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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蘇墨告別出門上班的父母,轉頭拿著寫好的稿件來到本地郵政局把稿件分別寄給了選好的幾家雜誌社和報社。

畢竟是第一次投稿,蘇墨有些謹慎,雜誌社他只投了《知音》和《青年文摘》,報社投了《皖西日報》和《皖省商報》。

貪多嚼不爛,這個道理他還是懂得,暫定這四家投稿。如果沒什麼意外的話,他寫的文章很大機率會被採納。

根據投稿所述,大概十個工作日左右雜誌社方面就會給他回信,至於報社估計要慢一點。

不出蘇墨所料,八天後也就是七月底,《知音》和《青年文摘》的回信先後被他從郵政局領回家了。

拆開兩個郵包,裡面各有一本樣刊和一封信,一張匯款單。

看樣子他的文章應該是趕上了雜誌社七月下半月的期刊。

投給《知音》的因為是中長篇類小說,所以該雜誌社的編輯很是客氣,信的封面就是:“望,尊敬的「墨語」先生親啟!”

「墨語」就是蘇墨投稿所用的筆名。

嘖嘖,雖然還沒開啟信看內容,蘇墨就感覺到了一種莫名的舒爽是怎麼回事?

前世他賺夠一千萬的時候都沒這麼爽,這又跟當老闆,屬下拍馬屁那種爽感不同,難道這就是被人尊崇的感覺?

怪不得古往今來,那麼多人都想當名人雅士了。

這“名”之一字真是妙,妙不可言。

整理好心情,蘇墨開啟信件,內容寫的很少,不過態度非常誠懇。

只要蘇墨同意簽訂合同,以後在《知音》雜誌社上連載《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知音》就把他的稿酬提高到每千字六百元的水準。

關於合同大致是相當於後世的獨家授權,因為03年華夏的版權問題遠不如hk和tw那邊完善,所以作為雜誌社主要考慮的就是供稿人的誠信問題。

合同只是加了個保險,能起不起作用還是兩碼事。

假如蘇墨不打算在《知音》上連載了,完全可以提前宣佈完結,轉頭在別家雜誌社比如《青年文摘》上改個名字,主角內容都不用變,繼續更新。

《知音》能怎麼辦呢?打官司?兩部作品名字都不一樣,怎麼打贏?

靠內容相似甚至一致來辯解?那天下文章一大抄,一樣的、類似的多了去了。

有那功夫和花費的資金還不如多花點錢買個作者的良心實在管用。

所以啊,這每千字六百元的稿酬,更多是在刷蘇墨的好感度。

目前來看,蘇墨還是挺滿意《知音》給的待遇的。

信的最後追加了一點是:務必優先考慮選擇《知音》再刊全本《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

看樣子,《知音》雜誌社非常看好蘇墨寫的這部小說。

有眼光!連單體出版都想到了,不簡單。

蘇墨拿出匯款單一看面額,好傢伙,今生的第一筆大錢,足足1800元整,快抵得上老爸一個月的工資了。

如此看來,《知音》倒是誠意十足,錢先一步給到位,財大氣粗就是霸氣。

這更加讓蘇墨難以拒絕了。

對了,還有《青年文摘》的沒看呢。

蘇墨趕緊拿出另一張匯款單,結果一看才900元整。

這下倒是抵得上老爸工資了,甚至還有多的!

同樣的三千字,《青年文摘》卻只給到了他每千字300元的稿酬。

足足相差了一倍的待遇。

行吧,蚊子再小也是肉,終究聊勝於無。

有了對比,蘇墨隨意掃了一眼《青年文摘》的信就把它扔到了一邊。

信很簡單,表面啥也沒有,內容無乎是編輯標準化的一套說辭,誇讚「墨語先生」文筆老練,內容豐富,層次分明,對都市情感剖析到位,引人入勝……

最後希望「墨語先生」多多投稿。

說到底實質性的好處是一點沒有,典型的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

“小摘啊,你這不給哥加點錢,哥表示很難辦啊!”

蘇墨咂咂嘴,有點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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