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平息事件
頑主宋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00章 平息事件,重生:從小科員直達巔峰,頑主宋某,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程萬青這次是徹底發了狠,在局黨委會上把桌子拍得邦邦響,把平鄉鎮派出所所長罵了個狗血噴頭:“一個搶劫的案子,就能處理成這樣。這要是一個命案,你是不是還要把天給我捅穿了去?”
“你當時來不及處置,後續也不知道跟進,不知道向局裡彙報請求援助?我就是放塊木頭在那裡,也不會搞成這個樣子。這也是張區長給你留了飯碗,只給你個政務處分,要我說就該讓你脫警服了!”
生氣歸生氣,問題還是要解決,公安分局民警立刻介入調查,一邊安排民警,會同村幹部對影片中拍到的哄搶村民進行識別。一邊在劉家窪村張貼了公告,要求相關人員迅速到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而另一邊,劉宇軒透過江東日報編輯部,找到了這個司機的聯絡方式,由鎮財政先行墊付司機損失的4萬元貨款。
區委宣傳部也詢問張政禹,是否需要聯絡相關媒體對負面資訊進行刪除。
張政禹果斷拒絕了這一提議:“刪了也不代表沒發生過,也不等於解決了問題。宣傳部只要做好一件事,就是統一口徑,及時對外發布相關資訊。”
晚上,張政禹接到了鄭一鳴的電話。
“政禹,這個事情現在外面的報道都在說江東市如何如何,影響很不好,這個事你們現在怎麼處理的?”
張政禹簡要地彙報了一下。
鄭一鳴道:“你們弄個通報出來,以市公安局的名義對外發布,這個時候沒有情況通報不行,對外要有交代。”
張政禹提出了不同意見:“市長,我不建議用市裡的名義釋出。”
“為什麼?”
“這件事的起因,僅僅是在城東區的一個村,代表不了全市的狀況。如果由市裡任何部門釋出,有任何疏漏,都有可能引發更大程度的輿論反彈。我認為由區委宣傳部發布是最合適的,一是因為城東區是屬地,由區裡釋出,既體現了地方政府的重視,又不顯得我們反應過度。二是這件事發生在城東,如果由於資訊釋出引起的任何結果,應該由我來承擔,不應該把輿論引向市裡。”
鄭一鳴沉默了兩秒,說道:“好,你們妥善處理,需要市裡協調的,及時告訴我。”
張政禹知道,越是這個時候,越不能推諉,必須把責任擔起來,這樣才能更加安全、高效解決問題。
第二天,區委宣傳部發布了情況通報,並且聯絡相關媒體進行了轉載。
通報總體只說了兩件事情:
1.這是一個犯罪事件,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介入,並且拘留了嫌疑人。
2.對司機受損情況,政府已經進行了補償,對相關不作為的幹部,已經進行了處分和免職。
按照市裡的想法,情況通報一發,這件事就不用在做任何回應了,只等時間沖淡人們的記憶即可。
但是張政禹不同意。
城東區現在正在產業發展的關鍵時刻,迫切需要大量的資金注入專案,這一突發輿情實際上已經影響到城東的形象,如果不能快速消除影響,很可能導致未來招商工作受損,甚至準備簽約投資,和已經簽約,但尚未投資到位的招商企業也有可能得而復失。
張政禹絕不能接受這樣的情況。
因此,在情況通報最後一部分,特意註明了一句話:經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擬公開接受媒體採訪。
文末還附上了區委宣傳部的電話。
這篇通報一發出來,馬上鄭一鳴的電話又打了過來。
“政禹,你這個處理方式你覺得穩妥嗎?接受採訪,到時候任何一句話被添油加醋,都有可能產生政治影響。我問了羅敏,他說你們區裡已經定性了,就是治安案件,那就按治安案件依法辦理,你何苦橫插一槓子,把自己架到臺前?最後不好收場。”
“市長,案子的事情,公安分局在辦理。但是關鍵問題是,現在已經產生了社會影響,政府不能再端著了,如果不能面對面把群眾關心的問題講清楚,以後誰還敢來咱們市投資?現在我們已經被汙名化了,如果不主動出擊,聲譽必定會受到影響。”
鄭一鳴不認可:“這種事情也不是我們江東一家,你看看周邊幾個省,哄搶的事情少嗎?也不是我們的個性問題,參照其他地方,冷處理就行了。”
“市長,我們現在是在網際網路時代,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一個負面事件,今後的影響可能長達十年甚至二十年,如果我們不回應,今後大家說起城東區,乃至江東市,第一反應就是這個負面新聞,我們怎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