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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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沈初一和李長安分開就又回到了口馬行,他穿梭在人群中,希望看到那個抱著孩子的婦人已經被想娶妻的人買走。
&esp;&esp;卻只看到了孤零零待在原地抱著孩子的婦人。
&esp;&esp;為何沒人買她?沈初詢問人牙。
&esp;&esp;按照大唐律法,買賣奴僕時候賣方不能隱瞞情況欺騙買家,甚至若是買家買回去以後覺得被騙了還能三日內到官府立契處毀約。
&esp;&esp;人牙也沒試圖隱瞞,他低聲告訴沈初:這個婦人原先是薛家七郎的身邊人,只是沒有妻妾的名分,所以入不得掖庭,只能當奴僕來發賣。
&esp;&esp;薛家七郎並不是薛鏽,但也是薛家的嫡系子弟。這個婦人是薛家七郎的身邊人,那這個孩子就是薛家人了。
&esp;&esp;現在聖人剛剛清算了薛家,薛家人的後人,誰都不願意買回家,總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sp;&esp;若是無人買她,那最後她會到何處去?沈初遲疑了一下,問道。
&esp;&esp;人牙聳聳肩:那便降價,母女分開買,小孩買到外地,總會有法子。
&esp;&esp;你想買她們?三貫錢。人牙看沈初面上仍然有猶豫之色,忙開口推銷,這價格是貴了些,可這個女人長得好看,又會識字算賬,三貫錢可虧不著你。若是你嫌棄這個孩子麻煩,那把她留在這就行,給你便宜到兩貫五百錢。
&esp;&esp;沈初卻不是因為價格猶豫的,而是因為身份。
&esp;&esp;李長安是武惠妃這邊的人,這個孩子卻是薛家的人,沈初不得不想這會不會給李長安帶來麻煩。
&esp;&esp;買下吧。
&esp;&esp;一道童聲從沈初身後響起。
&esp;&esp;李長安看著沈初,道:除了我,也沒幾個人敢在現在這時候買下這對母女了。
&esp;&esp;其他人躲開這個麻煩事還來不及呢,誰敢在這個時候買下薛家人呢。
&esp;&esp;不會給我帶來麻煩的。李長安安撫的對著沈初笑了笑。
&esp;&esp;不過她也不是為了讓沈初心安才說這話的。武惠妃還不至於心眼小到計較一個三四歲的孩子,莫說這個孩子還不是薛鏽的孩子了,就算是薛鏽的嫡女,武惠妃也不會把一個孩子放在眼裡,從頭到尾,武惠妃針對的也只有李瑛黨。
&esp;&esp;薛鏽只是運氣不好是李瑛黨內最重要的一個罷了,武惠妃會想辦法弄死他,卻不至於想著殺他全家,畢竟就連薛鏽的妻子和嫡親女兒都還在掖庭內好好活著呢,怎麼也輪不到一個奴婢生的隔了七層血脈的侄女。
&esp;&esp;只是旁人都寧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罷了。
&esp;&esp;沈初這才放下心來,他腰間繫著兩個腰袋,一個布料好、上面還用青色絲線繡著竹子,一個布料差、都洗的起了毛邊。
&esp;&esp;他摸了摸那個起了毛邊的袋子,裡面顯然沒法塞進去三貫錢,本來他今天也不是特意來買奴婢的,身上當然不會隨身帶著幾十斤錢了。
&esp;&esp;先立個文契,我回家中取了錢再來可好?沈初跟人牙商量。
&esp;&esp;李長安忍不住出聲:老師何不用此袋之金?
&esp;&esp;她指著那個繡著青竹的袋子。
&esp;&esp;沈初平日要用錢買名聲,身上是帶著錢的,銅錢不好攜帶,可金子還是好攜帶的。
&esp;&esp;那不是我的錢。沈初慢吞吞道。
&esp;&esp;他往外撒錢,是因為他要擴大自己的名聲。這是李長安交給他做的事情。青竹袋中是他從李長安這裡拿到的錢,就應當只做這件事情。
&esp;&esp;買下這母女二人只會給李長安帶來麻煩,不會給她帶來任何好處。這是自己要做的事情,豈能用李長安的錢。
&esp;&esp;這二人我買下了。李長安乾脆直接對人牙道,解下了自己腰間的金魚符扔給人牙,立契吧。
&esp;&esp;魚符能當做身份證明用,沈初沒有魚符,要立契交易只能去衙門,李長安帶著魚符,只要用魚符為證就能當場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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