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神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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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古代禍鬥所到之處常常伴隨火災,因此古代的中國人將之看作是不祥的象徵,可以說是和旱魃並列了。
不過也有人出於某種目的專門探訪捕捉這火神的助手,像唐代皇甫氏的著作《原化記》中就記載著唐初常州府義興縣,也就是現在蘇省宜興發生的一樁著名事件。
不過《原化記》的原書已經在漫長的歷史書寫中湮沒了,幸好明代學者馮夢龍在《情史》一書中為我們保留了這一事件的大致情況。”
康強笑了笑,然後從褲兜又掏出一部手機,開始唸了起來。
沒辦法,一大串的文言文,誰愛背誰背去,反正他不背。
“常州義興縣,有鰥夫吳堪,少孤,無兄弟。為縣吏。性恭順。其家臨荊溪,常於門前,以物遮護溪水,不曾穢汙。每縣歸,則臨水看玩,敬而愛之。
積數年,忽於水濱得一白螺,遂拾歸,以水養。自縣歸,見家中飲食已備,乃食之。如是十餘日。然堪為鄰母憐其寡獨,故為之執炊,乃卑謝鄰母。
母曰:何必辭?君近得佳麗修事,何謝老身?
堪曰:無。
因問其母。母曰:子每入縣後,便見一女子,可十七、八,容貌端麗,衣服輕豔;具饌訖,即卻入房。
堪意疑白螺所為,乃密言於母曰:堪明日當稱入縣,請於母家自隙窺之,可乎?
母曰:可。
明旦詐出,乃見女自堪房出,入廚理炊。堪自門而入,其女遂歸房不得。堪拜之。
女曰:天知君敬護泉源,力勤小職,哀君鰥獨,敕餘以奉媲。幸君垂悉,無致疑阻。
堪敬而謝之,自此彌將敬洽。
閭里傳之,頗增駭異。時縣宰豪士,聞堪美妻,因欲圖之。堪為吏恭謹,不犯笞責。
宰謂堪曰:君熟於吏能久矣。今要蝦蟆毛及鬼臂二物,晚衙-須納;不應此物,罪責非輕!
堪唯而走出。度人間無此物,求不可得。顏色慘沮,歸述於妻,乃曰:吾今夕殞矣!
妻笑曰:君憂餘物,不敢聞命;二物之求,妾能致矣。
堪聞言,憂色稍解。妻曰:辭出取之。
少頃而到。堪得以納令。令視二物,微笑曰:且出。
然終欲害之。後一日,又召堪曰:我要蝸鬥一枚,君宜速覓此;若不致,禍在君矣!
堪承命奔歸,又以告妻。妻曰:吾家有之,取不難也。
乃為取之。良久,牽一獸至,大如犬,狀亦類之。曰:此蝸鬥也。
堪曰:何能?
妻曰:能食火,奇獸也。君速送。
堪將此獸上宰。宰見之,怒曰:吾索禍鬥,此乃犬也!
又曰:必何所能?
曰:食火。其糞火。
宰遂索炭燒之,遣食;食訖,糞之於地,皆火也。
宰怒曰:用此物奚為!
令除火掃糞。
方欲害堪,吏以物及糞,應手洞然,火飈暴起,焚爇牆宇,煙焰四合,彌亙城門,宰身及一家,皆為煨燼。乃失吳堪及妻。其縣遂遷於西數步,今之城是也。”
[好像八點半:!!!我好像聽懂了!學語文竟然真的有用!]
[點選對你的:不是說有禍鬥嗎?禍鬥在哪裡啊?(宕機)]
[想見到你:你是傻嗎?能食火還能洩火,這蝸鬥就是禍鬥啊!]
康強點點頭,笑道“沒錯,蝸鬥就是禍鬥,只是那時候不知道什麼原因喚為蝸鬥,現在也很難考究了。
而這篇文章的白話文就是說:從前有個叫做吳堪的鰥夫,身為縣裡的小吏,性情恭順。
而他家面臨荊溪,所以常在門前用竹籬遮護溪水,不讓它遭受汙染,每天從縣裡辦公歸來,總是臨水看玩,又敬又愛,也算是一種光棍的情感寄託。
而在幾年以後,吳堪偶然在水邊撿到一隻白螺,就帶回家用水養了起來,結果從這天起回家時都有了噴香的飯菜。
最開始以為是鄰居母親乾的,就去拜謝,結果鄰居的母親告訴說,他每天上班後,就有一位十七八歲、衣服輕豔的美麗女子來置辦飯菜。
吳堪就懷疑是白螺所為,第二天假裝出門,躲入鄰家去偷看究竟,但見一個女子從他屋裡出來,又進了廚房。
吳堪趕緊推門進去拜謝,而美女解釋說:上天知道你敬護泉源,工作勤快,又同情你孤苦一人,派我為你操持家務,幸好你看見了真相,不至於懷疑我的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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