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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花費也太儉樸了些,宮人內侍也不過是十數人,還不及兒子的一個嬪妃多,外人不知道,還以為兒子待薄了阿孃呢。”
“皇帝當家的日子還淺,不知道做當家的不容易,自古有言,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國家成立之初,各項花費巨大,不省著用,日後真不夠時如何是好,阿孃是一向節儉慣了,皇帝也要好好訓介一下自己的後宮,不能養成嬌奢的壞習慣。”
“是,阿孃教訓得對,兒子回去讓皇后好好管教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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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有個問題想問下阿孃,聽聞太和殿中的宮人內侍以及女官等,阿孃都有給他們發俸銀,這事可是真的?”
“當然是真的,不給俸銀,人家吃什麼?用什麼?分文不付,如何讓人做事?”
“呵呵,原來阿孃才是我朝的先鋒榜樣,兒子大膽一問,阿孃以什麼名目來發放俸銀的?”
“皇帝不是每月都撥用度給阿孃嗎,這些用度銀兩阿孃一個人能用多少,自然就是用來發放俸銀的了。”
高洋聽後,心思立馬受到啟發,他哈哈大笑地摟著母親,開心地說:“阿孃不愧是女諸葛,比前朝的大臣能幹得多了。
兒子今天特別高興,這點心吃著也是比平日的更可口了,阿孃,快來試試。”
高洋說完,就夾了一個精緻的糕點放到母親的碗裡。
婁昭君估摸著這個皇帝兒子一定是想到了什麼好主意,解決了某項難題,所心不自覺地表露了自己的內心感受,她是不想說破,看到兒子現在這個模樣,內心也是替他歡喜。
早在立國之初,高洋就是因為看出自北魏末年以來政府官員不發俸祿的弊端(不發工資,這些官吏自然變著法子從平民中盤剝),現在,自己成了一國之君,他就想改革這項制度。
高洋建立齊國後,他第一個就想到透過國庫對全國的官員和衙門吏役等公務員發放俸祿,讓大家上班工作有工資收,這樣的話,就能最低限度地打擊了貪腐行為。
高洋整理出大臣們遞交上來的建議,從中設計出按官員的等級、品階來釐定俸祿的多少,按季度發放,用地方財政稅收來支付。
這項舉措使得齊國的衙門一改以往的不送錢不辦事的作風。不但受到官員們的稱讚,最大受惠的就是平民百姓,他們再也不用送錢去衙門求人辦事了。
所以自高洋建國開始就執行嚴格的工資發放制度,混亂的吏治局面因此徹底改觀,北齊出現“刑政尚新,吏皆奉法”的氣象。
為了遏制官場跑官之風(即買官賣官),高洋又極具創造性地實行一項政令。就是下令在官府上備上一根木棒——但凡有跑官要官者,不問青紅皂白,一概亂棒打死再說。
高洋的這一項舉措被史書《北齊書》這樣評價:(高洋)素以嚴斷臨下,加之默識強記,百僚戰慄,不敢為非,文武近臣,朝不謀夕。
高洋的第二招就是在建立北齊之後,改革了官員的錄用制度,當時地方上的官吏太多,人浮於事,又加劇了農民的負擔。
於是他採納一些大臣的建議,削去州、郡建制。這樣,全國的官吏一下子就減少了幾萬人,貪汙腐化現象大大減少,農民們的負擔也減輕了很多。
高洋的第三招就是制定法律。在北齊未建立之前,高洋的大哥高澄當政期間,就已經制定了律法《麟趾格》的法律規條。
高洋稱帝后,就下令有關官員開始了《北齊律》的修訂,《北齊律》的前身就是《麟趾格》,《北齊律》以《麟趾格》為藍本,經過修改增刪,最終定稿為北齊的法律。
高洋仿效大哥高澄的做法,將《北齊律》讓人抄寫成手抄本,然後在各地的官府衙門大門前張貼,讓百姓閱讀、評論。
《北齊律》共十二篇,共計九百四十九條,分為名例、禁衛、婚戶、擅興、違制、詐偽、鬥訟、賊訟、捕斷、毀損、廄牧、雜律。
高洋主導官員修訂的《北齊律》,在法典體例、篇章結構、律文內容等方面均有創新。
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立法成就最高的一部法律,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對於《開皇律》乃至《唐律疏議》都有直接的影響。
《北齊律》還正式確立了刑法“重罪十條”制度,也是後來“十惡”的起源,極大程度的影響了其後一千多年的東亞刑法。
高洋的另一個重要歷史貢獻就是大力支援魏收編纂北魏皇朝歷史文獻《魏書》。
而《魏書》的完成,則是中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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