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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自己沒有撒謊,清歡努力扯著那道被劃破的口子展示給飯店老闆看。
飯店老闆是一個身形高大,濃眉大眼,滿臉絡腮鬍的魁梧男人,即便不說話也給人一種不怒自威的氣場。
他摸著下巴上下打量了清歡一眼,面露不悅:“我這也是小本生意,一頓飯也掙不了你們幾個錢。你錢丟了那是你的事,你在我這裡消費了你就得買單。要是來個人吃飯都說自己錢丟了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話,那我這店還要不要開下去了?我又不是做慈善的。”
清歡錢丟了心裡正煩著,現在還要為了十五塊錢被飯店老闆這麼奚落,心裡更是憋著一團火。
可她初來清陽,人生地不熟的,又犯了事,根本不敢與人硬碰硬,生怕招來警察,只好將態度放得卑微一些。
“那老闆……這事你想怎麼解決?”
男人看出了清歡的膽怯,他一挑眉,衝後廚的方向一揚下巴說:“要麼你留下幫我幹一天活,就洗洗碗,拖拖地什麼的。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清歡聞言皺起了眉,欲罵又止。
雖然她從未在外面工作過,也不瞭解城裡各行各業的薪資待遇,但掙十五塊錢怎麼著也用不了一天吧。
“老闆,你這一份飯也就十五塊錢,我憑什麼要給你幹一天活?”清歡理直氣壯地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彷彿就是在等清歡說這句話似的,男人立馬接話道:“那就——洗一個小時的碗外加丟垃圾,怎麼樣?這夠意思了吧?”
清歡咬唇糾結了一會,最終還是答應了老闆的要求。
反正是晚上十點半的車,洗一個小時碗完全來得及。
跟著男人來到後廚,清歡剛吃飽的胃突然犯起了噁心。
——後廚衛生情況很差,地板髒到看不清原來的顏色,大堆使用過的餐具都泡在一個裝滿了黑水的不鏽鋼大盆裡。一些發黃蔫吧了的蔬菜就那麼直接堆放在滿是汙垢並不時有蟑螂爬過的牆角。
清歡只看了一眼,便覺得胃裡開始翻滾。
想到自己剛剛還吃得那麼香,更是噁心到恨不得把這個狗男人按進盆裡淹死算了。
清歡無聲地撥出一口濁氣,決定不要去多管閒事。
她利落地挽起袖子,坐在了不鏽鋼盆前的小木凳上,開始埋頭洗碗。
清歡幹活很利索,不一會的功夫便洗完了盆裡的餐具,她正想開口問男人這些洗過油漬的餐具要放在哪裡過水,屁*忽然被人從身後用力拍了一下。
“誰啊!有病啊!”
清歡沒忍住叫了一嗓子,並慌忙站起身來。
就見一個留著黃色刺蝟頭身穿黑色皮夾克的乾瘦小青年正一邊啃著手裡的蘋果,一邊衝自己猥瑣地笑著。
“喲,不好意思,我以為你是阿秀呢,所以就開了個玩笑!你——是新來的吧?叫啥名兒?多大了?”
清歡心裡再次生出了把人按進盆裡淹死的衝動。
她冷冷掃了眼乾瘦小青年,沒有搭理對方,而是直接朝門口走去。
“老闆,你這碗……”
清歡才走出去兩步就被幹瘦小青年用身子擋住了去路。
“彆著急走啊妹妹。”
乾瘦小青年幾下啃完手裡的蘋果,並將蘋果核隨意地往牆角一扔,然後又掀起衣襬擦了擦手,殷勤地朝清歡遞去,“既然你不願意告訴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告訴你我的名字——我叫洪武,是這家店的老闆……的兒子。”
清歡頭皮一炸,整個人僵在了原地,心臟怦怦狂跳。
她不停地在心裡安慰自己,這只是一個巧合罷了。
但直覺告訴她:眼前這個洪武就是和黑蛋約定好來買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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