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闖禍的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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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今年是1967年,劉闖因為讀書讀得比別人晚兩年,到上個月4月7日,他剛剛年滿18歲。在一個星期前的雙休日,有位朋友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地找到他說:‘闖哥,我被人打了,你看,膀子上還被戳了一刀。’
劉闖一看,他的膀子上還纏著紗布呢。‘是誰,你認得嘛?’他說:‘認得。我已約好了他們,今天下午在東海邊上見,我已經找了幾個朋友,你一定要幫我找點人,我知道,你最講朋友義氣,你要不幫我,我可就慘了。’劉闖當時只覺得血直往頭上湧,覺得自己是‘大哥’,是‘英雄’。他二話沒說,就答應他說:‘有我劉闖在,你一百個放心,我一定幫你擺平。’隨後他約了幾個朋友,帶上傢伙,說好下午見。回家後,他找了把帶血槽的刺刀,下午與朋友匯合,便直奔東海邊。對方沒有失約,也按時來到,見面一看,大家眼熟。對方人多勢眾,而且也有人認得劉闖,就對他說‘操你媽的,劉闖,你還是別插手此事,何況這件事本來就是你朋友先錯了。’當時他想:如果不出面幫忙的話,以後朋友會怎麼看,又怎麼夠義氣?但是,幫忙吧,對方人多,怕打不過人家。怎麼辦呢?劉闖馬上回敬對方:‘媽了個把子,你們不要以為人多就好欺負,我劉闖還從來沒有怕過誰呢!你們來吧!’接著,他手握刺刀,正在猶豫觀察。只聽和他一起來的小山狗和另一個叫小和尚的雙雙喊打,雙方就動起手來。也不知怎麼的,就是那麼巧,在鬥毆過程中,突然對方有一個人被踢得飛起來,後背心正好撞在他的刀尖上,倒在血泊中,死了。
劉明遠這時接著說:“是的,當時劉闖頭腦一片空白,還站在原地一動不動,小山狗連忙對他大叫起來:‘出人命了!闖哥,你打死人了,還不快跑!’這時,他彷彿才醒過來,立即轉身逃離了現場。”
學校教導主任也發表看法說:“法網灰灰,疏而不漏,犯了事,逃是逃不掉的。警察不久就來到現場,透過一番調查,很快查清了案子的來龍去脈,劉闖、小山狗、小和尚等一干人均被抓獲。不久,劉闖雖然覺得很冤枉,但他還是因為打群架鬥毆,打死了人,被判刑7年,緩期一年執行,帶上了冰涼的手銬,押上了囚車,從此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活。”
賽彌陀指出:“這能怪誰呢,只能怪他自己,沒有很好地辨清是非,約束自己,講所謂的朋友‘義氣’,一心想著當‘大哥’,當‘英雄’,結果心裡一激動。一念之差造成千古之恨,不但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和家庭,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罪有應得。”劉明遠最後後悔地說:“看來作為家長的我,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平時對孩子的期望和管教的方式方法有問題。原本想讓他敢說敢闖,做一個有出息的人,但是,結果卻是讓他成了一個闖禍的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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