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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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都沒說過。
開始我覺得我們是不可能的,因為他曾透露,他曾經很喜歡很喜歡一個女孩子。
他們最後當然是沒在一起,否則他也不會跟我混在一起了。
而我,我想我很難再愛上一個人了。
我並不是想為一段絕望的愛情孤獨終老,只是,我真的沒有重新愛的力氣了。
只不過,我已經不是曾經那個天真的帶著傻氣的小姑娘了,人一踏入社會,就會飛速地成長,人一到了年齡,自身的周圍的壓力,會讓你不得不開始考慮終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個女孩,我並沒有想過要孤獨終老。如果人一定要有一個伴才能走到白髮蒼蒼,如果那個人是楊雲開,我也並沒有什麼意見。
我偶爾會下廚做菜請楊雲開來吃,他每次都吃得很乾淨,常讓我想起某人。
後來他乾脆說,你把房子退了,住我這裡來,週末給我做個飯,水電費咱們平攤,怎麼樣?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給高管住的,很是寬敞。
我想了想覺得還算公平,於是欣然同意。
後來發現其實還是不公平的,因為在超市買菜的時候,他總是會搶著付賬,連帶著我那一大堆零食。
後來我自覺地不買零食了,他卻已經記住我愛吃的東西,就算我不拿,他也會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裡。
於是我只好努力鑽研菜譜,用更好的食物來回報他。
那一天我們逛超市的時候,我突然聽見陳奕迅用低沉而悲傷的腔調唱道: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我會帶著笑臉揮手寒暄∕和你坐著聊聊天∕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
我突然停住腳步,覺得鼻子有些發酸。
“怎麼了?”他問。
“哦,沒什麼。”我揉了揉鼻尖,“這歌挺好聽的。”
其實我想說,這是什麼爛歌啊,唱得這麼悲,讓人聽著就想哭。
沒想到過了幾天,楊雲開回來的時候竟然送我一張cd,陳奕迅的《認了吧》。我有些奇怪:“這是好久以前的專輯了吧?給我幹什麼?”
他微微有些尷尬,然後我將cd翻過來,突然發現裡面原來就有那首歌。
《好久不見》。
“我以為你喜歡聽。”他說,“路過音像店,就買了一張。”
我笑笑:“謝謝啦。”
“不用跟我說謝謝。”他摸摸我的頭。
我突然飛快地眨起眼睛,想讓快要流下的眼淚退回去。因為,這個動作讓我突然想起另外一個人。
我們還會不會再見面,會不會像從前一樣,一家人坐在一起,彷彿什麼都沒發生一樣?會的,我想會的。
只是,那會是多久以後的事?三年、五年、十年……等到那個時候,我們都擁有各自的家庭,那麼,見到他時,我會不會哭?
等到再見時,等到再見時,我們身邊,應該都會陪伴著另外一個人吧。
或許只有到我們都白髮蒼蒼的時候,才能坦然坐在一起,平靜地回憶過往,回憶我們曾經交織在一起的那些時光,然後釋懷。
腦海中突然浮現的畫面,讓我的心突然跟著抽痛起來。我不是在心痛年華的逝去,我只是有些難過,難過自己不能陪伴他走過人生重要的旅程,不能再看他發脾氣,不能再同他頂嘴,不能再注視陽光下他熠熠發光的面容……不能同他一起到地老天荒。
可是,事到如今,也只能這樣了吧。
我在心中緩緩地嘆了一口氣,抬頭看向楊雲開:“吃飯吧。”
我沒想過要做什麼女強人,可幾年下來,因為心無旁騖,竟也升到了小主管。責任大了能力卻還是一般,真讓我覺得有點力不從心。
在家抱怨的時候,他突然冒出來一句:“太累了的話乾脆不要做了。”
我白他一眼:“說得簡單,不做了我吃什麼啊。”
然後他認真地看著我說:“我養你啊。”
我突然愣住。
半晌,我問他:“楊雲開你看過《喜劇之王》沒有?”
他老實地回答:“沒有。”
我想也沒有,對他來說,數字恐怕要比周星馳的電影有趣得多。
於是我有些憤憤,沒看竟然也能說出臺詞,想跟星爺搶飯碗啊。
後來過了很久以後有一天,楊雲開突然跟我說:“梁滿月,你怎麼不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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