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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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拿來了麥克風,轉過身一看。
“人呢?”
趙尋一個人站在舞臺上。
他尬住了!
他感覺自己這輩子,還是頭一次被當猴耍。
另外一邊,林沐牽著夏書竹去別處逛了。
他可沒時間跟趙尋玩尬的。
大哥哥還有事情要忙。
夏書竹一路笑得合不攏嘴。
“怎麼了?”
林沐問道。
夏書竹說道:
“你真損。”
林沐卻搖搖頭:
“那不叫損,那叫不做意氣之爭。”
“而且站在上面跟一個男的合唱,你不覺得奇奇怪怪的嗎?”
“更何況我跟那小子也不認識。”
“而且你不是讓我牢牢牽著你嗎?我要信守承諾是不。”
夏書竹聞言,笑笑道:“渾身都是歪理,不過你說得對。”
可能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就是成熟度的差距吧。
也許在大學跳跳唱唱能吸引到不少女生的關注。
但是到了社會,一個人最大的魅力其實就一個--這個人靠不靠譜。
也可以說是這個人做事穩不穩重。
顯然,林沐並不是那種一點就著的人。
不一會兒,兩人從奶茶店走出來。
結果一出來,就看到了滿臉不服不忿的趙尋。
林沐皺皺眉,怎麼又來?
相比趙尋,他反而覺得林豪成熟多了。
最少林豪真的遭受過社會的毒打。
“林沐!你居然敢耍我!”
“信不信老子現在就揍你!”
夏書竹眉頭微皺,正想說話。
便被林沐擋住了。
林沐吸了口奶茶,慢條斯理地嚼著裡面的珍珠。
“你真想揍我?”
林沐問道。
趙尋攥緊拳頭,發狠道:
“不然呢?”
他這輩子還沒經歷過那麼尷尬的時刻。
人群裡,張衛東看到這場景。
趙家在上京雖然比不上四大家族。
但也是一方諸侯般的存在。
沒想到林沐這才進來不久就被趙家盯上了。
張衛東想了想,這是小夏總交代的任務,不得不做。
他正想走上前跟趙尋說幾句。
此時林沐開口道: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是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需不需要我再給你展開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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