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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全程由拉特利耶·查茹蘭特寫於LIII.1837年11月22日,僅僅以當時的狀況來說,他很清晰地寫下從第一到第四部分的文字,然後由伊芳(也就是我)再潤一次。

但本章他強調由自己全程著筆,他說是因為自己實在想念那段打雪仗的日子:“以恰好的幼稚之名,它值得被銘記”。】

以陛下的恩澤,我們不得不在雪災過兩三日之後,抽空舉行一場雪仗。蘇拉日也不能說抽空,因為他人原有的歇息和猶有興致的活動,全被這次厚雪所吸引。

在潘諾鎮前日的大雪之後,昨天又下了一場小雪,我特意跑去帕洛斯的鐘錶店裡,看得到司爾勒計清晰的彎液麵落到135?,天氣冷得不得了,天知道松鼠跳進冰湖裡還能不能軟綿溼透地撈出來。

到今天,天會為我們搭好舞臺,早上的清晨,寒風已經不甚刺臉,轉而變得冰柔細膩,微風阻礙了人們拒絕參與這場戰事的意欲。

今天的大小姐比往常更精神,如不其然也更話嘮一些,但我喜歡她這樣,好朋友就是要無所不談(就當時的關係來說),無論抱怨還是瑣碎小事,都沒問題。

就在路上,她就已經跟我聊考奈薇特把自己的長袖睡袍當被子蓋,以及想著去酒館看糙老漢的趣事。

我笑著和娜莎說:“你怎麼如此好奇?這世間的一切彷彿都與你相關。”

“或許你與鴿子問問它為什麼不折斷雙翅。”她不會罷休,總有更多的話要訴說。

謹記,不話癆的娜莎就不是那個拉蘭諾斯的少女,尤其是她將我肆意指點的樣子,似乎有霸凌的味道,轉眼又不是這樣,更覺得嬌氣。

泥路被凍得如同砧板一塊,就連馬車經過碾壓得痕跡也不甚清楚,我從商館區路過的時候,那些商戶也比往常要少很多,顯然他們的羊皮大衣,海狸皮圍巾在這裡更像是顯擺他們自己。

至於我內襯穿了黃色馬甲和羊毛襯衫,及膝的厚棉花白外大衣,它的袖口偏淡土黃色,禦寒足以,也不顯臃腫。袖口的褶皺也就最裡面的亞麻白襯衣,沒什麼特別。

我的帽子沒什麼特別,連飾物都沒有。相比之下娜莎就顯得多幾分弗蘭郎的姿色,貴族們哪怕不用金銀織物,單純一根鵪鶉長毛也不容易找。她喜歡一整套藍白相襯的造型,例如白色羊毛披肩配上藍海棠式長連衣裙,腰腹位置的裝飾也是白的,我並不是覺得這不好,因為這好辨認。

我們在鐘錶店集結之後,哥哥已經先我一步在鎮長周圍籌措,既然這檔子事是我們搞出來的,我們兩隻頑皮耗子自然也要為它買單。

父親沒把我們兩兄弟好罵一頓,相反還為此籌錢,我想這就是所謂的商業聲譽?到今天為止他已經三天沒開工,他還想著無償付完今天的工錢,又不知道掏出多少呂訥了。

“你怎麼還愣著呢?”娜莎說。

“沒事,不過我們要早到。”我有時想得太多,走神不可避免,“我要是不來,國王也許要收拾我。”

“啊哈,你們真把國王當洪水猛獸,在我看來遠沒有如此糟糕。”她小手一揮,“安啦安啦。”

待到莫林和珊妮也到之後,我們也向他們擺手打招呼,“祝你們日安!”

“你們也是!”他們同聲同氣地說。

我們一行人的隊伍越來越多,勞斯丹德大人在我的前方,我自然也禮節性與他應一聲:“閣下早安,你們要往哪去?”

旁邊的薇若妮卡還是一如既往的高挑而禮貌,她的話語完全讓人不起火氣,惹人心情清爽,“願你們日安,瞧你所說的,我們的拉特利耶可學會振臂一呼,居然一呼百應了,好讓人羨慕。你問我們的蹤影?自然是追隨著你們的步伐了。”

我從心裡面感到高興,沒有比這些話更能令我煥然一新。

“那麼請吧,各位先生和女士們。”我領著他們往拉蘭諾斯宅邸前的大道上,這感覺有些奇怪,啄木鳥給長期住在樹上的貓頭鷹介紹它住著的大樹一般。

——【弗蘭格亞佩尼蘿市潘諾鎮,王政六百九十四年(LIII.1789)十一月二十二日】——

雖說雪仗極大機率沒有死傷,我有的是熱情讓它視為我的第一次戰役。

大概這沒什麼可吹噓的。

我們的無心之話,它贈與的含義和熱情出乎我的預料。原本我以為也就十幾人來,豈知他居然翻了十倍,等一刻鐘以後,估計有二百多人。

我看著懷錶,稍許歇息之後,日胄九點五十五分,太陽的光芒依舊充沛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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