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西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2章,留愛[百合],麥西,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dt>

&esp;&esp;半小時後,夏影按照鍵盤的指示,在那個手機app上成功看到了一個圓點。她放下心,出了網咖,騎車來到曾經打工的汽車修理廠。

&esp;&esp;“呦,小影來啦。”

&esp;&esp;“哎,姚哥,我存個車。”

&esp;&esp;“去吧,後院。”

&esp;&esp;夏影把摩托車在修理廠後面院子停好。

&esp;&esp;修理廠的老闆姚哥說:“放心,車會幫你保管好,隨時來取。”

&esp;&esp;做完這些,夏影回到自己落腳的別墅,洗了澡,踏踏實實睡覺。

&esp;&esp;只要等到天黑,外面就是另一個世界了,一個更隱蔽的世界。

&esp;&esp;夜間的城市更像夏影熟悉的山林,小動物看不見天敵,獵物看不見獵食者。

&esp;&esp;夜間的城市更符合叢林法則,和白天的世界截然不同。

&esp;&esp;--------------------

&esp;&esp; 狩獵

&esp;&esp;十年前,張明的妻子趙誌喜突然失蹤,一直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esp;&esp;張明當時也被偵查拘留了,他開始什麼都不承認,查了十幾天也沒查到證據。

&esp;&esp;十幾天後,林家的大女兒林珩在班車站垃圾桶旁邊發現一隻斷手。那隻手上戴著趙誌喜的結婚戒指,指甲裡提取到的皮屑,化驗出來正是張明的dna。

&esp;&esp;張明看見結婚戒指,和那隻手的照片就招供了。原來是他懷疑妻子給自己戴了綠帽子,小兩口在林區吵架,發生爭執後,張明失手殺人。

&esp;&esp;張明被判了十五年,還有幾十萬的經濟賠償。

&esp;&esp;他在服刑期間表現不錯的,一共獲得兩次減刑。今年九月份中出獄。

&esp;&esp;童凌找當時去過羅鎮的偵查員問:“林父當天晚上都不知道門外是誰,就這麼輕易地開了門?一點都不防備?”

&esp;&esp;偵查員說:“那個小鎮上全是林業局職工和家屬,大家彼此都認識。真的是那種夜不閉戶都不會出事兒的鎮子。每年頂多一兩起案件,還是山民私自進入林區偷伐樹木。鎮子上連小偷小摸的事件都沒有。你是沒去過羅鎮,你去看一眼就知道了,簡直像回到80年代,到了傍晚,家家戶戶敞著門做飯、看電視。”

&esp;&esp;童凌說:“所以,當年張明跟妻子吵架都不在家裡,要躲到林區去。”

&esp;&esp;“對。誰家發生點什麼鄰里都聽得見。張明也是怕被指點,又是戴綠帽子的事情。他從省城開車回到羅鎮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了,鎮子路上早就沒人了。當晚沒人看見他回來。他把妻子趙誌喜從家裡叫出來,順著已經廢棄的山林小道進了林區。兩人爭執,他失手掐死了趙誌喜之後,原地埋屍,連夜趕回省城。他當晚沒有不在場證明,可是進鎮子的幾十裡鄉道沒監控,也沒有查到其他證據,就一直羈押調查,直到趙誌喜的斷手突然出現。”

&esp;&esp;童凌說:“可是,張明自己失手殺人,為什麼要記恨林家?”

&esp;&esp;偵查員說:“張明認為是林珩上山玩時發現了屍體,故意把趙誌喜的一隻手帶下來。導致他被抓。刑滿釋放後又一直找不到工作,說白了就是沒地方撒氣,跑到林家洩私憤。”

&esp;&esp;那隻手是林珩帶下來的?而不是林珩意外發現的?

&esp;&esp;林珩當時只有十五歲,她怎麼可能在發現了屍體之後沒有驚慌失措,並且沒有告訴家長,也沒報警。而是自己取了一隻斷手下山?

&esp;&esp;斷手上沒有發現其他人的指紋,林珩是怎麼把斷手帶下山的?

&esp;&esp;那隻手已經開始腐爛,但是並不是自然從關節處脫落,而是斷口整齊。

&esp;&esp;林珩一個小女孩有膽量從屍體上切下斷手,並且帶下山?

&esp;&esp;這不合理!這中間一定另有其人!

&esp;&esp;省城近郊,半荒置的別墅區。

&esp;&esp;夏影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他小說相關閱讀More+

沒種你就滾+番外

寒梅墨香

穿成基德,我在柯南攪風攪雨

除卻君身三重雪

頂流他非要跟我談戀愛[娛樂圈]

西瓜都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