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543、神器之力,閻王·包拯!,地球第一玩家,十曜,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與殘殺人族的畫面。

包拯的天賦之力“斷罪”,可以識別出對方所犯的罪責,辨別靈魂的善惡!

這其實並非是一種戰鬥類的天賦能力。

因為“罪責”本身需要對方觸犯法律才能夠被定義為犯罪,而且雖然能辨別出罪責,包拯的天賦卻不具有直接懲罰的能力!

但是,在有了那一枚加蓋了璽的聖旨之後,這一門天賦就能夠用於戰場了。

因為,聖旨與璽這兩件準神話級別的物品的屬性分別為:聖旨可以製造“規則”,璽則可以賦予“權力”。

看起來似乎十分簡單。

然而仔細一想,這兩件物品的屬性也不是傳奇級的重器能夠比擬的。

比如說下方戰場上,第三道防線在海洋異族的攻擊下快要崩潰。

但如果以“聖旨”釋出一道“限海令”,一切海洋生物進入龍城區域範圍,力量都會受到限制,無法使用超凡之力。

整個龍城大陸,凡是氣運之力覆蓋範圍,都會觸發這一條規則。

那麼,戰鬥的局勢自然會立刻扭轉。

甚至,可以針對某一個物品或者種族釋出命令。

比如,進入“霸王烏賊,立刻死亡”、又或者“龍城超凡人傑免疫一切海族生物的攻擊”!

這同樣,可以很大程度上改變戰場局勢。

而璽賦予的“權力”,也是屬於以此類似的情形,能夠讓一個凡級的人掌握超凡,甚至傳奇人傑才能夠擁有的力量。

兩者配合使用“規則+權力”,威力跟如同描述中的一樣接近於真正的“神器”。

比如說,無支祁的“龍江水神”的神位,就是姬夜利用一道蓋了璽的聖旨冊封的!

包拯為“閻王”的傳說也並非人盡皆知,在傳承之地並不完整的具備閻王的超凡之力,眼前這座“閻羅殿”同樣也是藉助了聖旨與璽之力!

當然,哪怕是神器,也不是真的無敵。

因為這種級別的重器,哪怕是傳奇的玩家都無法依靠自身力量使用。

只有透過消耗據點的氣運之力“以氣運為筆墨”才能夠在聖旨上面落下文字,或者留下印璽。

而且,越是高階,複雜的規則或者權力,自然也會相應消耗更多的氣運之力!

譬如說“所有異族一旦進入龍城區域就會被斬殺”這種規定,看起來似乎無敵了,但毫無疑問,哪怕是消耗掉龍城目前所有的氣運之力,也無法寫出這樣一份聖旨。

而像是“霸王烏賊立刻死亡”這種規則自然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消耗的氣運之力,很可能不如派幾名傳奇之人傑強力出手划算。

因此,這兩件物品的使用,其實需要策略性。

而龍城的“戰略部”商議之後定下的基調就是,一次只針對一部分的異族!

因為,伴隨著戰鬥龍城已經確定這些異族並非鐵板一塊,制定這種“殺人者斬”的規定,對敵方的心理上造成的壓力更加有意義。

“其實這一場晉級考核,不是僅僅對我們的考驗,這些異族同樣也是面臨考驗。”

天網頻道中,孟老的聲音響起。

“按照戰略部的分析,這些超凡異族其身份應該是屬於異族之中的反派,它們也需要透過擊敗我們龍城來為自己爭取留在傳承之地中的權利……”

因此,異族同樣有需求,這就是它們的弱點所在。

畢竟,相比於自己“觸犯規則”冒著死亡風險去當出頭鳥,為什麼不先等別的異族先出手消耗龍城的力量,自己坐山觀虎鬥,等到最後再出手坐收漁翁之利呢?

很顯然,如果所有的異族都是這個想法的時候,異族對於龍城的威脅將不攻自破。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神級新郎

妙筆肆夜

追獵八百里

理性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