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朝廷臧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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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思考太多,他問江南有沒有合適的地方,也只是考慮到蘇軾可能比較瞭解彼處風土人情罷了。
但就像他所說的,如蘇軾有不可以邪?
“朕意如此也可。且令曾內翰擬旨,召蘇卿回京述職,再遣赴京東可也。”
“唯。”
恩賞之事議定,便輪到眾人都不太想面對的罰了。
宰執們雖說無心掃官家的興致,但是此等叛亂大事還是要討論清楚才行的,不過倒也沒人願意揪著此等事指責誰。
唯一一個有可能將此事,作為自己論政依據的是王安石。
畢竟潞州事件的正經起因是義勇強壯法,他完全可以指著這件事,作為自己強烈要求推行保甲法的依據。
不過其人經歷過剛剛的吃癟之後,此時多少有些不想說話,更何況前去河東察訪的使團尚未完成任務,此時也實在沒有必要發什麼難。
於是看似更加難以說清的處罰問題,君臣之間卻在短時間內達成了一致。
李言賊子意圖謀反,但念在其父多有功勞於國家的份上,倒也不必再行株連了,只將其人連同親近黨羽,在潞州州城鬧市砍了了事。
而潞州知州郭逵和通判李昭玘,全都負有失察之責,不過念在其及時參與補救的份上,就都只罰一年俸祿輕輕放過。
至於對潞州上下其他官僚的獎懲,包括參與到李言、李立貪贓欺民事中的其他官吏、豪右,則還不配得到官家和宰執的親自懲罰,且發配給有司勘核便是。
至此,諸事議定,宰執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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