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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以血為誓,契約不滅,破誓者當得食巖之罰。以血為墨,各自簽章,以若陀龍王為見證。】

&esp;&esp;煙緋:“咳。”霸王條款,但打官司突然就不好使了。

&esp;&esp;古籍《璃月會典例律總輯要》中記載“食巖之罰”,是巖王帝君對違背契約之人的懲罰,也就是說這份合同經過了巖王帝君和若陀龍王雙重的擔保協議。

&esp;&esp;只要在上面簽署姓名,別說違約了,說不定到時候就算出現違約的念頭,都會變成一座石膏雕像,或者直接被龍王餘威砌到巖神神像裡面去……

&esp;&esp;所以這什麼地獄合同,魔鬼靡非斯陀給浮士德籤的?

&esp;&esp;煙緋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只是一次普通的超模選秀節目的冠軍而已,至於為了三個月自動被網友遺忘的名頭,搬出來古神的契約坑人嗎。

&esp;&esp;就煙緋所知,傳說天上有一座倒懸的國度……

&esp;&esp;不對——傳說中巖神和龍王,以及其他三眼五顯仙人隨著璃月消失而沉眠。

&esp;&esp;巖神是掌管契約的神明,隨著祂不再過問塵世,傳到現代的空白契約書用一份少一分。很明顯這份合同是寫在巖神留下的空白契約書上進行的,條款裡面全是文字陷阱,極其的褻瀆,幻影企業敢把這種東西流通出去,莫非是瘋了不成。

&esp;&esp;——我覺得我們應該衝進幻影企業,把他們的董事長潘塔羅涅揍一頓!

&esp;&esp;這個念頭一出現,煙緋頓覺神清氣爽、天地寬敞。

&esp;&esp;她幾乎可以想象到揍完潘塔羅涅,走法律程式,公堂對質的時候該怎麼狡辯讓法官不算她故意傷害罪,再取保候審了。

&esp;&esp;“既然申鶴小姐沒有簽約,那她答應參加節目,是為了去調查內幕吧?”煙緋說這樣也好,她可以和申鶴同時展開調查,看看吉米工作室有沒有和幻影企業再單獨簽署秘密條款。

&esp;&esp;“這倒不必了。”

&esp;&esp;鍾離放下茶杯,輕笑著打了個響指,桌面上突然出現另一番檔案,“我同那位吉米先生談了談,從他的公文夾中找到了這份契約書,內部檔案還請諸位不要外傳。”

&esp;&esp;他這句話像是在開玩笑,說的熟練又愉快,身後的龍尾巴彎曲著晃了晃。

&esp;&esp;煙緋想鍾離先生估計是把潛行技能給點滿了,不愧是往生堂寶貴的客卿,順藤摸瓜小連招用的很絲滑。

&esp;&esp;“這是一份對賭協議。”煙緋翻開新檔案閱讀了一遍,指著上面的條款突然道:“這裡標註了若乙方未遵守協議條款,未能在全美超模大賽中獲得[亞軍],乙方須接受甲方的資產買斷,資產就是指吉米工作室中的模特,這裡規定了吉米工作室不想負法律責任的話,申鶴小姐就只能獲得節目的亞軍。”

&esp;&esp;萍姥姥倒好一壺茶:“煙緋,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申鶴那孩子的合同上,是必須獲得冠軍?”

&esp;&esp;煙緋點頭:“我覺得這是故意的。”

&esp;&esp;於是魈認真詢問鍾離先生,說他究竟是白天還是晚上去找幻影公司負責人算賬?

&esp;&esp;鍾離:“……”

&esp;&esp;在邀請煙緋回校幫忙前,鍾離已經檢查過了吉米先生的兩份簽約合同,他簡單做以假設:第一份合約是為了確保簽約者獲得冠軍的頭銜;第二份合約是為了轉移契約者的從屬公司。

&esp;&esp;看來幻影企業的目標已經很明確了,他們想要獲得一名在選秀大賽中獲勝的乙方,甚至那名乙方不一定要求是申鶴。

&esp;&esp;“有趣。”

&esp;&esp;鍾離記得吉米出現的瞬間,最初選定的目標並不是申鶴那孩子。甚至經過幾天的觀察,他總感覺吉米的目標一直是自己。

&esp;&esp;——他對往生堂很滿意,並不打算換老闆。

&esp;&esp;況且密大馬上就要期末了,原本負責“世界史101”的教授在印斯茅斯緊急結婚,無法回校。所以鍾離先生要帶班準備考題,目前騰不出時間同真人秀節目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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