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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明這手,玩的其實還是挺髒的。

當初楊崢跟他的對賭協議中有寫明:任何生產方面的問題,哪怕是不可抗力因素,都由長河集團承擔。

他這自然是為了防止何建明見對賭要輸了,搞些騷操作停產之類的。

但沒想到何建明比他預想中的要做的更絕。

他直接把“辣得爽”獨立出去的話。

那哪怕楊崢拿到了他長河集團的股份,肯定都不划算。

長河集團的主要價值,本身就幾乎都在“辣得爽”上。

之前全年4600萬的銷售額,“辣得爽”就佔了3000萬。

更別說現在,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辣得爽”已經賣了近5000多萬。

如果說長河集團能值5億,那麼“辣得爽”起碼得值4億。

所以說何建明這招很絕。

算是讓楊崢贏了個“空氣”。

而何建明雖然玩的有點髒。

但表面來說,他卻並不算違約。

因為楊崢當時就只認了“長河集團”這個主體。

沒有明文規定,協議期間不能進行資產轉移丶變賣這些。

說白了,就是他還是……年輕了。

不夠深思熟慮,沒把各種情況考慮進去。

畢竟他也就是個普通人而已。

此前還沒有過類似的經驗。

想不到一些問題,真的很正常。

包括他跟程素婉的對賭協議,其實也沒有防止程素婉進行資產轉移的限制。

這無疑也是暴露了他身邊缺乏人才的問題。

不過這種情況。

楊崢肯定並非是個例。

真要打官司來的話,他是可以以影響對賭協議履行丶損害自身利益等理由,大機率勝訴。

規定在某些方面,還是挺公平的。

不過勝訴獲得的賠償,肯定就只是資金,而非股份。

何建明大概把這些都算到了。

說白了,他就是準備用錢,來“買”回被楊崢贏走的股份。

不然20來天4800萬的銷售額。

還有近40天時間。

等到2015年,也就是他們的額對賭協議時限結束時。

不說多了,總銷售額到個12億,問題肯定不大。

而12億,按照對賭協議算,他就得轉讓足足30的股份給楊崢!

這無疑是他有些無法承受的代價。

他會冒險一搏,也就不奇怪了。

為什麼說是冒險一搏?

因為他知道,楊崢的背景可能並不簡單。

他教育他兒子何新的話雖然一套一套的。

可輪到他自己時,卻仍舊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因為山上是真有寶藏啊!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重金之下,敢死隊也能招到無數勇夫。

現在的楊崢,想解決何建明的事,真的很簡單。

別說這事他佔理。

就是他不佔理,也真就是一個電話的事。

所以他更氣的是,訊息不夠靈通,白欠了張清潯一個人情。

他要考慮的只是,這個電話該打給誰。

或者說,該用哪種途徑,來解決這件事。

透過常規途徑,那麼結果大機率是他跟何建明重新補全對賭協議。

透過非常規途徑,那麼結果……基本就由他自己決定了。

楊崢思考了一會兒後,最終還是拿起手機,打給了張鳴強。

一來,他想要何建明多付出點代價;

第二則是,他想知道張家到底能量如何。

還有第三,他保護費都交了,不讓張鳴強出點力,那不是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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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叔,你可要為我做主啊!”

電話接通,楊崢語氣誇張的喊了起來。

張鳴強沉默了片刻,大概是無語了一會兒,而後簡單開口:“說事。”

楊崢把自己跟何建明對賭協議的事說了一遍後,又喊了一聲:“張叔,你說他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

張鳴強淡淡道:“老實人不就是被欺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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