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春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4章 民國文前女友11,穿成女配,但是萬人迷,蘭春,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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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過去一段時日了,盛明賦還沒放她見林荷。

俞歡等不及了,她怕阿孃見不著她胡思亂想。

?

天剛亮,俞歡第一次睜眼比盛明賦還早。

她迷迷糊糊往盛明賦那邊擠,手臂搭在他身上。盛明賦被鬧醒了,睜開眼拍了拍他,以為她是做噩夢了。

沒成想,她就是單純的不安分。

腿伸到他身上來了,光滑如玉。

盛明賦神志清明瞭,望著俞歡,倒是很想知道她要幹什麼。

她往他這邊鑽,面板裸露在微涼的空氣中,盛明賦一面不動聲色,一面攏著被子給她蓋上了。

終於鑽過來,身前冒出一顆毛茸茸的腦袋。

“盛明賦。”

她難得好聲好氣的叫他,嗓音帶著一點還沒睡飽的睏意,莫名的柔軟。

這種柔軟讓盛明賦聯想到全身心的信賴,以及幾十年後他們相伴白頭的日子。

“怎麼了?”他低聲詢問。

“想你了,想和你挨著。”她很會說話,溫馨甜蜜的話語幾乎要將盛明賦徹底溺斃在愛情的深海里。

盛明賦不可避免的將她摟緊了一些。她的呼吸,熱熱的體溫,他也就感受更深了一些。

這個時候,她要將他的心臟挖去,他恐怕也感覺不到疼痛。

“又在打什麼壞主意?”他無可奈何的親了親她。

她小聲說:“我想見我阿孃。”

這種情況下,還有什麼事不行嗎。

她說想要天塌下來,盛明賦都會立即想辦法。

?

“歡歡啊。”

林荷先前被盛明賦的人帶到偏院裡,雖好吃好喝的供著,也不用幹活,還有人跟她說她閨女當上盛太太了,她卻怎麼都沒辦法放心。

盛明賦是個什麼人啊,督軍啊,榮城那些大老闆地方官,都得仰仗著他,他手下人都戴著槍,又總能聽見他今日殺五人,明日殺十人的傳言……

在林荷眼中,就是高高在上凶神惡煞的惹不起的存在。搶走了她閨女以後,又安上一條好色的罪名。

想來是個殺人不眨眼的狠角色,她家姑娘落到這種人手裡,真是受了天大的苦。

一進門,見了人,林荷就哭天搶地的拉住俞歡,上上下下的打量,心疼的眼神卻怎麼都找不著出處。

怎麼,怎麼瞧著,手腕上的肉還多了點呢。

俞歡把事情都跟她說了,並且告訴她現在過得挺好的,林荷呆坐在椅子上,事後諸葛亮般道:“我當初就說,張家那小子看著不太靠譜。”

她沒讀過多少書,丈夫早逝,一人將孩子拉扯大,是個很普通很平凡的婦女。

盛家家大業大,林荷進來就被富麗堂皇震了心神。只是這些東西對她來說沒有意義,她想的只是自己的孩子能好好的,因而還是擔心俞歡。

俞歡知道她的心思,一直安慰著她叫她放心。

盛明琅忽然揮舞著桃木劍出來,打破了凝滯的氣氛,口中叫著:“嫂嫂,你要不要隨我一起捉妖怪去?”

見到屋子裡有人,又收起寶劍,走過來朝林荷拜了一拜:“這位伯母好。”

小孩消停了一夜,第二日便又充滿精氣神了。

林荷被這小孩轉移了注意力,盛明琅人雖小,卻是個能說會道的,兩個差了許多歲的人,竟然神奇的能說到一塊去。

俞歡笑看著他們。

?

俞歡是個小孩脾氣,一樣嘴巴饞一樣貪玩,自然而然的和盛明琅很合得來。

盛明琅成天嫂嫂長嫂嫂短的。

林荷年輕時,去大戶人家幫過工,帶過孩子,應對孩子很有一套,盛明琅更加不想走了,成日在他哥這裡賴著。

林荷一下廚,要做什麼好吃的,一大一小就扒著門框,眼巴巴看著。

叫林荷哭笑不得,舉著鍋鏟打發他們快坐下去,連帶著煩惱都忘記了。

盛明琅所說的地瓜丸子,俞歡也吃著了。是盛家人都休息的午後,盛明琅拉著她跑出去買的。

還買了五香牛肉、芝麻球、花生糖……大包小包的偷偷運進來,還當沒有人發現。

殊不知,訊息早已經讓人傳到盛明賦耳邊了。

“別管了,讓她玩去吧,開心就好。”盛明賦無奈道。

?

清閒的日子放鬆又安逸,不知不覺俞歡就將劇情裡的事,放到了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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