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四章 我才是總製作人
我是上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三四章 我才是總製作人,從救場開始的綜藝人生,我是上下,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接著沙小明的殺人動機證據也被發現,不是他開玩笑的過期瓜子,而是他為節目組提供的作案方案,居然被假的莫小蘭拿去賣給一個叫x的人牟利。
“沙老師作為北大的法學高材生,他與節目組籤合同的時候,有一個條約,就是他要向節目組提供有建設意義的作案方法來增加節目效果!”莫竹解釋道。
沙小明接話:“對,但同時我提出了一點要求,就是為了防止作案手法被模仿,所有在節目中呈現出的作案手法都必須要有bug!”
“不愧是法學院高材生,有責任心!”馮特力點評了一句。
沙小明嚴肅的說道:“但是我的助理發現,我原創的很多手法居然被人複製了過去,於是我就開始跟蹤她,後來發現她把我這些東西在往外賣,她手機中簡訊經常收到的數十萬就是賣這些東西得的利潤!”
“你跟蹤的事情,那個假的莫小蘭知道嘛?”圈圈問道。
羅賀拍出一張照片:“知道,而且還給他發了威脅簡訊。”
沙小明接過一看,點頭道:“對,發現我知道了這點後,她不止不立馬停止這種犯罪行為,甚至還威脅我,最好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否則活不到最後!”
輪到沙小明分享證據,他邁步上前,拿出一張照片,用法制主持人的嚴肅表情說道:“各位,在道具間假莫小蘭的手邊,我發現了一本法制書籍,書的第一頁寫著共同犯罪的資料。”
“我認為這有可能是在暗示,今天的犯人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共同犯罪的...”
莫竹忍不住內心一緊,雖然早就知道這個肯定會被發現,但沒想到第一輪就被點了出來,沙老師的觀察力還是很敏銳啊。
不過僅憑一本書上的一句暗示的話就這樣大膽的推測,有沒有可能是在給我釋放訊號,告訴我他就是我的同伴?
莫竹不敢肯定,因為如果不是那他去相認的話跟自爆就沒什麼關係了,所以還需要有一些線索來證明他是自己的同謀。
但這並不影響莫竹借題發揮,洗脫自己的嫌疑,他開口道:
“如果這樣說的話,那場上有很明顯的三對搭檔,首先是我和老馮一直在一起排戲,之後又跟他去拍戲,而圈圈和桑桑是情侶,沙老師和羅賀是兄弟,因為沙老師資助過他。”
先打亂順序,把自己和馮特力分到一組,作為跟馮特力始終在一起,能互相做不在場證明的情況下,他們倆肯定是分不開的,且他知道馮特力沒有作案。
“對!”其他人紛紛點頭,認為這樣的拍檔是沒有問題的。
分享證據的沙小明說完共同犯罪的話題之後,繼續說起了有關莫竹的證據,就是總導演辦公室裡的辦公桌,不是莫小蘭的,而是莫竹的,他才是真正的總導演,總製作人。
證據很簡單,一是總導演姓名臺上,撕開表面的莫小蘭,裡面真正的名字是莫竹;二是桌子上那些莫竹和莫小蘭的兄妹合影,背後像框中寫字都是以哥哥口吻寫的;三則是電腦密碼是莫竹的生日,而不是莫小蘭的生日。
“沒錯,我才是這個節目真正的總導演,總製作人,她只是個傀儡罷了!”莫竹看關鍵證據出來了,也沒必要隱瞞什麼,開口說起了自己的故事。
“過年時在老家,我的妹妹,跟我這個已經稍微有了一丁點影響力的哥哥說,想要做一檔真正的偵探節目,並說了她的一些想法什麼的,她想做那我就會支援她,讓她去好好寫劇本。
為了支援她,還告訴了她一些娛樂圈的內部事情,比如我們在測試階段錄的那個甄霸道被粉絲殺掉的事件,就是根據真實事情所改編的,但讓我沒想到的是,那個甄霸道好像並沒有死!”
幾個月前,當《大偵探》測試季錄製結束後,莫竹的妹妹莫小蘭失蹤了,她發來了一則自己偷錄到的聲音:“姓莫的,你做夢也沒想到,姓甄的還會來找你報仇吧?”
至此,莫竹知道自己妹妹可能被甄霸道綁架,他焦急的尋找,但是很快收到了妹妹的來信,說她目前在一個很安全的地方躲著,讓莫竹這個哥哥繼續幫他做好《大偵探》這檔節目,因為這是她的夢想。
看筆跡確實是莫小蘭的,莫竹就接受了妹妹的請求,找來了妹妹的一個好閨蜜賈姑娘,讓她帶著人皮面具來假扮莫小蘭,但其實節目真正的製作人和總導演是我才對!
別說,當時看到劇本的時候,莫竹也驚訝於編劇組的腦洞,居然能寫出一個故事把自己給弄成兇手。
沙小明打斷了莫竹:“等會,所以那個過期瓜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