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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當第一縷陽光照進“屋子”時,盤坐一夜的道士身上已經落了七八隻麻雀。

天冷,好容易找到這塊“天然”會發熱的東西,麻雀也不想忍受那寒風之苦。

此時此刻,頭上隨意用一根樹枝挽著一個道髻的清秀道士眼皮忽然動了一下。

原本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的和諧變得有些許不自然。

李臻睜眼,扭頭看了看著幾隻在自己肩頭上睡了一整晚的麻雀,身子沒動,手指指向了旁邊的包袱皮。

一根金色的絲線頓時從指間出現,把包袱勾到了他面前。

而出現這種動作時,那種不自然更加嚴重了一些。

包袱到了懷裡,隨著他肩膀抖動,麻雀頓時驚醒,本能的飛到了半空之中,接著落在殘垣斷壁之上“嘰嘰喳喳”的開始聲討他。

似乎在責問他為什麼打擾到自己睡覺。

“哈哈,抱歉抱歉。”

李臻輕笑了一聲,從包袱裡摸出來了一把糙米,隨意的灑向了地面:

“這是賠禮啦……說起來貧道對你們還有陪睡之恩呢。下輩子投胎記得投個漂亮點的女孩子報恩啊。”

嘴裡說著玩笑,他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塵土,把傘,葫蘆,包袱都在身上掛好後,走到門口,看了一眼那些落在地上啄食糙米的麻雀,微微一笑,直接走了出去。

到門口了,他便看到了一群野獸的足跡。

這是昨夜來的狼群。

至於為什麼沒來攻擊李臻……你當塔大和李老六是吃素的?

動物的直覺有時候要比人類敏感的多。

拿起了一捧雪擦了擦臉,他再次上路。

這一次只走了半日左右,便聽到了後面傳來一陣陣騾馬的嘶鳴聲。

體內熱流的行進路線頓時一阻,他扭頭一看,就看到了一隊約莫有五六十人組成的隊伍正在往這邊走。

李臻下意識的眯起了眼睛,便清楚的看到了那些駝運著物資的騾馬,以及兩架馬車,和那些同樣騎在馬上,手持兵刃的護衛。

好傢伙……

這夥商隊可夠富的。

騾馬善負重,雖然行進的不快,但耐力卻極強。是這時代的商隊最好的選擇。

李臻在東西市上經常能見到,不怎麼稀罕。

但那些護衛胯下的馬匹就很耐人尋味了。

各個是高頭大馬,神俊異常。饒是他不懂馬,都覺得很漂亮。

一匹好馬,放到這個時代就跟後世的bba一樣,沒點錢,你真養不起。

別的不說,光是草料,一匹成年的馬夏日還好,秋冬時節一天至少要5到十個大子兒。

乾草,麩皮,豆料這些可都要錢的。

一天五到十個大子兒別說養馬了,養李臻自己都足夠足夠的。

而就這麼一組車隊竟然能有五六十匹馬來供護衛騎乘,可真是有錢。放到後世不亞於一群富二代開著豪車出來炸街的意思。

李臻想了想,默默的退出了官道大約有五步遠的地方,站到了沒入腳脖的雪中。

這是一個安全距離,一群習武之人,若五步開外有人做了動作,肯定都能反應過來。而他也不想惹麻煩……貧道只是個窮道士,光腳的和一群開bba的犯什麼橫啊?

沒必要。

趕緊躲遠點,免得哪匹馬吃錯了藥,踢自己一腳,在被塔大砍了蹄子……

人家不得以為自己是碰瓷的?

划不來。

就在思付之間,這不知道馱著什麼,看上去滿滿當當的車隊已經來到了李臻跟前。

為首的那七八個人警惕的看了李臻一眼,發現是個窮酸道士後,便不在理會。徑直的走了過去。

接著是隊伍中間的兩架馬車。

低著頭的李臻依稀感覺到了一道視線落在了自己身上。

他依舊沒動。

任由兩架馬車也走過去後,接著便是跟隨在後面的騾馬駝隊。

全程,兩邊都沒任何言語,等商隊過去之後,他才重新走回了官道路上,踩著那群人留下的馬蹄印繼續一步一步向前走。

商隊的腳程可比他快多了。

大概過了不到半炷香的時間,便已經走遠了。

李臻不知道自己距離千夫山還有多遠,

他也不急。

慢慢走唄。

又走了約莫半個時辰,他遠遠的便又看到了那夥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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