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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壽宮,不僅住著宣妃,還有密嬪王氏和勤嬪陳氏。
密嬪王氏,以知縣王國正之女的名目進的宮,老十五、老十六和老十八都是她所生。
勤嬪陳氏,是二等侍衛陳希閡之女,鑲黃旗下漢軍包衣的出身,老十七是她的兒子。
因老十八是柱的親妹夫,柱便先去東偏殿,主動拜見密嬪。
“臣兒柱,請密嬪媽媽安。”
“內務府總管大臣,奴才董殿邦,請密嬪娘娘安。”
宮裡的女人,嬪以上,才有資格被稱為娘娘。
正式場合之下,皇子們拜見宮裡的妃嬪,一般要在位分的後邊,加上媽媽或娘娘的字尾。
關係近,叫媽媽,比如說,皇貴妃媽媽。關係較遠,則稱娘娘,比如說,德妃娘娘。
當然了,親兒子拜見親媽,又自不同。
比如說,老十四私下裡拜見德妃,一直都稱妃母。
不管是德妃媽媽,還是德妃母,只要加了封號,就意味著,關係十分疏遠。
老四為啥不討德妃的喜歡呢?
想當初,養母剛死不久,老四第一次去拜見親媽的時候,居然不經過大腦的喊了德妃母。
想想看,德妃的兩個親兒子,一個喚妃母,一個喚德妃母,能一樣麼?
這就相當於,縣農業局的局長姓傅,別人喊局長,你卻喊傅局長。
誰親誰疏,一目瞭然也!
皇權的尊嚴,至高無上。
妃或嬪在前,母在後,絕對不能錯。
有些關於滿清的電視劇裡,母后、母妃滿天飛,實大謬矣!
至於,老皇帝稱呼他的親媽為母后,就屬於特例了。
“免。”
一旁的嬤嬤,看見密嬪暗中打的手勢,趕緊叫了免。
“來人,賞座,賞茶。”
密嬪知道柱的厲害,絲毫也沒敢擺出嬪母的架子,可謂是異常之禮遇。
柱斜著身子坐下後,就把宣妃中毒的事情,詳細的稟了。
有柱在場,董殿邦如何敢坐?他跪下謝了恩之後,就乖乖的站在了柱的身後。
密嬪,可不是一般的女子。如果有女子科舉的話,她幾乎可以篤定,要點女狀元。
宣妃中了毒,至今昏迷不醒,同住一殿的密嬪,她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現在,柱帶著大隊侍衛,徹底包圍了寧壽宮。
密嬪即使用耳朵去思考,也知道,此事絕對無法善罷甘休。
不過,知道歸知道,密嬪依舊想保住身邊的心腹們。
密嬪凝眸望著柱,輕聲道:“你既奉旨而來,我也不敢攔阻。只是,她們伺候我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柱一聽就懂,密嬪擔心刑罰大興之下,她身邊的宮人,被牽連著重傷不治。
實際上,密嬪完全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就衝老十八的面子,柱也不可能故意折騰,密嬪身邊的太監、宮女和嬤嬤們。
“請嬪母且放寬心,臣兒一定秉公查辦。”
當著董殿邦的面,柱表態秉公查辦,就意味著,不會株連無辜。
場面敷衍住了之後,柱起身再次行禮,然後吩咐侍衛們,把密嬪身邊的下人,都帶走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誰叫密嬪和宣妃同住一殿呢?照宮裡的規矩,太監、宮女和嬤嬤們,都不算人。只要和中毒桉,稍微沾點邊,就可以抓來拷問了。
拷問的過程中,如果被冤枉打死了,怎麼辦?
唉,死了白死,徑直拖去公主墳。
人權?嘿嘿,在大清朝,肯定是不存在的。
柱轉頭去拜見勤嬪的路上,老十六急急忙忙的趕來了。
和徹底邊緣化的老十三不同,密嬪所出的老十六,雖然也一直無爵,卻兼任了內務府總管的要職。
老十六,生於康熙三十四年,比柱小五歲。
剛一見面,老十六就抱拳拱手,異常恭敬的說:“拜見柱兄。”
柱一邊抱拳拱手還禮,一邊客氣的說:“十六弟,你太過多禮了。”
“若有用得著小弟的地方,請柱兄直管吩咐。”
老十六的主動請纓,其實是擔心受了中毒桉的牽連,想戴罪立功。
道理其實是明擺著的,老十六和董殿邦一起當值的時候,宣妃居然中了毒。
無論老十六和董殿邦,有多少藉口,最終追責的時候,他們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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