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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歡的長子高澄,字子惠,小名阿惠。自幼聰慧過人,嚴明有大略,具備政治天賦,自小就深得父親高歡喜愛。東魏建立後,歷任尚書令、大行臺、幷州刺史、京畿大都督、吏部尚書等職。
天平三年(536年),入朝輔政,拜大將軍,冊封渤海王世子,透過改革官員選拔制度,懲治貪賄,整頓吏治,制定法律等手段,迅速確立了權威。
年僅十五歲時就擔任代理吏部尚書,即東魏朝廷的宰相職務,到了538年,由代理變成兼任史部尚書,正式確立高澄為東魏朝堂上的宰相地位。
在高澄入鄴城輔政之後,東魏政權初期官場的貪賄之風,開始逐漸得到改善,(538年)十二月,高澄擔任吏部尚書之後開始整頓吏治,改革官員選拔制度,不拘一格選用收集人才,給東魏的政治帶來了新氣象。
北魏從崔亮開始挑選官員就論資排輩,不按才能選取。高澄廢除了這一個制度,開始根據才能名望挑選官員,親自寫書徵召各地有才學有名望計程車子為朝廷效力。
當時品德好、有本事的人,都得到了提拔重用,有的一時安排不了相應的位置,高澄就將他們召為賓客,在自己府中供養起來,有時間便與他們一起遊園娛樂賦詩,使這些人各得其所,各盡所長。
北魏末年時期,自從河陰之變後,當時的權臣爾朱榮為了安定朝中人心,上奏濫封官爵。贈蔭一事,漸漸變得雜濫無章,平庸無能的官員動輒高官厚祿,被有識之士所非議。
高澄任職宰相後開始糾正其過失,使得追贈褒揚漸有章法。高澄推薦鐵面無私的崔暹為御史中尉,嚴厲打擊那些無法無天的貪官汙吏,尤其是竊據高位的權貴,有許多人被繩之以法。官場風氣大有改觀,人心為之一振。
興和三年(541年),高澄在麟趾閣和群臣編纂議定了律法《麟趾格》,並頒佈天下。《麟趾格》是《北齊律》的藍本,又是隋唐律法的直接淵源,影響一直波及後世。
在高澄的主持下,朝廷將治國的政策書於榜上,公開張貼在街頭,供天下百姓自由評論,發表意見。對那些提出建議或批評時事的人,都給予優厚的待遇,即使言過其實或言辭激烈,也予以寬容,不加罪責。
由於百姓的稱讚,高澄的威望不斷上升。在這段時期內,東魏與南方的梁朝關係比較和睦,雙方的使節往來頻繁。然而,為了顯示各自的“國威”,東魏與南朝梁的使節都竭力在言辭、才學方面爭鋒,常常出現熱烈辯論的場面。
無論是梁使至鄴城(今河北臨漳),還是魏使至建康,都是如此,久而成為慣例。高澄則樂於此道,每當設宴招待梁使,高澄或者親自到場,或者派遣屬下與會。凡是東魏方面有所妙論、他都興奮異常,為之鼓掌助威。
他也因此召攬了一大批文人學士,或羅致門下,以為賓客;或推薦給朝廷,出任各級官吏。
高歡倆父子,一個在晉陽遙控朝政,建立軍事基地,加強軍備,兒子則留在都城鄴城管理百官事務,朝廷內政。兩個人互相配合,可謂相得益彰。
高澄主政期間,對弟弟高洋也是十分賞識,並著意栽培,在高洋年僅不到十歲時就將他引薦入朝廷任職。
高洋於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535年),憑藉門蔭入仕,拜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等職,歷任左僕射、尚書令等要職,受到其兄高澄的重用。
兄弟二人成為了高歡掌控整個東魏朝政的有力相助之人。期間,高洋每天跟隨大哥上朝議事,學習到不少的治國實務經驗,為他日後成為帝王打下了堅實牢靠的基礎。
高澄與高歡對待民族矛盾方面有差別,他愛賢好士,沒有民族偏見,在鮮卑政權之中,能夠做到禮遇漢族士大夫。他也支援漢族官員崔暹等人的各樣舉措,使這些漢族官員敢於展開彈劾監督的行動,不畏強權。崔暹等一干漢族文官在高澄的大力支援下全力糾察權豪,無所縱舍。
高澄在對待貪腐問題上也比高歡進取,他到鄴城上任後執法嚴厲,處事果斷,人們為之震驚。當時在鄴城朝中的事務主要由孫騰、司馬子如、高嶽、高隆之等人管理,都城人稱他們是“四貴”,這些人自恃功高,在鄴城專橫放肆,驕蠻貪婪,不可一世。
高歡想要削弱他們的權力,所以委任高澄為大將軍、領中書監,將原來屬於門下處理的機要大事全部移交給中書省,對文武百官進行獎賞與懲罰,事先都必須向高澄稟報。因此,高澄到鄴城後對“四貴”採取了壓制的辦法。
有一次,高歡的死黨故舊孫騰見高澄時,不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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