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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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愛紅過來拉走了自己男人,說:“你還要鬧什麼?真想被公安抓去槍/斃嗎?”
這個年代,法治雖不完善,但是剛剛變革,亂世用重典,槍/斃之事還是很多的,村裡的廣播還常說某某地某某人什麼罪被槍/斃。原主趙清漪被汙/辱,但是她隱著不說,之後高根花沒有利益點,在村中說時,她立場上就覺得趙不清白,自然添油加醋。而趙清漪不愛與人往來,當時已經辯白不清楚了,李二虎也不認,全村的人都認為她勾搭他。現在卻是不同。
王愛紅從家裡拿出二十塊錢來,這個年代,二十塊錢也不少了,特別是農村,這是一家半月收入了。
高根花從中當好人,好說歹說勸著趙清漪,趙清漪從滿身土地從地上起來,與一般愚婦也沒有什麼區別。沒有往日的“做妖”氣質,女人們看了沒有那樣的不舒服,男人此時興致也沒有往日那樣。
李二虎生了好大的悶氣,就要發彪,還是王愛紅緊緊抓著他,還讓李大虎也來幫忙。
高根花送趙清漪回去,趙清漪對她的“正義行為”千恩萬謝,說了好一通好話,還將那二十塊錢,分一半,塞了十塊給高根花。高根花假裝了一下,就收了,心想這趙寡婦其實還是挺懂事的。
趙清漪還恨恨地說:“我就知道村裡有些男人對我沒按好心,他們來一個我打一個,再敢來我也不會認命的,誰不要臉找誰去。”
高根花又勸了一句做人要和氣什麼的,趙清漪拉著她:“高嬸,你真是好人呀。”
高根花得了錢,心情極佳,不多時就回家了。
趙清漪這才收斂了演技,看著懷中哭累了的兒子,心中五味陳雜。
這一回的執念人就是趙清漪本人,她是個被命運玩弄的女人。最後被槍斃時,子彈穿過她的胸膛,她在閉眼時帶著上天對自己不公的怨/恨,帶著自己悲慘不幸的遭遇的怨恨,還有那種被綁架販賣的女人回家的渴望。這些執念怎麼都難以消逝。
明明他們都該死,為什麼最後要槍/決她?
其實趙清漪年紀也不大,今年其實才二十歲,她十三歲時被人綁架,然後那時就被兩個販賣人口的販子凌/辱。
到十五歲時被賣到一戶人家裡,給一個傻子當媳婦,她不想天天對著個傻子,趁他父母去走親戚,帶著一塊錢,在傻子睡著後,偷偷跑了。走到縣城,坐上了一輛開往她不知道是哪裡的汽車就到了這個縣。
後來在縣裡也是舉目無親,在街頭時遇上別人欺負時,碰上來縣裡修路的何水根,何水根幫了她,還將饅頭給她吃。
她在小時候,種花國還處於混/亂期,學校罷課,她字都識不得幾個,父親好像是個被冤枉批評的老師,送去農場改/造了,母親精神失常也顧不上她。所以她根本就沒有學到什麼地理知識,家中還沒有電話,她也找不回去。
況且,她也沒有錢。
何水根是第一個真心對她好,又沒有要非禮她的人,她就跟了他回家去。她又怕那傻子一家來找她回去,平常更不愛和人說話交流。
何水根也是一個人,當時家裡雖窮,對她卻很好,他善良地從來沒有提非分的要求。是吃盡了一切人間至苦的她願意嫁給他,打算和他過日子,他一直很珍愛她,也很勤勞肯幹。
結果何水根在修水庫時出了意外死了,她就成了村子中的外地來的俏寡婦。
寡婦門前是非多,特別是她的姿容,在這個村裡的女人中,鶴立雞群。本來這個村那種刁滑壞心、不務正業的青年就不少,教育的滯後讓這個村子還帶著那種完全漠視人/權的愚昧習性。
她先是在清明時被李二虎汙/辱,結果被高根花看到,弄出一系列的事,毀了自己的生活。
之後一天,村裡的劉黑子摸進了她殘破的家,將她按倒,她反抗失敗還弄得一身傷。他還不只一次來她家做壞事,結果終於被他老婆朱銀鳳知道了,又帶一幫憤怒的婦/女上門來打得她鼻青臉腫。
劉黑子收斂一些了,如此還是有村中的二流子對她眼饞,知道她“勾/引男人,不乾淨”,越發助長了他們的輕浮要佔便宜的心。
她只好將菜刀帶身上,有人來她就拔刀喊,那些人才不敢來。如此熬著困苦的日子,她總要生活,家裡養了頭豬,她帶著孩子上山拔豬草。
結果沒有注意時,孩子還丟了,她就徹底瘋了。
她也不記得帶菜刀自保了,村子裡的二流子青年又起心思,李二虎和劉黑子帶頭摸進她家將她非/禮。看她是外地來的,一個人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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