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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給乞丐。一天晚上,她與鄰婦說話時說肚子疼,孩子要出生了,便離開。天亮後鄰婦去看,她肩挑兩個釀酒巨甕剛要進門,屋裡還有個嬰兒。原來她分娩後已負重百里。她曾與北庵尼姑交好,後聽說尼姑穢亂,要去打她,眾人勸阻才罷。一日遇尼姑,她上前就打,尼姑問罪,她不答,拳打石砸,直到尼姑叫不出聲才走。異史氏說,都說女中丈夫還知自己非男,這農婦卻忘了自己是女子,其豪爽與劍仙無異,難道她丈夫也是磨鏡之類的人.
《金陵乙》
原文:金陵賣酒人某乙,每釀成,投水而置毒焉,即善飲者,不過數盞,便醉如泥。以此得中山之名,富致巨金。早起,見一狐醉臥槽邊,縛其四肢。方將覓刃,狐已醒,哀曰:“勿見害,請如所求。”遂釋之,輾轉已化為人。時巷中孫氏,其長婦患狐為祟,因問之,答雲:“是即我也。”乙窺婦娣尤美,求狐攜往,狐難之。乙固求之。狐邀乙去,入一洞中,取褐衣授之,曰:“此先兄所遺,著之當可去。”既服而歸,家人皆不之見,襲常衣而出,始見之。大喜,與狐同詣孫氏家。見牆上貼巨符,畫蜿蜒如龍。狐懼曰:“和尚大惡,我不往矣!”遂去。乙逡巡近之,則真龍盤壁上,昂首欲飛,大懼亦出。蓋孫覓一異域僧,為之厭勝,授符先歸,僧猶未至也。次日,僧來,設壇作法。鄰人共觀之,乙亦雜處其中。忽變色急奔,狀如被捉,至門外,踣地化為狐,四體猶著人衣。將殺之。妻子叩請。僧命牽去,日給飲食,數月尋斃.
白話文:金陵賣酒人某乙,酒釀成後兌水放毒,即使善飲者喝幾杯就醉,因此酒有了名聲,他也發了財。一天早上,他見一隻狐狸醉倒在酒槽邊,綁了狐狸四肢,剛要找刀,狐狸醒了哀求,他便放了狐狸,狐狸變成了人。當時巷中孫家大媳婦被狐祟擾,乙問狐狸,狐狸承認是它。乙見孫家二媳婦美,求狐狸帶他去,狐狸起初不肯,經乙強求,狐狸帶他進洞,給了他一件褐衣,穿上後家人看不見,換回常衣才看見。他與狐狸去孫家,見牆上巨符像龍,狐狸害怕不敢去,乙湊近看,見真龍盤壁,嚇得也跑了。原來孫家請了異域僧驅魔,僧給符先回,次日僧來設壇作法,乙在人群中,忽然變色奔逃,到門外變成狐狸,和尚要殺,妻子求情,和尚讓牽走,餵了幾個月後狐狸死了.
《郭安》
原文:孫五粒,有僮僕獨宿一室,恍惚被人攝去。至一宮殿,見閻羅在上,視之曰:“誤矣,此非是。”因遣送還。既歸,大懼,移宿他所。遂有僚僕郭安者,見榻空閒,因就寢焉。又一僕李祿,與僮有夙怨,久將甘心,是夜操刀入,捫之,以為僮也,竟殺之。郭父鳴於官。時陳其善為邑宰,殊不苦之。郭哀號,言:“半生止此子,今將何以聊生!”陳即以李祿為之子。郭含冤而退。此不奇於僮之見鬼,而奇於陳之折獄也。濟之西邑有殺人者,其婦訟之。令怒,立拘兇犯至,拍案罵曰:“人家好好夫婦,直令寡耶!即以汝配之,亦令汝妻寡守。”遂判合之。此等明決,皆是甲榜所為,他途不能也。而陳亦爾爾,何途無才.
白話文:孫五粒的僮僕獨自睡在一室,恍惚被人捉走,見到閻羅王,閻羅王說弄錯了又送他回來。僮僕害怕,換地方睡,郭安睡了他的床。另一個僕人李祿與僮僕有仇,夜裡摸黑進屋將郭安誤殺。郭安父親報官,縣令陳其善不在意,郭父哭訴,陳縣令竟判李祿做郭父之子,郭父含冤而退。此事奇在陳縣令斷案方式。濟南西部某縣有殺人案,縣令抓來兇犯,判他配給死者妻子,讓其妻子守寡。這種荒唐的明決,都是進士出身的官員所為,陳縣令也是如此.
《張不量》
原文:有一個商人一天來到直隸地界時忽然下起了大雨冰雹,他便趴在莊稼地裡避雨。聽到空中有人說這是張不量的田,不要傷了他的莊稼。商人心想:張氏既然不良,為什麼反倒要佑護他?雹子停了,商人進了村子查訪那個姓張的人,並問他取名的含義。原來張不量一向富裕,積存了很多糧食。每年春天貧民都來借貸,秋天還糧時張家不計較還回多少,都照樣收進,從來不用鬥斛來量。因此人們稱他為不量,不是不良。大家趕到田裡察看,只見別人田裡的莊稼被雹子打得如亂麻一般,只有張家的田裡莊稼完好無損.
白話文:一位商人在直隸地界遇雨雹,躲在莊稼地時聽到空中說別傷張不量的莊稼,他以為張不量是壞人。雹停後,他進村詢問,得知張不量富裕且積存糧食多,每年春天貧民來借糧,秋天還糧時張家不計較數量照收,所以叫張不量而非不良。人們到田裡檢視,發現只有張家的莊稼完好無損.
《皂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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