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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升明帝
七月末,天氣依然熱的要命。
朱以海卻依然忙碌著,他在籌備著杭州戰役之時,還抽空跑了趟寧波。當初正是在這裡,朱以海說服王之仁,斬殺謝三賓,算是真正打起了監國的旗號。
時隔幾月,寧波變化很大,府城鄞城又恢復了熱鬧,清軍止步錢塘,監國旗號穩固後,浙東之前那股南逃之風也剎住,絕大多數的人還是不願意背井離鄉,見時局安定,於是又都安穩的過日子。
鄉間地頭,收割過的稻田裡,插下的秧苗已經又蔥綠一片,許多農夫在田間地頭鋤頭放水,還有牧童在悠悠的放牛。
鄞縣的學校裡,也重新恢復朗朗讀書聲。
“寧波府如今也在重新清量田地,填補虧空,進展還不錯。”錢肅樂和林時對葛大振等陪在身邊巡視城市,一邊做著彙報。
“我們浙江一省稅賦佔全國九分之一,全省四千六百餘萬畝田地,其中寧波府三百九十萬畝地,萬曆年間田賦十七萬餘石,另有各種雜項徵派,如今按朝廷旨意,予以簡化。”
“哦,寧波這邊是怎麼做的?
“首先我們是統一稅率,按上田每畝三石的產量,按十五之一稅率徵收二斗。
然後把寧波的所有田、地、山塘、灘地、基地等,再折算成上田。
按田地成分不同,肥瘦不同,進行調整,總共是劃分成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三則,實際總共三等九則。上等上則是每畝三石到三石半產量,中等上則是每畝兩石半到兩石,而下等上則是每畝一石到一石半。
下等上則三畝折一畝上等上則田,中畝上則一畝半則上等上則一畝。
另外山十二畝折上田一畝,攤地二十四畝折上田一畝·····
寧波把府內的田重新整理了一遍,根據田、地、山塘等不同劃分等級,把田又根據肥瘦地力劃分等級,並統為二百四十步一畝。
透過清量、定等、折算後,田賦冊上的田畝、稅率都統一了,不像以前各種不同的田地山塘等有大有小,稅率有高有低,寧波以前的田賦稅率有二十四個等級,非常複雜。所以簡單的看冊上有多少畝地,根本難以簡單計算能徵多少田賦。
現在全折算成標準畝後,就相當於各地繳銀子時,不管成色如何,先折成標準紋銀統一計算。
同時據此攤丁入畝也更公平。
好處立眼可見。
不再需要二十四種田賦稅率了,統一折成標準畝後,實行統一的標準畝田賦,也就是一上畝徵二斗。
“畝徵二斗,百姓願意嗎?”朱以海問,他在嚴州初步是定每畝徵一斗二,寧波這裡徵二斗。
錢肅樂也是本地人,所以他不會不照顧到鄉土,解釋道,“浙東雖不如浙西,但寧波地處平原,田地也比較肥沃,產出比較有保障。上等水田兩年甚至能收五季,兩季早晚稻,中間冬季還能種一季油菜或者蘿蔔等,最起碼也能兩年四季。因此正常年間,收成都不錯。”
而且他告訴朱以海,上田的畝產三石到三石半,其實一般僅指秋糧一季,如寧波這邊的地主跟佃戶們普通的租約,就是秋糧五五或六四分成,只分這一季,地主拿一半或拿六成,至於說夏糧,或是冬天再種點雜糧什麼的,地主一般不會管也不分成。
“嘉靖二十年時,湖州知府張鐸請將官民田攤平一則,行扒平法田賦改革,就是田不按官民,稅不分等則,一律以每畝三鬥起科。”
張鐸所做的,其實就是寧波現在搞的,把田地先整合折算成標準上田,然後統一每畝徵三鬥,當時定的稅率其實就是十稅一。
“江南常鎮蘇松湖嘉杭諸地的重租田,每畝四鬥到七鬥多之間····”
朱以海倒也知曉江南征的最高的時候達到每畝八斗多,但這裡有個前提,就是那些田其實是明初沒收的元朝等的官田,所以稱為重租田,本質上就是朝廷租給百姓的田,收的是租,跟一般民田不一樣,一般民田那地是自己的,交的是賦。
畝收八斗的租,以江南畝產起碼三石的收成,八斗租其實不高,畢竟民間百姓租地主的田,交的可不止八斗。
不過江南是糧賦重地,田地收成高,田賦高也是事實,比如嘉興府的嘉善縣,每畝賦額無論田之高下,概以三鬥三合起科,而徭平又有五升有零,其視嘉興多九升八合三勺。
“那透過清量,現在寧波府有多少標準畝?”
錢肅樂的回答讓朱以海有些意外,“經過清量和整理折算,最後實得標準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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