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登上時代週刊!外國人震驚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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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昊兩個字,瞬間就在各大國家開始火爆了起來。
一些在世界上有影響力的人,也開始關注了這個事情。
而作為最年輕的天王,賈斯丁比伯,更是在社交媒體上,用心的釋出了一篇長文。
【安徒生我很早的時候就喜歡了,是我最喜歡的作家!】
【他寫過的童話,伴隨了我的整個童年,我喜歡他創造出來的每一個故事!】
【這些故事,給了我很大的啟發,讓我的視野以及想象力,都得到了遼闊!】
【神童的童話故事,我也全部看過,說實話,小時候我不太喜歡,因為裡面的道理實在太多了。我喜歡看比較美好和離奇的故事。不過長大了,我才知道,神童寫的通話故事,對小孩子的教育意義,是高於安徒生的,若是我小時候沒有迷戀安徒生那些精彩的童話故事,而是更喜歡神童一點,那麼我或許,也不會頹廢那麼幾年了!】
【剛剛通告結束,才知道,這兩個天才兒童領域作家,居然是一個人,本認為,這已經很讓我吃驚了,到那時沒想到,我最喜歡的另外一個作家韓冬,寫《龍族》的作家,也是秦昊先生!】
【上帝啊,請原諒我的匱乏想象力,這幾個大作家,都是一個人?讓我如何短時間內消化?短時間內接受呢?】
【最後,時代週刊又告訴了我,一個更為無情的訊息,那就是這個人,寫那些童話的時候,不過才八歲?】
【現在,我完全成為了他的粉絲,好想去大夏一趟,親眼看看這個年輕的作家、比我年紀還小的作家,我想要和他聊聊天,我們年紀差不多,我想我們應該有很多年輕人的話題!】
賈斯丁比伯。
是94年出生的。
說起來,比秦昊還大那麼一歲。
憑藉一首歌曲《girl》直接就火爆了全世界。
成為了當年最紅的歌星。
全世界可以說,粉絲無數。
14歲,冠以天王的名號。
就因為年紀小,所以被很多媒體,稱作為全世界最紅的神童。
也是那個時候最為賺錢,名氣最高的歌手。
這本身,就是他引以為傲的事情。
但是就在今天,時代週刊釋出了這樣的一個新聞。
卻嚴重打擊了他的自信心。
因為有一個叫做秦昊的人,在八歲,就創作出來了暢銷全世界的作品。
而自己呢?14歲有如此的成就,能有什麼值得驕傲的呢?
安徒生的筆名,享譽全世界。
而神童,卻在國內外,特別是大夏,封神級別的童話大作家。
最為關鍵的是,他自己,還是安徒生的忠實粉絲。
長大了,又喜歡了青春文學。
而最為喜歡的作家,就是寫下了《龍族》和《挪威的森林》等等經典作品的韓冬。
上帝就像是給他開了個玩笑。
但權威的時代週刊告訴他,這不是一個玩笑。
最喜歡的兩個作家,其實就是一個人。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
他久久沒有從震驚中清醒過來。
等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好像是被抽乾了力氣。
自己厲害嗎?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和秦昊比起來,似乎還有很大的差距。
他沒有因為秦昊搶了自己的風頭而嫉妒,而是選擇發了一篇長文,來表達現在自己的心情。
不是因為大度。
而是被秦昊的才華折服了。
這樣的才華,他根本沒有底氣去嫉妒。
往往嫉妒的人,都是覺得對方本身和自己一樣的條件和才華,為什麼對方就比自己成績好?
但如果對方的成就太高,才華也比自己高。
那麼還有什麼好嫉妒的?
你會去嫉妒馬爸爸,比你有錢嗎?
不,你只會去嫉妒王校長比你會投胎。
不過,當這個長文出來的時候,賈斯丁比伯的粉絲,全都瘋狂了!
為什麼去喜歡一個大夏人?
“哦,不不不,比伯,你不能這樣啊,這只是一個東方人罷了!”
“是的,你是公眾人物,你可以崇拜人,但是你不能發出來,這樣就會影響到我們!”
“秦昊是誰,我沒聽過這個人,看起來像是大夏那邊人的名字?”
“哦,天吶!一個寫小說的作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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