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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個數,羅素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
一時之間,他有些出離的憤怒了
姑且不論“天送”他作為一個覺醒了靈能之後,再也沒有去救援過普通人、也沒有幫助過他人的商業英雄,怎麼收入這麼高的問題。
這個價格也根本就不對吧!
之前羅素剛出名的時候,也的確有不少代言單子發到他這邊來。
但他們給的價格並沒有讓羅素動心。
不是羅素清高……是真沒讓他動心。
那些代言費的均價是二十萬到四十萬一年,其中超過三十萬的企業、羅素查了查或多或少都有點大病。
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同時也是沒有那麼多的精力進行風險調查,羅素只接了自己最喜歡的那家可樂,“鳥嘴可樂”的代言單子。
因為他自己真的愛喝這家可樂在羅素能買到的可樂中,這家是甜味最澹,但是氣最足的可樂,還有一種澹澹的檸檬香。所以當羅素拍廣告的時候,他的讚美那是真心實意的。
可這家企業也就給了他一年二十萬,其中還有四分之一以成本價換算成了自家產品作為抵資。
羅素去談這個生意的時候,甚至都不是為了掙錢、而是想著給大家安利一下他喜歡的這個牌子。根本沒想到居然能談的這麼高。
要是早知道這種代言費能輕鬆談到一家一年七八十萬,講道理羅素是不可能這麼矜持的。
他是正兒八經過了二十多年的窮日子的,當年為了賺學費,他給人改槍改義體之類的違法的事都做過。
他當時拒絕,主要是因為錢沒給夠。
所以他聽到英雄們在英雄俱樂部抱團的時候,羅素是不屑一顧的。
他當時心想,沒邀請我也正好。他也懶得和那些人互動,什麼互相提攜熱度之類的東西,太商業也太虛偽了。
但如今一看……原來只有自己拿到的價格才是不對的?
原來不抱團,竟然就會被那些公司們欺負??
英雄俱樂部的價格,是他們內部的商務親自去談判簽約的。對羅素來說這個太麻煩了,他也沒那個精力去扯皮,雖然感覺上還有能談的餘地、但他也就隨手簽了。
但原來這個餘地至少有兩倍以上啊?!
羅素頓時就感覺這家賣可樂的也太可惡了……若不是家裡存了那麼多可樂,他都想換個牌子喝了。
而且那根本不是一家兩家公司,是所有的公司都在按照20%左右的預算在給他估價。因為就連一個抬高價的人都沒有,羅素就下意識的認為那是公平的價格了。
當羅素拒絕了他們之後,甚至就連一個抬高價的人都沒有。
如此默契的將牛奶倒入大海的行為……
這未免也太過分了
羅素倒不是貪那個錢。
畢竟他的生活一點都不奢侈,花錢最多的地方就是買各種遊戲裝置和吃大餐。他目前的存款,打算再攢多一點、買最好的材料親手給翠雀做一套更好的義體和碟板,作為對自己照顧的回報。
再或者就是給自己改造一下義手,把晶片抽換這種繁複的工作相容到義體的功能裡面。
但這些加起來也花不了多少錢。他對開公司、賺大錢更是沒有什麼興趣……他要是有這個興趣的話,他上輩子就不會去打工。以他的才能,想開公司那可太簡單了。
羅素主要是覺得不公平,完全不公平。
憑什麼他這個最當紅的“偶像”、在平均年均犧牲率大於20%的特別執行部工作,冒著危險與惡魔戰鬥的真正的“英雄”……拿到的代言費比英雄俱樂部最被孤立、根本沒有名氣、也數年沒有進行過英雄活動的純粹商業英雄還要低那麼多?
他一年工資加上獎金、還有自己的代言費,也就只有天送一半的收入。
如果不算獎金,羅素拼命一年的工資算上代言費也就只有八十萬,勉強夠“天送”收入的四分之一。
而天送是英雄俱樂部最被孤立的“外地人”,手頭根本接不到什麼好單子。
那些老牌英雄們,甚至公司都開起來了……
這合理嗎?
我還在嘲笑天送被孤立了,原來其實是我被孤立了嗎?
羅素打定主意,之後等解決了這個事件、怎麼也要去跟皇帝談一談。
他用不用是一說,有沒有是另一說。
哪怕他把自己賺到的錢都捐出去,都捐給孤兒、病人和上不起學的孩子,也絕不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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