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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影響,然上等良田亦不可能只值幾分銀甚至一二錢的,以本部調查所知,大多數變價田,其價格都不到正常價的十之一。”

有些上好的水澆地,尤其是那種不會受水旱災的好地,往往能值十兩以上一畝,而他們現在卻把地價壓到一二錢銀一畝,這等於是賤賣百倍。他們找各種理由,諸如佃戶逃亡,田地荒蕪無人種。

又諸如田地受災成荒地。

百姓無錢認購等等,甚至還要把大畝當小畝賣。

這種瘋狂的行為,在這兩年的山東,到處上演,幾乎所有士紳豪強官吏都參與其中,有許多望族因此家中地產幾年時間增加十倍百倍的。

如新城王氏,三代前還僅是小地主,如今卻有三千頃地,這可是三十萬畝啊。

而如孔氏,千年名門,但也在這幾年,趁機又到處侵佔了幾百上千頃地。

其實要查真實地價也容易,只要把萬曆或崇禎年間民間田地買賣的契約找到一些就行了,這些契約有不少是在官府備檔的,都有詳細的大小价格等。

就算因戰亂等影響,地價降了,但也不會降太多。

何況,現在大明回來了,受田賦降低等影響,加上糧價仍然較貴,所以現在買田其實是可能比崇禎朝還貴的。

黃宗羲也知道現在下面到處是爭地產的官司。

所以省裡必須得拿出態度來,到處如何處置,必須得有個標準。

他提出,原來的官田全收部收回來,該賣的賣,該租的租,然後再慢慢清理產權官司。那些低價認買的,如果能查明確實是出銀買的,退銀子。

想低價賤賣侵吞國有資產,這不可能。

一大頃地,三百畝呢,上好的良田,本來值十來兩一畝,起碼也是四五兩一畝,你卻僅用幾分銀一畝或一二錢一畝賤賣侵吞了,這一頃地,就能侵吞上千兩銀子啊。

所以就算證明是買的,可這種低價,朝廷也要判定他們不合法。

而那種甚至連合同都是假的,做假賬立假契等方式,直接搶的這種,然後現在還拿著假契來跟朝廷要田要地,甚至要打官司的這種大膽刁民,就不僅僅要收回田地,還要治他們罪,給予嚴厲處罰。

如果老實交待,主動交還田地的,可以不追究,但如羅籍這樣的,必須嚴罰。

除了變價折賣過程中,與官吏勾結串通,低價賤買的。

其它諸如直接把官田、藩田報荒,當開荒地上報的,直接無效。

弄民間買賣假合同的,不主動上報清退,查出後嚴加懲罰。

“查到了,沒一罰十,超過百畝的,直接抄家流放。”黃宗羲認為必須得重典才能剎住現在這股歪風。

“我建議最好是直接從天啟元年開始清查,自天啟朝開始,地方動盪,吏治腐敗,這種侵佔官田屯田的事情,早就有了。”祁理孫直言。

布政使徐芳烈則道,“原軍屯田,聖人已派專人下來清理,所有涉及軍屯田的,都會全面調查清理,並不拘限於近年,只要是原來兵部衛所軍屯冊上的田地,不管是王府侵佔,還是勳戚侵佔,也不管是地方士紳侵佔,也不管侵佔了多久,甚至不管是不是以前軍戶私賣等,現在都要收回的,這個是沒有價可講的,我們地方配合就好。”

他是選貢出身,當年在紹興隨於穎等起兵,籌餉募兵協防錢塘江岸,朱以海監國後召他為中書舍人,如今官拜山東布政使,也成為從二品高官。

按察使來集之也是浙江蕭山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曾任兵部主事,響應於穎,跟徐芳烈也是老戰友,甚至與黃宗羲、祁理孫也都關係很近。

“田地這個事情,絕不能放鬆,必須從嚴,不可有半點錯誤。不僅這些藩田、軍屯要收回,其它各種官田,也都一畝不能少。

對那些佔種,亂報荒的都要清退,對於那些士紳豪強,更不能客氣。誰要是想渾水摸魚,那就假一罰十。”

廳上,這幾位省裡高官,基本上都是來自浙江的,他們是最早起義舉旗的,有些甚至還在朱以海起兵之前。

有人以前是秀才,有人以前是在鄉官員,但從龍數年,如今都是堅定的紹天臣子,對於山東地方上的這些士紳豪強,他們本就有些看不慣,覺得山東皆降,滿朝半山東,是很可恥的事情。

現在羅籍等這些人還來搞事,那就是皇帝對他們太過寬厚了。

既然他們要搞事,誰撞上來就搞誰。

絕不客氣。

“那個羅籍,抄沒家產,流放臺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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