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埃及] 托勒密十二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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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80年4月,托勒密十二世·奧萊特抵達亞歷山大港並被宣佈為國王。
他的統治時間被正式定為從父親去世的公元前81年開始,從而略過了貝倫尼絲三世(berenice iii)和托勒密十一世(ptoley xi)的統治。
繼位後不久,托勒密十二世娶了他的親戚克利奧帕特拉五世(cleopatra v)為妻。
關於她的父母身份尚不確定——現代學術界普遍認為她是托勒密九世(ptoley ix)的妹妹,但克里斯托弗·貝內特(chrisher bent)認為她可能是托勒密十世(ptoley x)的女兒。
這對夫婦成為共治君主,並且一同被納入托勒密王朝的宗教崇拜,稱為“父愛與兄妹愛的神”(theoi philopatores kai phidelphoi)。
這個稱號可能是為了加強托勒密十二世對王位的主張,特別是在有聲音聲稱他是托勒密九世的私生子,因此不應繼承王位的背景下。
公元前76年,孟菲斯(phis)帕塔神廟的大祭司去世,托勒密十二世前往孟菲斯,任命他14歲的兒子帕謝里恩普塔三世(pasherienptah iii)為新大祭司。
隨後,帕謝里恩普塔三世為托勒密十二世加冕為法老,並前往亞歷山大港,被任命為托勒密十二世的“先知”。
這些事件在帕謝里恩普塔的葬碑——中有詳細記載,顯示了托勒密王朝與孟菲斯祭司之間在這一時期建立的極其緊密且互相支援的關係。
公元前69年8月,克利奧帕特拉五世不再被提及為共治君主。
當時,她的形象被刻在霍魯斯神廟(teple of hor)主塔門的雕刻上,這些雕刻也在此時被遮蓋起來。
為何會發生這一突變尚不清楚,但推測她可能在此時被休棄。
此後,托勒密十二世採取了新的王室稱號“新狄俄尼索斯”(neos dionys,新狄俄尼索斯),克里斯·貝內特提出這一稱號與他與克利奧帕特拉五世的分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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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88年,托勒密十世去世時,他的遺囑將埃及遺贈給羅馬,如果他沒有存活的繼承人。
儘管羅馬人沒有立即採取行動,但他們採取行動的可能性迫使隨後的托勒密國王們採取小心謹慎且尊重羅馬的政策。
托勒密十二世·奧萊特(ptoley xii auletes)繼續執行這一親羅馬政策,以保護自己並確保其王朝的命運。
儘管如此,羅馬給予埃及的壓力逐漸增加。
公元前65年,羅馬的監察官馬庫斯·李錫尼烏斯·克拉蘇斯(arc lici crass)提議將埃及併入羅馬。
但這一提議在昆圖斯·盧塔提烏斯·卡圖盧斯(t tati catus)和西塞羅(cicero)的反對下未能實現。
然而,面對這一危機,托勒密十二世開始大量投入資源,賄賂羅馬政治家,以支援自己的利益。
公元前63年,當龐培(popey)在第三次米特里達梯戰爭(third ithridatic war)獲勝後,重新組織敘利亞(syria)和安那託利亞(anatolia)時,托勒密試圖透過送給龐培一頂金冠來建立與龐培的關係。
托勒密還為龐培提供了8000騎兵的薪水和維護費用,以支援龐培與猶太(judaea)的戰爭。
他還請求龐培前往亞歷山大港幫助鎮壓在埃及爆發的叛亂,但龐培拒絕了。
為了支付這些賄賂,托勒密十二世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最初,他透過加稅來籌集資金。
公元前61/60年間,赫拉克利奧波利斯(herakleopolis)王室土地的農民罷工,從一份紙草文獻中可以看到,這可能是對這些稅收的不滿的表現。
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托勒密十二世也透過向羅馬銀行家如蓋烏斯·拉比裡烏斯·波斯圖穆斯(gai rabiri postu)借款來籌集資金。
這使得羅馬對他政權的影響力更大,也意味著埃及的命運在羅馬政治中變得越來越重要。
最終,公元前60年,托勒密十二世前往羅馬,當時由龐培、克拉蘇斯和尤利烏斯·愷撒(gai juli caesar)組成的三巨頭同盟剛剛掌握了權力,以便談判正式承認他的國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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