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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古之初,誰傳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屈原 《天問》

風雲對於屈原的《天問》《九歌》也是喜歡,認為其對後世有深遠影響,也在情理之中。

宋代洪興祖論說《天問》之作:

其旨遠矣。蓋曰遂古以來,天地事物之憂,不可勝窮。

欲付之無言乎?而耳目所接,有感於吾心者,不可以不發也。

欲具道其所以然乎?而天地變化,豈思慮智識之所能究哉?

天固不可問,聊以寄吾之意耳。

楚之興衰,天邪人邪?吾之用舍,天邪人邪?

國無人,莫我知也。知我者其天乎?

白話文的大意是:

洪興祖非常讚賞《天問》,說此文道出了諸多亙古憂思,都只是好奇猜想推測發問,沒有人真正的能說得清,道得明。

天地變化引人深思又非人的智慧所能把控;

天不會回答人的疑問的,天問也只是說說自己的想法罷了。

大到國家興亡,小到人生起落,都可能不只是人為,而是天作。

孤獨之人,或許不是孑然一身,還有上天在監察。

但《天問》只是問,沒有回答;因為本也不期望有答案。

說是問,不如說是向天的祈禱,與天的交流。

人間太多紛擾,在地上理不出答案,或許問題的根源在已知的事物之外。

無處訴衷腸,向天話淒涼。

《天問》之後,唐朝柳宗元寫了一篇答疑之作《天對》。

用元氣,陰,陽三位一體作為本源,開始給出一個所涉及問題的答案。

但明顯的是個低分之作。

太史公讀《天問》,悲氣志者以此。柳宗元作《天對》,失其旨矣。

太史公的評價的意思是天問是人類悲歌,柳宗元的回答沒有憐憫蒼生的內容。

《天問》是問人間不平事的解決之道。

後又有唐代劉禹錫看柳宗元寫的《天對》確實沒有展現文學界,理學界,道家的學術成果,就寫了《天論》: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

“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

“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

“故餘曰:天與人交相勝耳。

“其說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人能勝乎天者,法也。

“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賞,違之必罰。

“當其賞,雖三旌之貴,萬種之祿,處之鹹曰宜。何也?為善而然也。

“當其罰,雖族屬之夷,刀鋸之慘,處之鹹曰宜。何也?為惡而然也。”

劉禹錫這《天論》洋洋灑灑,確實發人深省,領會了屈原天問的主旨所在,闡明瞭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麵臨的困境及解決之道。

《天論》寫了很多有用的東西,為政治立法提供了理論基礎,為社會存在形態,人生的意義及生活方向,方式都提供了理論基礎。

人類的刑罰與法,是合天理的,天經地義。

人在天道中,蹈道必賞,違之必罰。

如若悽慘悲哀來者背道而行,則不需要困惑,也不要同情。

《天問》是人本主義的,《天論》是道本主義的。

在當時的西方國家,道就是神,道本主義就是神本主義的。

統治階層看到社會統治不需要天道也可以達到眼前的目的,就鼓吹人本主義。

這是沒有遠見的,也是所有朝代都最多隻能堅持數百年左右光景的原因。

因為看重人本過於道本,最後人的罪惡就會無所約束。人的慾望取代天道地位作為賞罰標準。

法也就沒了公平。

沒有公平的法越普越亂。

法家註定無法獨領風騷,因為法本質上就是工具。

法體現的是人類離道的遠近。

《天論》高明之處在於,不是簡單的去回答那些無法有標準答案的問題,而是闡述自己對於天道比柳宗元更為優秀的理解。

劉禹錫的意思是:“但凡有形的東西都不是全能的。

“天,是有形之物中最大的;人,萬物之靈長。

“有些事天能幹可人幹不了,也有些事人能幹可天干不了,所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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