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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封信,遞給李毅。

李毅接過信,見信封沒有糊上,直接就把裡面的信拿了出來,藉著火光看清了字跡,的確是白旭寫的信,於是就當著大漢面前閱讀起來。

信不長,但交代的事情很清楚,自從晉州分別後,擔心李毅身邊沒高手保護,恐會有危險。於是白旭就馬不停蹄地趕往了建州,找到了他的好友,在江湖上和他齊名的刀客黃宣,想讓黃宣保護李毅一段時間,至於為什麼他自己不保護李毅,這信上也交代得很清楚,因為白旭的劍術不適合戰場上搏殺,而黃宣剛好相反,黃宣的祖上曾經也是歷經沙場的猛將,因此他更適合在戰場上保護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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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交代了李毅,黃宣的本領不比他差,在沙場上衝殺,連他也自愧不如。最後信中說出了他對黃宣的那些承諾,希望李毅能夠兌現。

整封信雖然沒提到讓李毅招攬黃宣,但李毅知道,白旭還是希望李毅能成功招攬黃宣的,不然不會在信中大力推薦黃宣。而李毅也有此意,一個頂尖高手,如果能招攬成功,那就是萬金不換,甚至是無價。

而白旭許給黃宣的承諾,簡直是太簡單了,第一條黃宣護衛李毅,以一年為期,期間李毅不能限制他自由,一年後黃宣去留隨意,相應的是,黃宣必須遵守李毅軍中的軍規。第二條是李毅需得先給黃宣兩百兩銀子,每月額外支付五兩銀子。最後一條是派人照顧黃宣的家眷。

這些簡直都不算是事,李毅怎麼看,都覺得是白旭變腹黑了。先說第一條,李毅從來沒限制過身邊人的自由,這點白旭是清楚的,至於一年時間,李毅就不信招攬不了黃宣,這可以說是板釘著的事情,根本不用考慮就能答應。至於第二條,兩百兩而已,加上每個月的五兩,連三百兩都不到,別說是銀子,就算是黃金李毅也不放在眼裡。第三條就更不用說了,人家保護你,你照顧人家的家眷,天經地義,如果黃宣願意,李毅把他的家眷接到來府上一起住都行。

說白了,這黃宣就是被白旭坑了。當然,這些李毅都會是看破不說破,或許日後黃宣會發現被坑了,但坑是白旭挖的,也是黃宣他自己跳的,想來也不會怪到他李毅頭上,頂多日後多作補償就是了。

看完信後,李毅問:“這信的內容你有看過嗎?”

“不曾,江湖人士注重信義,替人寄物送信,怎麼有私看之理。莫非你懷疑我?”黃宣不悅地說。

李毅把信遞給黃宣說:“你誤會我的意思了。白旭拜託你保護我的事情,想必和你也說得很清楚,我也很感激你能夠答應白旭,不懼禍否地前往帝門關,我甚是感激。只是我想讓你看看信中的內容,白旭所說的承諾有沒有遺漏,如果有,你儘管提出來,我能辦到的都答應你。”

黃宣臉色一喜,急忙追問:“這麼說,這些條件你都答應了?不用看了,我相信白旭為人,我們說好三個條件,他必然不會加多或者減少。”

“是的,我都答應了。但他答應的事情,我覺得有些地方還需要改改。”李毅點點頭說。

黃宣忐忑起來,不知道李毅會怎麼改,於是趕忙說:“本來朋友拜託,我除了第一個條件外,不能限制我自由,一年後去留隨意外,後面的兩條,我都可以不提的。但事出有因,我需要一筆錢,還有我兒身體不好需要照顧。所以只能厚著臉皮多提兩個條件。如果你嫌我要的錢多,我可以不要那麼多,只要一百八十兩就夠,甚至我可以不要每月的五兩銀子。”

李毅算是看出來了,黃宣不是因為貪財而要錢,而是實在需要一筆錢,至於用途,估計是為了他的兒子,不過李毅也不好多問,黃宣願意說,他肯定會幫,就算黃宣不說,他也會暗中幫忙。

“不是的,我都答應,只是覺得白旭太過小氣而已。這樣吧,我給你一千兩白銀,每個月還給你十兩,如果不夠,你可以再提,另外,你的家眷我肯定會派人照顧,你還可以把他們帶在身邊也行,甚至你放心的話,可以直接讓你的家眷入住我府上。”

黃宣微微驚訝,之前白旭一直稱讚李毅如何如何,是個難得的明主,他還不信,心裡多少有些笑話白旭,竟然為一個落魄的世家子弟賣命。關於李毅的傳聞不可究就算了,但短暫的接觸,發現李毅的確是個膽大心細之人,雖然沒有江湖人的那份豪氣,但也不是大多數世家子弟一樣刻薄,總歸來說,也是個大度之人,重點的確如白旭所說的那樣,李毅很年輕,武藝也不錯,而且還是統帥一軍的人,的確稱得上年輕有為。

“你真的願意讓我帶著我兒子在身邊?還願意讓他入住你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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