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大明壯哉,緬甸滅國!
半串吊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七十三章 大明壯哉,緬甸滅國!,大明:撿到太孫,我教出千古一帝,半串吊子,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讓大明更有面子。
且走官方渠道,也顯得正式一些。
洪順也是個人精,心中清楚曹瑋的用意。
這麼做對他也沒什麼損失,無非再多丟些臉面罷了。
不過他都拖家帶口來投降了,丟臉什麼的,都無所謂了,只要能保住性命就行。
“明白明白,小人明白,此處可有紙筆?小人這就寫降國書。”
曹瑋轉頭向士兵吩咐,“取紙筆來。”
片刻之後,士兵取來紙筆,不用任何人催促,洪順很自覺的洋洋灑灑的寫了一份降國書。
言辭中把自己的地位擺的很低,張口閉口都是大明上國,或者是由於對大明上國的仰慕,自願歸順。
尤其是裡面得一句“寧做天朝臣,不做越南王,”曹瑋看過之後,很是滿意。
“不錯,你這份降國書我暫且收下,待回去應天之後,表奏陛下,還可封你個官職做做,只不過要遠離越南地方。”
洪順聞言,頓時喜出望外!
他原本以為向大明投降最多保住自己的性命,可能還會有牢獄之災,卻沒想到大明竟能對他如此優待。
曹瑋之所以要對他優待,無非是做樣子給其他諸國看。
洪順投降了大明,你看,他活的很好,不僅沒丟掉性命,還能到大明謀個差事。
雖然這份差事從另一種意義上說,算是將洪順軟禁到了一處地方,或許還要受人監視,但大小也還是個官,不至於受苦。
只要洪順足夠老實,就能和家人一起,安安穩穩活到老死那天。
你們若是不想吃大明的火炮,也來寫一份降國書,好處大大的有!
比起不費一兵一卒收服他國,不浪費一發炮彈和子彈則更加划算!
果然,
洪順歸降大明的訊息傳出之後,各國震動!
車裡、寮國等國開始派使者前往麓川跟曹瑋和談。
他們也曾經出兵協助卜刺浪,被大明清算是肯定的,現在他們不想死,就只有向大明投降一條路。
但在送出降國書之前,他們還想為自己爭取足夠的利益,比如投降之後在大明的地位……
這段時間以來,最過倍受煎熬的無疑要數卜刺浪了。
當初聽聞大明要派兵征討緬甸,卜刺浪嗤之以鼻。
大明雲南邊境以西以南,有眾多國家分佈,大明想要征討他緬甸,其餘諸國勢必也會受影響,必不會坐視不管。
大明雖然強大,但也不可能同時抗衡如此多的國家。
按照之前大明用二十多年徹底覆滅北元的實力來看。
如果緬甸麓川等國能聯合起來,大明就算有一戰之力,也絕對不可能徹底將他們全部覆滅,最多是兩敗俱傷的局面,自己這邊的傷亡可能要重一些。
但卜刺浪萬萬沒想到,他錯了!錯的離譜!
他嚴重低估了大明的軍力!
不知何時,大明竟研造出了連發火槍,射程竟足有六十米開外!
還有那威力強大如同神罰一般的火炮,恐怖如斯!
大明只用十萬兵力,就將他們聯合的三十萬大軍直接擊潰!
雖然三十萬並不是他們聯軍的所有兵力,還有二十萬大軍被安置在後方做支援,但顯然沒有必要了。
不要說二十萬,再多二十萬也是白費!
除非卜刺浪能糾結百萬大軍,純靠人命去填,耗光明軍所有彈藥。
但緬甸等國都是小國,哪裡拿的出百萬大軍來?
卜刺浪不止一次在心底罵娘。
大明有威力如此強大的火槍火炮,為什麼之前不拿出來?
打北元的時候怎麼不用?
導致他一點也沒有覺察。
若早知道大明軍力如此強橫,再給卜刺浪十個膽子,他也不敢再進犯雲南邊境。
到了現在,他們緬甸的處境最為嚴峻。
當初頻繁派人去雲南騷擾劫掠的就是緬甸,糾結周圍諸國對抗大明的也是他卜刺浪。
大明可以放過越南,可以放過寮國,可以放過車裡,卻唯獨不可能放過他卜刺浪,不可能放過緬甸!
若不是深知這一點,卜刺浪也早就寫降國書投降大明瞭,他也不想死,不想和思倫發一樣,在明軍的炮火中“下落不明”。
當初諸國商討之時,卜刺浪曾言“做他人座下犬,有什麼意思?”
但到了現在這個時候,卜刺浪卻連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