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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的外套後他發現,皮特里面穿著一件特殊的夾克。
夾克上面,有很多類似電工的那種小口袋,每個口袋內都塞著一根金條。
數一數,皮特身上足有二十四根金條,每根都是500克的大金條,加起來一共是12公斤的黃金。
“你是劫匪的老大?”
看到皮特身上有這麼多金條,林耀懷疑他是劫匪中的頭號人物。
誰成想,皮特毫不猶豫的否定了,直言道:“我是他們的合夥人,我知道火車上都有什麼,於是我找人合作,作為回報我要拿三分之一的貨物。”
“火車上有72根金條,我拿24根,這是我應得的獎勵。”
“可那群人太貪婪了,他們不滿足只拿金條,還要洗劫車上的乘客。”
“我們的計劃,比預計時間慢了十四分鐘,要不然你們根本抓不到我。”
皮特一臉懊悔,其實他們早就解決守衛了,林耀他們聽到的槍聲是乘客們在自衛。
搶劫金條,洗劫乘客,其實是兩個概念。
火車上有幾百號人,他們不關心金條被搶,卻不允許搶匪打自己的主意。
如果不是出了後面的事,他們早就該離開了,留給林耀他們的只有空箱子。
自己真是瞎眼了,才會跟一群業餘劫匪合作。
難道他們不知道,這輛火車最有價值的是黃金,哪怕將幾百名乘客洗劫一空,搶來的財物也不足黃金的一個零頭?
“我有二十四根金條,每根金條能在黑市中賣五百美元,一共是一萬兩千美元。”
“我們商量一下如何,金條我全給你,你放我一條生路,我願意對外聲稱你沒有抓到我,金條還在我手裡,你只需要放了我,我會承擔一切責任。”
“到時候,賞金獵人會來追我,而你可以拿著黃金搬到大城市,過你想要的生活。”
“想想吧,你抓了我有什麼好處?”
“你要上交這批黃金,他們頂多給你五百美元的獎勵。”
“這可是價值一萬兩千美元的黃金,一萬兩千美元還是五百美元,你知道該怎麼選吧?”
皮特極力勸說林耀,希望用這批黃金換取活命的機會。
他很清楚,自己要是落在治安官手上,按照他的履歷一定會被吊死。
螻蟻尚且苟且偷生,沒有人想會死。
“是的,我沒有抓到你,你拿著黃金跑掉了。”
林耀一開口,皮特臉上就露出了笑容。
只是很快他就笑不下去了,因為林耀抬起來左輪槍,冰冷的開口道:“只有死人能保守秘密,我會一口咬定你跑掉了,我沒有找到那批黃金,現在請你帶著秘密去死吧。”
“不,你不能這樣對我,我...”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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