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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休寫給自己的那封信,“你要我把自己賠給你?”

方休:“這自然是玩笑之言,不過既然我們之間已經有了圓圓,我第一個考慮的人肯定是你。”

李道成眨眨眼,“我覺得我們還是先了解下對方再做決定,包括但不限於身世、追求、處世之道,你先說。”

在她看來,相識相知之人才能共赴餘生,兩人現在頂多算是見過兩面的陌生人,還差得遠。

方休沒有推辭,“那就從我小時候說起吧。”

……

“打我記事起,就跟爺爺相依為命。”

“我們生活在一個名叫清水鎮的地方,爺爺是個鐵匠,每天都要說一遍讓我學打鐵,這一說就是五年。”

“但這五年我連打鐵的皮毛都沒學到。”

“八歲上,爺爺因年邁去世,給我留下一筆錢,還有這枚瑤光神玉。”

“將他埋了後,我知道我一個八歲小孩在鎮上肯定活不下去,於是我便把爺爺給我的錢拿出來給自己買了鏢,以確保自己安全。”

“之後,我開始把一些幻想的事情寫在紙上,編成一本書,然後拿到長安城去售賣,一賣就是十年。”

李道成感到驚奇,“賣書?”

“你一個八歲小孩寫的書會有人看?”

她不信。

方休沒辯解,直接拿出幾本書放在桌面,“就是這些。”

一共三本。

《三歲的我制霸修仙界》

《八歲攜妻修仙,修仙界炸了》

《娃都六歲了,你告我老婆是女帝?》

僅是一眼便吸引住李道成眼球,讓她想看看其中是什麼內容。

單看這三本賣相絕對不會錯,尤其是最後一本,這是把她寫進去了?

片刻後,她轉念一想,“寫這三本書要多長時間?”

一定很久。

“按照一天兩萬字速度來算,寫一本書大概需要十天,不過我一天能寫十萬字,六天就能寫完這三本書。”

方休如實說道。

“一天十萬字,你怎麼做到的?”

李道成實在想不通,她曾經寫過字,兩個時辰也才寫了兩千字,方休居然一天十萬字……還是八歲……

“除了吃飯睡覺之外基本都在寫書。”

方休並沒覺得有什麼,“其實你也不用驚訝,如果一個人不寫字就沒飯吃,他寫的速度自然就比平時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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