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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他們能跟澳門的葡萄牙人合作,能跟馬尼拉的西班牙人合作,沒理由拒絕更強大的荷蘭人啊。

至於一個臺灣,還給他們就是,只要能夠拿到直接對明貿易權,一個破臺灣有什麼好值得爭的。

當年也是因為大明不肯貿易,連澎湖都不肯給,這才去佔了那個遠離航線的臺灣,經過多年發展,也沒發展出什麼來。

如果大明肯在福建或廣東甚至是浙江等地,隨便劃個島租給他們,比如溫州雙嶼,寧波雙嶼等,也不需要多大,只要有港口方便進出商船就行,小點都無所謂,絕對比臺灣強千百倍。

他們甚至願意多付點租金。

不過來到登州後,範德朗才發覺,這好像不是自己印象裡的那個大明瞭。

完全不同。

他跟幾個明朝官員初步談了談,發現他們不僅對外面的世界很瞭解,甚至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底細也很清楚,甚至還明確的告訴他們,大明有足夠的實力,封鎖東海,讓荷蘭人不僅無法在臺灣立足,甚至無法在大明沿海路過,大明可以讓他們無法再保持前往日本的航線。

一條船都不讓他們過去。

也可以做到,一兩生絲,一個瓷器,一包茶葉都不讓荷蘭東印度公司買到,透過鄭氏也不行。

臺灣打了半年,前後損失了四條戰艦,兩沉兩俘,戰死了近千人,這對巴達維亞總督來說,都是無法承受的損失。

如果臺灣丟了,再連對日貿易也丟了,那對荷蘭人來說損失太大了。

一下子,主動權就徹底的握在了大明的手裡。

昨天,大明的一位大學士召見他,跟他直接講了大明的條件。

在臺灣的荷蘭人無條件投降,大明可以讓他們返回巴達維亞,但除了隨身物品,臺灣島上的一切都不可以帶走。

包託範德朗現在的四條戰艦,也不能帶走,但大明願意買,用絲綢、瓷器、茶葉等買他們的船和炮。

大明可以與荷蘭人簽訂貿易條約,但得按大明的定的規矩來籤,從港口到關稅,一切都得按大明的規矩來。

甚至要友好通商的話,還得有附加條件,比如荷蘭人來華商船,每條船每次至少得攜帶多少糧食、多少銀子,甚至在華如果犯事,都必須接受大明的律法和處置。

總之,大明願意跟荷蘭人通商貿易,但有條件,不僅關稅等得聽大明的,甚至貿易的貨物也得有要求,大明需要糧食的時候,他們就必須順帶一些糧食來才行,需要銃炮船隻的時候,他們也得賣。

總之,我的規矩就是規矩,你願意,那就合作,不願意,以後就別再想出現在大明沿海,來了就擊沉!

如果荷蘭人識趣,當知道這條件雖有些苛刻,但東印度公司仍是有利可圖,甚至利益巨大的,比起他們之前跟鄭氏的貿易簽約更有利。

所有的附加條件,都只是附帶的,並不難接受的。

就比如現在頭一條,範德朗的四條戰艦,得賣給大明,這是談判的前提。

在昨天聽到這些條件的時候,他想都沒想就拒絕了。

可是今天參加了朝會,然後參加這宮廷宴會,他心思卻不免有了變化。

他感覺到大明的強大,不是巴達維亞、臺灣、馬六甲等地那些土著能比的,如今的明軍跟他二十年前接觸的明軍,完全不同了。

從皇帝到下面的官員,似乎都完全換了一個樣。

他們更加務實。

也不跟你東拉西扯,拐彎抹角,都是十分直接明瞭,甚至都不接受他私下的饋贈。

他回顧整個臺灣之戰,荷蘭人完全就是被按著打,他們引以為傲的戰艦,也沒在明軍那裡討到半分好來。

他們的稜堡,也一樣扛不住明軍的圍攻。

他們損失嚴重,但明軍卻還能一邊圍城,一邊直接在臺灣各地修建城堡,建立屯莊,他看到了明軍在臺灣修的稜堡,居然比熱蘭遮城堡還要更完整。

甚至明軍水師的戰艦,不論是大小還是火炮,都大大提升了,面對起他們的戰艦來,已經絲毫不佔下風,甚至擁有著完全碾壓的數量優勢。

難道真要屈辱的接受大明的條件,然後悶聲發大財?

一邊是面子,一邊卻是直接對華貿易的極大利益,範德朗猶豫了。

他想拒絕,但他知道,如果把這些條件報到巴達維亞,那位一心利益為上的巴達維亞總督肯定會同意的,而東印度公司最高十七人理事會,也才不會顧及什麼狗屁臉面,他們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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