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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街長,短亭短。

晚上的北漂酒吧一條街,是來來往往的遊客。

熱鬧的氣氛的襯托下,長腿短裙一字肩各種小姐姐走在路上,讓人心曠神怡。

街頭小巷子裡的一個路邊攤子處,落著香噴噴的烤串。

“老闆,再來兩個大腰子唄!”

“韭菜也來兩盤!”

“哎,你們今天這是幹嘛呢?”

“來一杯來一杯!”

“趁著今天人齊……有個事得跟大家說一聲,曹哥要退出我們了!”

這話一落,笑聲瞬間戛然而止,馬上大家都愣住了。

所有人的視線都朝著曹志斌望了過來。

曹志斌低著頭,他眼角帶著一絲皺紋,留著小鬍渣,還扎著一個藝術的辮子,也是眾人裡面年紀最大的一個。

“我今年二十九了。”他的聲音顯得有些低沉。

曹志斌像是在訴說著一個民謠故事那般,語氣真誠帶著一絲感慨,“你們還年輕。”

“你們還有機會,可以多打拼幾年。”

“但我青春已經不在了。”

這個時候有人忍不住開口道:“可是,曹哥,你也還沒到三十,多待兩年吧。”

“對啊,這不咱樂隊才剛起步,你這一走,我們……”

曹志斌笑著搖了搖頭道:“我十八歲就出來打拼,十一年了。”

“足足十一年。”語氣在這一句話加重。

“我的音樂夢,早就隨著時間飄散了。”

他還故意開玩笑地口吻道:“你們聽聽,我這嗓子,說話都沙啞了,唱了那麼多年也該歇歇了。”

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他們也是心情複雜到了極點,大家都是背井離鄉來到這裡相聚。

經過了各種磨難經歷,好不容易走在一起組了個樂隊,在幾個酒吧來回演出,是不是也有活動的商演。

雖然錢掙得不多,但也夠他們花。

“來來來,別的不說,咱都敬曹哥一杯。”

李鼕鼕打趣道:“想當年,要不上曹哥在那個天橋底下把我拉過來,我現在還睡街頭呢!”

一個妹紙脫口而出笑道:“我記得你當時就穿著那破登山鞋,還留著長髮。”

李鼕鼕也是不做作地笑道:“這吃飯都快沒錢了,哪還有錢理髮,而且當時我看乾脆留著扎個小辮子也挺時尚。”

眾人一陣逗樂,紛紛開始聊起了當初第一次見面的情景。

……

次日清晨。

高鐵飛馳地行駛在鐵軌上。

曹志斌眼角微微有些紅潤地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他靠在椅子上,望著高鐵窗外的景色在快速倒退,就彷彿看到了這是十一年的北漂生活。

宛如歷歷在目,從一個懵懵懂懂的叛逆少年,一步步走到現在。

那個時候睡得最多的是公園和天橋,甚至最落魄的時候,還曾經一度被誤以為是乞丐。

闖蕩那麼多年,也並不是沒有機會。

只不過都被自己搞砸了。

起初是因為年少輕狂,後來是不為金錢而折腰……

慢慢地,再後來就已經失去了當初的那一份憧憬。

剛開始北漂是想要證明自己,想要火想要紅,想要得到大家的認同。

現在年紀大了,更多時候喜歡靜靜地找個沒人的角落,自己彈唱給自己聽。

那些回憶就在腦海裡翻江倒海。

然後眼眶就紅了。

曹志斌忍不住把頭轉了過來,然後靠在窗邊,大口大口地喘著氣,淚水忍不住就流了下來。

十一年的北漂生活,終於結束了。

說沒有遺憾是假的,他放不下,也不想放下。

但昨天晚上的一通電話,爺爺躺在病床上那虛弱的聲音,讓他意識到自己原來已經快三十歲了。

而老人家最後的願望,也不過是想看看孫子,再看最後一眼。

他的心情顯得有些疲倦而又沉重,像是捲起來麻花,看著窗外倒退的景色,彷彿過往的一切都化作一場雲煙。

自己也告別往日的人生。

……

兩天後。

曹志斌在家裡坐了下來。

老父親嘆了一口氣,摸起一根菸點了起來問道:“確定不走了是吧?”

“不走了。”曹志斌咬著牙道:“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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