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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冉漫不經心道:“夫子講的我都會了,一點意思都沒有。”

於得水:“全、全都會了?”

初冉點頭,“阿爺,我能不能不上學堂了,夫子講的我以前跟哥哥一起去學堂的時候都學過了,沒什麼挑戰性。”

於得水當然不可能同意初冉不去學堂。

先不說學不學的,初冉還小,他每天要去四方館點卯,哪兒能放心初冉一個人在家。

初冉從會跑會跳起就不需要奶孃照顧了,每天跟著元莫去學堂,元莫也愛帶她一起,把她照顧得很好,加上初冉也不喜歡有個人一直跟著她,於得水便給奶孃找了個更好的主家,家裡沒再請人。

本想著,元莫上了少年班,不便再帶著初冉一起,初冉也到年紀了,送去學堂剛剛好,於得水不用擔心白日裡家裡無人照看她。

可眼下這情況——唉!

於得水思來想去,不如還是讓初冉先跟元莫一起。

左右不過是一個六歲的小女娃,暫時先送去少年班,大不了他想辦法攢攢錢,爭取早點給初冉請個私塾先生回來,在家上課,再請個婆子照顧她的飲食起居。

想著,於得水便跟初冉和元莫商量,看他們願不願意。

元莫:“沒問題,我一定會照顧好妹妹。”

初冉:“我也沒問題!”

於得水鬆了口氣。

初冉願意學就行,就怕她會不思進取,這可不行。

再寵孩子於得水也不會允許初冉小小年紀就只顧玩樂享受不學好。

於得水:“好,那就這麼定了。”

初冉和元莫對視一眼,大小手碰在一起擊了個掌:“耶!”

-

初冉平日喜歡每天在家搗鼓點胭脂啊,珠寶設計什麼的。

這些可都是能掙大錢的“商機”!

於得水作為四方館館主,俸祿自然不差,只是這就好比現代公務員,職務越高、級別越高,薪資水平才能更高。

四方館館主一職,說高不高說低不低的,看似權力很大,實則處處受限看人臉色。

說白了,賺的都是辛苦錢,餓不死,卻也沒什麼富貴的錢途。

於得水養著兩個並非自己親生的孩子,給他們力所能及內最好的吃穿用度,至今沒有娶妻。

通俗點說就是,沒有人願意嫁給帶著兩個拖油瓶,還沒什麼錢的男人。

再過幾年,於得水就老了,到時就更難娶妻了。

初冉等不到長大再賺錢,可她又太小了,沒有什麼讓她賺錢的機會,她不得不自己創造機會。

她的第一個目標是:元莫所在的少年班。

什麼課上睡覺啊,玩兒啊,不完成課業啊,都只是初冉計劃中的一部分。

她要是直接說自己要跟元莫一起去上學,於得水肯定不讓。

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大雍雖並沒有封建到如此地步,男女卻也是分開就學的。

而且女子十歲以後便沒有設立專門的學堂,有條件的,大多在家裡請私塾先生上課。

初冉與元莫相差了五歲,還小的時候能跟元莫同進同出同吃同住,可如今已將滿七歲,想要在同一間課室學習不太可能。

除非——於得水去走走關係,讓書院破個例。

初冉和元莫都商量好了,兄妹齊心,一起賺錢孝敬於得水。

於得水若是想娶個媳婦回來呢,這錢就是他娶妻的聘禮。

他們兄妹倆能自食其力,自己照顧自己,絕不給於得水添麻煩。

於得水若是沒有想成家的意思,這錢就留給他養老。

總之,無論如何,都是他們的一片孝心。

當然,初冉更遠大的目標還是賺更多的錢,無論何時何地,有錢才是王道。

這為何非要去少年班掙第一桶金呢,原因很簡單。

初冉這個年紀能接觸到的都是幾歲的孩子,沒有消費能力。

元莫就不一樣了。

他能接觸到的都是十幾歲的少年,有母親、姐妹、心上人。

前者不說,男人嘛,對心愛之人往往出手闊綽,只為博佳人一笑。

但如果只是元莫去與他們做這筆生意,大方的可能捧捧場,想要掙大錢,難。

要是初冉跟元莫一起,那可就不一樣了。

元莫有多疼愛自己的妹妹,書院眾人皆知,甚至與元莫年齡相仿的少年大多都見過初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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