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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崔根碩將手中的東西,一把塞到林蕭手中。
“誒?這是——”
沒等林蕭問完,崔根碩將林蕭扶著自己的手,移到了包廂門檻上,然後向後退了兩步,舉起手擺了擺:
“我先走啦,東西已經物歸原主,那張名片,還是希望你再考慮考慮。”
說完,便轉過身,頭也不回地大步離去。
物歸原主……?
抱著這樣的疑問,林蕭攤開了剛才被塞東西的手:
手心裡面放著的,是一個用金絲絨布料圍起來的小包裹。
而這個包裹,分明是剛才在包廂裡、撲倒在崔根碩懷裡時,自己放到他衣服包裡的!
林蕭用手指,輕輕掀起金絲絨的一角,只見裡面露出、發著幽藍色光芒的藍鑽。
看到這裡、有些愣神的林蕭,猛地打了一個寒顫,趕忙將這個金絲絨小包裹,放到了自己口袋裡,然後抬眼望向越走越遠的崔根碩,嘴裡喃喃道:
“……他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
第二日
“唧唧喳喳——”
“唧唧喳喳——”
今天天氣很好,像奴胡所生活的潮溼、髒亂差的貧民住宅區,都鮮有地飛了幾隻鳥過來。
“挺肥……”
奴胡站在屋簷下,抬眼望了望在門口樹梢上、吵鬧個不停的幾隻麻雀,然後用看待食物一般的目光,死死地盯著這幾隻鳥鼓鼓的肚子。
“要不是待會兒有比賽……”
奴胡望著樹梢上的幾隻鳥,輕聲喃喃道,接著搖了搖頭,朝雜草叢生的後院走去,一邊走還一邊時不時地回過頭看看:
要是高個還在,高低得打幾隻下來嚐嚐鮮。
但命運就是這般捉弄人,高個還在的時候,鳥飛到這裡歇腳的次數少得可憐;如今高個不在了,這鳥還偏偏就飛來了。
奴胡還記得:那時候,他時不時地和高個,跑去食物較為充足的貧民區市場、商場,只為撿些爛菜葉吃吃、爛鞋子穿穿。
而那時的鳥,奴胡和高個,也只有在這樣較為繁華的地方,才能得以看見。
“這鳥怎麼也嫌貧愛富呢?”
這是當時,心有不甘的高個,在對自己如何費盡心思,也招不過來鳥時,發出來的一句感嘆。
如今,這些鳥飛到了家門口……想來,那句話也是個錯的。
“嘩嘩譁——”
走到後院的奴胡,雙手張開,抱起一口大罐子,高高將其舉起,任憑罐中的涼水,‘漱漱’地衝向自己頭頂上、身上、腳上。
“呼——差不多了。”
“咚——”
奴胡將罐子裡的水,全衝灑在自己裸露的肌膚上,然後就將罐子放到地上,大步朝房間裡走去。
“嘎吱嘎吱——”
奴胡光著腳,踩在爛樹葉、雜草、稀泥和小碎石塊上,好在有日積月累的腳底板老繭,形成了一道厚厚的保護,讓奴胡沒有產生任何不適感……
“滴滴滴——”
當奴胡用一塊爛得快成一個漁網的不規則布料,將身體上的水珠擦拭乾淨後,屋內桌上的鬧鐘,便巧妙地響了起來。
“噠——”
奴胡按下按鈕,端起這個有些鏽跡、但擦得噌亮的老式小鬧鐘。
這個鬧鐘,是前天比賽結束後,一個小男孩兒送給自己的:
“奴胡大哥哥!你真的太酷啦!!我是你的超級粉絲!這是我給你準備的禮物——”
那個矮小、瘦得肋骨有些明顯的小男孩,手舞足蹈地向自己介紹起、他精心準備的禮物。
那樣的興奮勁,奴胡只在勝利的賭徒、嗑藥嗑得正興起、精神崩潰瘋了的人身上看到過。
看著小男孩咧著一張牙齒不齊全的嘴,用洗乾淨的掌心掌背、但指甲縫裡卻滿是汙泥的手,捧著用紙盒子裝好的鬧鐘,一臉興奮得像是吃了頓滿漢全席似的模樣看著自己……
“叮叮叮——”
奴胡用食指,敲了敲鬧鐘油漆脫落的一側,表面雖醜陋,但發出的聲音卻如新鬧鐘一般,悅耳動聽。
“滴滴滴——”
鬧鐘時隔幾分鐘後,再次響了起來。
“時間到了。”
“嗒——”
奴胡望著滴答作響一直運轉著的秒針,按下了鬧鐘頭頂上的按鈕。
然後‘唰’地一聲,從床上抽出外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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