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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宏偉計劃
據儲蓄會知情人說,前一次楊宇霆回法庫時,由瀋陽至法庫架設臨時電話專
用線。楊到屋不久,電話鈴就響了,副官接過電話後,向楊報告:“雨帥請督辦講話”。原來是張作霖親自打來的,問是否已到法庫,並希望楊明天返回瀋陽。那次回來楊召集了地方政府官員和各界負責人,倡議法庫要抓緊辦三件事:一、籌建平治學校,地點在西街,建教學大樓;二、籌建電燈廠;三、擴大儲蓄會資金,使它成為地方性的銀行(有限財團)。另外成立“沈法汽車公司”。這些籌建資金和物資以及設計和工程技術人員,皆由法庫籍在瀋陽和在省內各地官員出資贊助;楊本人也投資一部分;還以楊的名義向省內名商大賈募集。計劃平治學校建設資金為銀幣四十萬元;電燈廠(股份有限公司)資金三十二萬元(發電機組是由安利英行賒購的);地方儲蓄會是地方有限財團,透過省政府的正常手續批准的,股金銀幣五十萬元,居於省乙等儲蓄會。這些組織機構設有臨時籌備處和董事會。是年冬由瀋陽到法庫的大道上,僱用農民大車,運來大量原木、電杆、水泥,以及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變壓器等。同時又做了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在平治學校建樓基地以北的空地上,建了四座大磚窯,窯的中間打深水井,以備生產青磚使用,一次可出窯十萬多磚。1925年春平治學校及電燈廠工程齊頭並進,晝夜施工。電燈廠的發電機和鍋爐的安裝以及內外線的架設全由當時奉天兵工廠的電廠派員支援建設的。法庫城內一時滿街埋電杆,架電線,一派興旺景象。全部工程僅用一年,速度驚人。
興建法庫電燈廠
民國十六年(1927)春,法庫電燈廠建成,試車發電。該廠裝機容量為三百五十馬力,是一臺開放型交流發電機。蒸汽機是英國飛利浦公司製造的雙筒立式拉桿引擎機,帶冷凝器四百馬力一臺。鍋爐是拔柏葛水管式鏈條爐床,每小時出力四噸燃煤量。當夜間首次發電時,隆隆的電機運轉聲響,振奮了人們的心絃。大街小巷的路燈,閃鑠照耀有如白晝。各機關及大部分商店、家庭都安裝了電燈。法庫有史以來第一個光明之夜,群情振奮,奔走相告。法庫辦電計有三次。第一次某創辦人在大東門外建立廠房,但後因資金不足中途報廢了。第二次是方中嶽在天主堂西院,設立電燈股份有限公司,真已發了電,但因鍋爐小,不適應機組的需要,後來又買了一部鍋爐,由鐵嶺運到夏家樓時,因資金不足無力再運,終使這個發電不久的電廠僅曇花-現就停辦了。這次成功的發電給法庫帶來不少好處,不僅照明用電,以後還有多數糧油加工廠用電機代替了笨重的畜力碾磨加工,又快又衛生,掀開了現代化人民生活的一頁。當時除了路燈三百多盞外,租、表燈不過三千多盞,糧油加工業裝置容量僅為一百多馬力。電廠於是白天檢修,夜間發電,當年總髮電量為四十五萬度(千瓦小時)。法庫發電廠的組織機構是董事會制,董事會有權處理一切事宜,包括人事任免。另委廠長一人,處理全廠業務工作,每月向董事會提出一次“經營報告”。廠長下設工務、業務兩部,工務部下分電機組、鍋爐組、內外線組;業務部下分會計、材料保管、電費結算、收費和總務。各設專職組長,共有從業人員三十餘人(不包括董事會人員)。第一任董事長王智(鑑甫),廠長楊寶衡。1929年1月,“楊常事件”發生,對法庫電燈廠有所衝擊,但正常業務並未中斷。楊寶衡辭去廠長職務,由朱子新代理,朱任期不長,以後歷任有楊怕蕃、張連仲等。電燈廠生產用煤年計劃為二千噸,由鐵嶺日本人經營的煤場訂購。每年冬季利用遼河冰凍季節,僱用農民大車,一冬全部運完。
法庫地方儲蓄會
法庫地方儲蓄會的組織機構:有股東代表會,每年定期開會一次,研究解決一些重大事項及紅利分配等。經營管理方面,由會長全面負責。根據楊字霆的意圖,以其父楊永昌為名譽會長,由股東代表會公推當時法庫頗有名望的陳丹林和王佔元為正副會長。並由會長遴選王春浦、劉會文分別為正副經理,負責具體業務。地址在法庫鎮褲襠街路東原地方儲蓄會籌備處。民國十五年(1926)春開始營業,經營範圍主要是向鎮內工商業者投放貸款,投放期三、四個月不等,最多不超過一年。經理下設會計室,有主管會計一人,助理會計二人,文牘員一人、廚師一人、勤雜一人。
貸款利率不是法定,比東三省官銀號利率稍高,比一般銀錢號利率略低。投放物件由經紀人從中介紹。經紀人有兩個組織,共十餘人,各有負責人。他們都是過去的老商人,個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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