醉了,他一直在重複說著剛才那一夥人的事情:“嘿,楊!其實傑森並不算是什麼壞人,記得我很小的時候有一次跟他的馬仔打架。我的兄弟都走散了,然後他們四五個人圍著我,我當時想的是這次完了,今天晚上沒辦法回家吃飯了。就在這個時候,傑森走了過來,就是那個扎著辮子的大叔,他告訴他的馬仔,這個小子以後會成為nba的明星,你們不準動他。從那之後,這群馬仔見著我都變得客客氣氣的了!”

楊天聽著他的敘述,也回憶起了自己的童年時期,放學後抱著籃球滿心歡喜地來到籃球場,卻被幾個社會青年霸佔著籃球場在那裡“踢”著籃球。後來進了籃球隊,隔三差五地就要和隊友一起去和那些爛仔為了爭一塊場地而大打出手的歲月。

“楊,你在想什麼呢?”艾弗森打斷了他的回憶。

“沒,沒什麼!”楊天倒了杯香檳,突然想起了什麼,對艾弗森問道,“聽說你的第一選擇是打橄欖球,籃球只是你的備胎是嗎?”

“我是一個籃球手!”艾弗森一字一頓地說,“我媽媽在15歲的時候生下的我,懷著我8個月大的時候還在籃球場上打球。後來我出生之後,她就堅定不移地告訴醫生,他的兒子長大以後會去打nba,一定會去打nba。我第一次接觸籃球就是被她給拽著去的,我發現我的那些打橄欖球的朋友都在打籃球,於是我就試著打了一會,從那之後我就發現我會成為世界上最好的籃球運動員。所以,我是為籃球而生的。”

楊天也是一愣,或許他曾經以為自己對籃球已經愛入骨髓了,他曾經和他那些文化課老師激烈地爭論過打籃球有哪些好處,但是聽艾弗森這寥寥幾句,就已經說明了什麼才是真愛,而他呢?他是真愛嗎?

“那你呢?”艾弗森突然發問。

楊天這才意識到,如果自己不打籃球,也許會變成一個整日怨天尤人的油膩大叔,而如果艾弗森不打籃球,那他可能真的一無是處。

“那你呢?籃球是你的全部嗎?”艾弗森見他不說話,便又問道。

“我想,籃球是我的避風港!”楊天緩緩說道,“天朝上國不像美國,有著隨處可見的籃球場,從小都有良好的環境,甚至因為打籃球可以拿到全額的獎學金。而在那裡,我們從小到大被灌輸了觀念就是要考科舉,除了考科舉之外做任何事情都是逆經叛道的,所以我不得不找到了籃球場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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