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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夫人父親是一個鏢師。殷夫人從小跟父親習武,刀法精湛。

王凌和殷夫人等四個人找到一個空屋子,輪流睡覺,一直到天明。

王凌和殷夫人一塊將其丈夫的頭顱和骨骸蒐集起來埋到後院一花池裡。

王凌、殷夫人、張雪一人一把刀,餘下的武器先藏起來。

王凌知道,現在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明年孫傳庭十萬秦軍會被李自成打得大敗,後年會攻破北京,崇禎會弔死,韃子大敗李自成後,佔領了全部明土,楊州三日,嘉定三屠……從此華夏文明全面落後西方……。

殷夫人用賊兵剩下的米煮好了粥,喊王凌和孩子們來吃。

幾個人吃的津津有味,多少天了,第一次吃到飽飯。

殷夫人道:“王公子,此地不是久留之地,一旦被饑民發現,我們東西保不住,甚至性命也保不住。”

王凌道:“夫人,真有這麼嚴重嗎?”

殷夫人道:“王公子,你如果到了開封城牆上的難民區,就知道我所言非虛,那裡真是人間地獄,我親眼見人們為了爭奪從水裡撈的一根木頭,竟然死了六個人,水一退,我們必然被發現,到那時,那些吃了人的魔鬼會把我們撕吃了的。”

王凌聽殷夫人這麼一說,也是冷汗直冒,不由緊張道:“我們需要趕快離開這災難之地。”

殷夫人問:“我們該向哪裡逃?南邊是一片黃水,北邊是黃河,沒有渡船過不去,往西是農民軍的地盤,往東歸德府也被農民軍佔領。”

王凌穿越前愛看歷史小說,對這一時期的歷史還是知道大概的。

往西,是農民軍的天下,王凌可不想加入饑民大軍,闖王大軍的戰法是先讓饑民大軍上去和官軍拼消耗,然後才是正規軍老營大軍,就拿攻開封來說吧,闖王命令饑民大軍每人去城牆上摳下一塊磚算完成任務。饑民大軍為了不餓死,得拿命來換,冒著滾木擂石、金汁、箭矢的打擊前來摳城牆,十有九死,僥倖摳了一塊,便是命大,但下次命大不大隻有天知道。而且,空手而來者,執法隊會毫不猶豫砍下他的腦袋。

王凌可不想去當早死鬼,況且,自己的小妹、殷夫人、張雪大機率會成為農民軍將領的玩物,農民軍都是草莽,可沒有紀律可言。

往東進山東,到了山東總兵劉澤清的地盤,劉澤清得知周延儒要入閣,於去年二月到揚州拜見了周延儒,並奉上兩萬兩黃金,周延儒欣然受之,劉派船全程護送周入京,而後,果然官復原職,而劉澤清對崇禎帝一貫是陽奉陰違,以儲存自己實力為終極目標,這樣一個混蛋,王凌是萬萬不會去找他混的。

往南去南京,倒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因為崇禎年代戰爭大部分都在北方打,水旱瘟疫等天災也大部分發生在北方。然而這裡到南京千里迢迢,三個弱女子一個大男孩,值此兵荒馬亂之時,徒步到南京,談何容易!

往北去京師,王凌知道崇禎帝,崇禎可不知道他,再說了,崇禎在位十七年,除了幹掉魏忠賢,其他的策略可沒弄對一回,跟這樣的皇帝,死了多少忠臣良將,唉!明年輪到孫督師了。

想來想去,還是去南方混能保住命,但是弱小的自己,如何能先保住自己及親人的命,這是當下王凌必須思考的問題。

不如自己也拉支隊伍?上山當土匪也比當亂世百姓強啊!亂世之中最不能當的便是小民啊!只有任人宰割的命啊!

老子賴不好是武警學校畢業的,科班出身啊!又是正兒八經的武警,妥妥的正規軍,來到幾百年前的大明,拉支隊伍應該不成問題吧。

有了隊伍,才能保命。

於是,王凌對殷夫人道:“夫人,不如我們也拉支隊伍,投官軍也好,投農民軍也好,自己單幹也好,甚至上山當土匪也好,總比餓死或讓人當兩腳羊吃了強。”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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