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第十一章 小王八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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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王冬明知道趙清漪是縣重點的高材生,長得漂亮,一直很喜歡她。
王冬明和趙蓮花的丈夫張達也是有往來的,他和張達喝酒時常常打聽,又透露出這麼個意思。
這媒要是做成了,王冬明將會帶著趙蓮花的丈夫張達一起賺大錢,因為那就是自己姑父了。
趙家剛好是為女兒的學費生活費犯愁,趙蓮花就勸說哥哥趙建華,讓趙清漪和王冬明訂婚。
訂婚之後,趙清漪再要去上學,當然是夫家擔著責任,算是他們家的人了。
王冬明本也是想娶一個高材生美女老婆,雖然要兩地分別幾年,若是事情談成,他還是會支援老婆繼續上學的。
趙建華也聽說過王冬明的家底,又一再被妹妹攛掇,就心動了。
這絕對是最好的方法了,不但不用出錢,今後還多一個有錢能幹可靠的女婿照拂家裡了,將來女兒也是妥妥的大學生。
原主的母親賴綵鳳雖然是全家最疼愛女兒的人,卻也是有些動心的。
大家都說是好人家,那人確實是全鎮最會賺錢的年輕人了,她也就覺得這是好事。
原主的弟弟趙清河被王冬明的好幾套玩具收買,一口一個姐夫叫。
原主就像接到了一部特別的“戲劇”,所有專業演員和攝像到位,他們都背熟了劇本臺詞。
她就算沉默,“劇情”也會往大家希望的利益共贏方向演下去。
大家都不會看到輸的只有她一個人,也不會想她的愛情美滿,或者說在他們看來他們是為她找了個能依靠的良人。
而原主不敢強烈抗爭,九十年代的鄉下人的習慣觀念,可不講什麼“孩子是平等的人”,家長權威極重。
她也是畏懼父母和長輩的,她只是一個貧窮未成年高中生,在家人親戚的一而再的“良言相勸”下含淚答應了。
然後,在那年暑假,兩家擺了兩桌酒訂了婚。開學前,在王冬明的霸道下,兩人還提前圓了房。那是才剛滿十七歲的未成年少女,她很痛,哭得很厲害,卻也不能反抗成了事實。
年輕美麗的少女的身體,還是一朵高嶺之花,讓王冬明沉迷不可自拔,忍受他夜夜的折磨,有時白天他都要壓倒人做。
這種沒有感情的性/事,讓趙清漪覺得像是街頭的公/狗和母/狗一樣噁心。
這種日子還是在開學時才結束,她終於接過賣/身為代價的錢踏上了去京城上學的路。
京城和鄉下是兩個世界,原主拋下了噩夢般的回憶,沉浸在了京城大學的歷史底蘊和知識海洋中……
可是妓/女被生活社會所迫賣身還能從良,她卻不由己。
敲門聲又響起來,這回是弟弟趙清河,這個沒有得到好的教育不辨是非的弟弟,用她的犧牲得到更好的生活,可後來卻那樣對她。
他忘記他小時候她是多麼疼他,曾為保護他而打架,給他洗衣服、做飯。
原主應該是想改變自己這樣的聲名狼藉、不得好死的悲慘命運吧。不要再做無謂的隱忍,因為那隻代表著從來沒有解決掉真正的問題癥結。
……
趙清漪調整好自己開了門,剛上初一的趙清河給她一個燦爛的笑臉,說:“姐,你還害羞呀,你都畢業了……”
趙清漪沒有接他的話,冰冷著臉去了簡陋的客廳。父母均在,姑姑一家也在,還有坐在中央的王冬明。
王冬明一抬頭看見她,眼中露出驚豔之色。
第一個湊上來的是趙蓮花,笑容滿面拉著她的手說:“午睡才醒呢,來,姑媽給你介紹個朋友。”
趙蓮花說著,趙清漪被她拉到王冬明的身前,趙蓮花說:“這是你王大哥,你們好好認識一下。”
忽見同年的表妹張曉過來笑道:“第一次見面,握個手唄!”
趙清漪看看張曉,這也是一個大大的即得利益者呀,所以說犧牲她一個,幸福兩大家,不,是王、張、趙三大家。
趙清漪面容淡淡,以職場的態度伸出手去,說:“王先生,你好!”
王冬明忙握住那隻手,說:“你好!”這鄉下地方,倒很少見這樣的鄭重。
趙清漪又巧勁掙開了他的手,忽微微一笑,只裝作不知,說:“今天什麼日子,這麼熱鬧?”
張曉笑道:“表姐,是你的好日子呀!”
“我的好日子?可我開學還要兩個月呀!沒到好日子呀!”
趙蓮花笑著說:“我們今天是在商量你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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